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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钟楼区白云幼儿园章程
索 引 号:467301157/2012-00002
组配分类:学校章程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钟楼区白云幼儿园
产生日期: 2012-12-03 发布日期: 2012-12-1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白云幼儿园章程绪 言白云幼儿园凭借优良的育人环境和丰厚的物质资源,在全体教工的努力下,已经稳步地走向了轨道,为了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较快的发展,三年之内将实现“四创”目标:一创市A级食堂;二创市优质幼儿园;三创市卫生保健示范幼儿园;四创省优质幼儿园。——办园理念创设生活化的环境、构建本土化的课程、开展游戏化的活动、运用现代化的手段、张扬个性化的教育。——园风:合作、和谐、耐心、创新。——师风:敬业、厚
常州市钟楼区白云幼儿园章程
 

白云幼儿园章程

序    言

白云幼儿园凭借优良的育人环境和丰厚的物质资源,在全体教工的努力下,已经稳步地走向了轨道,为了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较快的发展,三年之内将实现“四创”目标:一创市A级食堂;二创市优质幼儿园;三创市卫生保健示范幼儿园;四创省优质幼儿园。

——办园理念

创设生活化的环境、构建本土化的课程、开展游戏化的活动、运用现代化的手段、张扬个性化的教育。

——园风:合作、和谐、耐心、创新。

——师风:敬业、厚德 善思 博学

——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

——学风:乐学、会学、活学、善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工程,切实提高保教质量,体现依法治园和科研兴园的战略思想,为实现“四创”目标提供保障,我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属自负盈亏办园体制,是日托、幼儿教育学制为三年,分小班、中班、大班。

第三条  幼儿园办园宗旨为:以“开发幼儿智力、增强幼儿体能、挖掘幼儿潜能”为宗旨,促进幼儿身体健康成长、增强体质、培养幼儿勇敢、机智、创造才能和克服困难完成任务的品质,幼儿园发展动力为:科研兴园。办园特色为:以体智能培养为特色。创设“以体健美、以体益智、以体修性、以体育人”的人文环境,促进幼儿健康、情感、态度、认知、能力等各方面发展。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四条  幼儿园在钟楼区教育文体局的领导下,在幼教办的指导下,实行园长负责制。幼儿园的行政设置为园务领导班子,分别由副园长、工会主席、保健教师组成。副园长、工会主席、保健教师对园长负责,各职能组长(教研组长、科研组长、年级组长等)对副园长。以上人员园长负责聘任、调配,按竞争上岗制履行岗位职责。

园务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素质:

1.政治思想素质:

能全面理解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并在实践中掌握运用,具有较强的理论修养,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能充分认识自己所从事工作的重大意义,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孩子,关心教师。能把全部心血倾注到工作中去,不怕困难,勇于探索,始终对工作怀有浓厚的兴趣和饱满的热情,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尽最大努力为孩子服务,为教师服务。能忠诚坦白,光明磊落,实事求是,坚持真理,改正错误。能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吃苦耐劳,勇于承担责任。能豁达大度,宽以待人,事事出于公心,能妥善处理各种事情和矛盾,处理各种人际关系,领导教职工心情舒畅,齐心协力做好工作。能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平等待人,善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总之,园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在政治思想品质和执行幼儿园规范方面,应成为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的楷模。

2.文化理论素养

应具有专业的文化水平,广泛的文化科学知识,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应注意学习吸收现代科学知识,现代信息技术,开阔视野,培养多方面的兴趣爱好,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应具有较强的业务素养,业务技能和专业的基本功,懂得学前教育理论,学习教育科学和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知识,了解幼儿年龄特点及身心发展规律并运用于实践,部署和指导工作,使园内各项工作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且形成有关特色。如:应能按营养学知识指导食谱的制定,按幼儿生长发育特点安排合理的作息制度;能用有关幼儿发展和教育的规律指导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有目的、有意识地引导教师探索有效的教育方法和教改策略,避免工作的盲目性;能卓有成效地开展个人教科研工作,并能指导全园的教科研工作等。

3.管理能力水平

要懂得确立自己的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有较强的时间观念。能够统筹全局,注意全园工作的部署安排,善于合理配合调配人力、物力、财力、调动积极性,把全园职工的注意力集中到保教工作,教科研工作,形成特色教学风格上,要能及时解决问题和困难,有条不紊地处理各项工作琐事,按时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园长有下列权力:

1.重大事件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园长对幼儿园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

2.人事任免决定权。园长有权提名任免园长助理,有权按规定程序决定任免幼儿园中层干部,有权考核后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3.财务基建审批权。幼儿园财务在上级领导下由园长负责审批。重大基础项目和投入须列出预、决算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外,有权决定一般开支的列项与项目。

