常州市勤业新村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园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幼儿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单位名称:常州市勤业新村幼儿园
第三条 单位地址:常州市勤业新村43-1
第四条 单位性质:集体办园
第五条 办园规模:24个班级容量,每班班额按教育部门规定标准。
第六条 办园目标:把勤幼建设成为管理科学规范、教师队伍专业化、保教质量优质化、校园环境人文化、人际关系和谐化的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建设成为孩子开心、教师尽心、家长放心的乐园。
第七条 办园思想:健康、自信、快乐、智慧。
第八条 办园理念:健康快乐每一天
第九条 培养目标:给每个孩子健康、给每个孩子自信、给每个孩子快乐、给每个孩子智慧,给每个孩子人生的最佳起点。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机构】
第十条 管理体制:幼儿园设立有园长,副园长,保教主任,教科研组长等。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教职工考聘制、岗位责任制、园内结构工资制和奖惩制。
第十一条 管理机构和任务:幼儿园内部实行层级目标管理制。
1、园长:主管全园各项工作,集体负责教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教职工聘任、辞退、调配、考核工作。
2、副园长:协助园长全面管理幼儿园教育教学和后勤工作。主管全园家长工作、工会、共青团和青年教师思想工作,负责全园保教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和后勤工作的正常运行。
3、教科研组长:协助业务园长管理好各个年龄层(小中大班)教育教学研究及幼儿园园本课程的实施修改及完善工作。
4、保教主任:协助园长管理教育教学工作,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管理好日常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研究、师资培训(骨干教师培训、青年教师培训)。
5、保健医生:承担全园卫生保健、安全、食堂监督等指导工作,负责对职工、幼儿、家长进行卫生保健知识培训。
6、财务室:主要负责财务管理、资金管理、日常经费开支和按照规定收取幼儿费用。
第十二条 组织机构产生与职权:
1、教职工代表大会: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及时正确地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支持并参与管理幼儿园工作,对行政领导进行监督。
2、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副园长、保教主任、教科研组长、教师代表、生活老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在幼儿园管理中起核心、决策作用。负责讨论、决定幼儿园有关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
3、党支部:负责全园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发挥共产党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良好的党风、园风,在园内起思想保证作用。
4、团支部:共青团员投票选举产生,负责提高青年的业务组织和政治思想素养,发挥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幼儿园教师的良好形象。
5、工会:群众选举产生,保证会员的明主权利和合法权益。发挥桥梁作用,调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
6、妇女委员会:群众选举产生,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关心妇女的生活、工作、学习、提高女职工的素质和修养。
7、家长委员会:由各班教师推荐产生,反馈家长建议,带动家长支持园内工作,起到家园联系、沟通桥梁的作用。
8、伙食委员会:由总务主任、保健医生、后勤组长、炊事班长及保教人员代表和家长代表(各班推荐)组成,负责管理幼儿伙食质量、制定营养膳食,确保幼儿饮食质量。
9、安全小组:由园长指定,保教主任直接负责,副园长具体负责管理幼儿园的财产、水电、消防、设备设施、活动组织的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制度、随时检查、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全园职工、幼儿、家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树立安全意识,培养应对事故、防患灾难的能力。
10、疾病预防防治小组:由园长、副园长、保教主任、保健医生和教研组长组成。负责指导教职工、幼儿和家长对流行疾病的预防工作,在流行期间采取有必要的有力措施进行防治,确保教职员工及幼儿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
11、财产管理小组:由园长指定,协助对幼儿园的固定财产进行清点及维护。
第十三条 议事规则:每周1次行政例会、1次教师例会、1次教研组学习;两周1次课题组活动;每月一次园务会议、1次伙食委员会会议;每学期1次教职工大会、家长会。幼儿园的各项工作计划、职责、制度由园长组织园务会讨论、制定,交教代会组织讨论通过,在全园大会上宣布实施。
【第三章 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教职工队伍管理制度:幼儿园教师、干部按照组织部、人事局、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进行管理;工人按劳动局、教育局文件进行管理;临时工的聘任、解聘或辞退、工资、劳动保险、奖罚和管理参照劳动局有关文件及本园有关规定、制度执行。定期进行各种层次和学科的培训,建立一支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第十五条 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并在每一年末制作财务会议报告。
第十六条 资产管理制度:由专人专管,做好设备、物品进出库登记,并负责添置、分发、检查、维修,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私吞。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七条 依据国家教委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等从事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幼儿园的任务是:实施保育与教育并重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第十八条 依据新课程、园务计划,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作息时间表、周工作安排表操作的严肃性,不得随意擅自调课或停课,调课须经园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 认真做好教学研究和科研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强化“科研兴国”意识,坚持开展“人人有专题”和“随堂听课活动”制度,坚持每周保教人员的专业培训制度,积极组织教科研活动。
第二十条 认真抓好教育质量的常规管理和教学评估,认真拟定教学计划,做好备课、上课、游戏、幼儿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养成各个环节的管理。规范幼儿一日活动各环节,做到环环紧扣,有张有弛,动静交替。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教学。
第二十二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和幼儿个案,严肃招生纪律。
第二十三条 加强对保育、教育、教学工作的检查考核,注重平时检查,完善过程资料。
第二十四条 提供现代化的教学设备,新颖独创的儿童玩具,安全卫生的生活设施,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五章 财务后勤管理】
第二十五条 经费来源:本园经费来源以自收的保教经费为主。依据幼儿园财务制度,由幼儿园按照市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幼儿保教费,园长和财会人员合理计算,合理调配资金,用于职工工资发放、日常开支、添置设备。幼儿园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收入经费安排意见或申请经费支持。
第二十六条 总务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高效、超前做好服务工作。
第二十七条 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按照安全、保卫、采购、保管、维修等后勤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严肃工作纪律,公开服务内容,接受师生评议,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讲求效率。
第二十八条 加强园舍、园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
【第六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 章程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应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及适应本园发展的需要为原则,须经园务会表决通过后,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并报市(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生效。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八届第一次教工大会】通过,正式成稿为2011年10月,后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原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园长室负责解释,自宣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