4.自主招生管理权。按上级有关部门的招生规定实施招生,按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收取托管费用及其他代办费用。

5.保教工作的指挥权。有权决定保育、教育和教学工作中的一切事务。

第六条  园长履行下列义务

1.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依法治园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3.严格执行保育、教育和教学法规文件,保证《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执行。

4.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园务领导班子“全班人”的智慧和力量,自觉接受教职工大会的监督。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为教师培训进修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创造必要的条件,保证相关的经费。采取“抓两头,促中间”的方式,树立小典范,激励大群体。

6.规范幼儿园管理,实行条线管理,分层负责,职责明确。

7.适时更新园舍,教学设施、设备,校园环境等基础建设,创设条件实现幼儿园教育现代化、科学化、信息化。

8.强化法制安全教育,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9.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带头实干。

第七条  幼儿园工会、团支部等组织除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外,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好工作,既要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各项任务的贯彻执行,又能够凝聚全体教职工为幼儿园的建设发展作出不懈的努力。

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1.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幼儿园的办园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及收支帐目等事关幼儿园的重大问题。

2.评议监督幼儿园的领导干部。有权建议园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等决定。有权参与民主推荐幼儿园中层行政领导人选。

3.审议幼儿园内部人事管理体制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及幼儿园规章制度。

4.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5.协助园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考核工作。

第九条  幼儿园接受社会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努力配合各类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       教师管理

第十条  幼儿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十一条  教师应遵守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面向全体,寓德于教。

2.认真参加幼儿园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各项社会活动。积极参加幼儿园民主管理,参与协调幼儿园与家庭、社会的关系。

3.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理解、掌握幼儿园领域课程的活动目标,制订教学计划和一日活动计划。钻研教材,了解、研究幼儿。

4.组织好每一次活动,活动目标明确,恰当处理活动的重难点。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幼儿的主体作用,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完成预定的计划和任务。

5.关心、了解国内外最新幼教信息和科研动向,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和教改实验,不断提高教学与科研水平,从而提高全体幼儿的素质。

6.执行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关心幼儿的健康,保证室外活动时间,增强幼儿体质,切实做好保教工作。

7.积极参加基本功训练,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完成学历进修和各项培训任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二条  教师的基本素质

1.职业道德。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明确幼儿教师工作的意义,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本职工作。爱护、尊重、信任幼儿,关心每一个儿童的成长和进步,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正确处理与幼儿家庭、社会的关系。

2.文化素养。掌握必备的文化基础知识,了解日常生活中的自然和社会信息,能够正确解答幼儿提出的有关自然、社会、科学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3.专业知识。掌握幼儿卫生保健、幼儿心理和幼儿教育的系统理论知识,幼儿园课程领域的教育内容,教育设计、教育组织、教育方法和教育评价等方面的基础知识,掌握幼儿游戏和日常生活等活动组织的有关知识。

4.会说。正确使用普通话,并积极指导幼儿说普通话。能用正确、规范的语言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做到语言清楚、生动、流畅。

5.会写。能写规范、端正的铅笔字、钢笔字和粉笔字,提倡学写毛笔字;会写教育计划、教育笔记、观察记录和教学总结、科研报告;能创编简单的儿歌、故事等。

6.会画。掌握一定的绘画技能,会教幼儿绘画并共同布置环境;会写美术字;会选择优美的美术作品和适合幼儿欣赏的自然景物,陶冶幼儿的审美情操。

7.会唱。掌握基本的唱歌技能,会正确的、有感情地教唱幼儿歌曲。

8.会弹。认识简谱、五线谱,会使用一种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电子琴)正确、熟练地演奏幼儿歌曲,并能自弹自唱。

9.会舞。会跳一定数量的幼儿舞蹈,会编排简单的幼儿舞蹈,能教给幼儿舞蹈的基本动作和节奏。

10.会做。能用各种材料(主要是废旧物品和自然材料)制作教具和玩具。

11.会用。能操作、使用电化教育技术(录音机、投影仪、电脑、录像机等),能了解各种图书、资料和教育设施、设备并积极使用。

12.观察、记录、分析、评价幼儿活动的能力。能经常地、有计划地对本班幼儿进行观察记录,并进行合理的分析评估。

13.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的能力。能根据幼儿园的总要求,结合本班特点和幼儿个性特点,制定班级教育计划(包括学期、周、日计划和教学计划等)。教育目标明确、具体,切合实际,有利于幼儿发展,能正确、恰当地选择教育内容,重点突出,能紧扣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措施,取得较好的教育效果。

14.组织教育活动的能力。教师能正确处理好生成活动与预设活动之间的关系,平时的活动能使两者的结合相得益彰培养幼儿的动手能力。能有效地指导游戏活动,充分利用一切条件合理安排游戏环境,保持幼儿愉快情绪,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坚持保教结合,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自理能力。

15.做好家长工作的能力。会主持家长会,能较全面、准确地向家长反映幼儿在园情况,听取家长意见,充分了解幼儿在家情况,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共商教育措施,做好教育工作。

16.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的能力。能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和设计简单的教研课题,改进教育方法。能撰写教育论文和专题论文。

第十三条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1.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关心幼儿,对从事的本职工作业务熟悉,职责清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签到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因公、因事、因病离园不能上课必须到园长室履行请假手续,自动做好交接班工作方可离园。短时间外出要向园长室请假并得到许可。

3.关心集体,顾全大局,有协作精神,服从临时分工和安排。

4、教职工之间团结协作,不骂人,不吵闹,有话当面说,不搬弄是非,影响团结。

5.保持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不乱抛杂物,不随地吐痰,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6.仪表端庄,穿着整洁,言谈举止文明,不赌博,不参加迷信活动,不做有损师德的事,上班不戴变色镜、墨镜,不戴金银首饰,不浓眉艳眼,不穿高跟鞋,不留长指甲。

7.坚守各自的工作岗位,不串岗闲谈,影响他人工作,不干私活,不发生空岗现象。

8.上课前,教师要充分做好准备,上课中教师不得中途离开教室,不喝茶、不接电话、不接待来客。

9.教师上课要精神饱满,教态自然、大方、亲切、稳重、要平等对待每个幼儿。

10.对幼儿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关系,活动时不得将幼儿站在座位外,禁止侮辱幼儿人格的言行。

11.家长来访热情接待,完成规定的家访任务,写好家园联系手册。

12.认真做好早晚班交接工作,教育幼儿自觉遵守园内外纪律,具有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  幼儿园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享有政策规定的待遇,对在保教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报请上级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教科研取得突出成绩的给予特别贡献奖。

1.教科研论文、经验总结被市、省、国家及党报党刊或教育报刊杂志(刊号为N)录用的。幼儿园按考核绩效办法奖励。

2.在市、区获一、二、三等奖的公开课奖,幼儿园按考核绩效办法奖励。

3.教师基本功竞赛获奖,幼儿园按考核绩效办法奖励。

4.所有奖励均凭获奖证书和稿酬汇款单等有效复印件交园部验收后作为资料保存,一学期结束一次性发放奖金。

第十五条  幼儿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接受继续教育,有关费用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幼儿园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对违反园纪、园规的教师将作出相应的处理。

1.因病、因事请假一天分别扣除50元、100元(政治、业务学习、集体活动三次作一天计算)请假二天以上,迟到、早退四次以上扣除该月考勤奖。

2.无故旷职的教职工按市教育局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3.对违反园纪、园规,有损幼儿园荣誉,不服从园内各个组织安排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教育帮助,并与平时考核工作挂钩,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因教职工人为原因造成幼儿安全伤害事故的,由相关的教职工承担经济、民事和刑事责任,同时作出解聘等决定。

4.对违反园内有关教育教学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财产保管不善,造成财务损失或浪费的,有关当事人负责赔偿,情节较重的学期考核降等。

6.园内公共财产不得占为己有,领用物品需履行手续,损坏与遗失照价赔偿。

第四章   幼儿管理

第十七条  幼儿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

第十八条  幼儿在入园前,需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第十九条  幼儿的权利。

1.享有受保护、受照顾、被尊重及身心健康发展权。

2.享有参与各类活动,自主、自由、探索、操作、学习、发展权。

3.享有与成人、同伴间共同生活、交往、游戏等权利。

4.享有自我管理、自由表达、自我创造、获得满足的权利。

第二十条  幼儿的义务。

1.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地规范自己的行为,热爱老师,团结同伴,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关心班级和他人,自信、自律、自理、自强。

4.维护幼儿园声誉。

5.主动参与各类活动。

第五章   卫生保健工作

第二十一条  全体师生努力创建文明、高雅、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

第二十二条  搞好园内整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创设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生活环境,做到净化、绿化、优化、亮化和美化,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

第二十三条  建立健全卫生包干的监督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确保园内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墙壁无污迹、公物无损坏。

第二十四条  各室窗明几净,设施安置有序,桌椅排列整齐,物品摆放整齐。

第二十五条  车辆按规定地点排放整齐,外来车辆不得擅自进出园门,严禁流动商贩推销人员入园。

第二十六条  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财产安全。加强幼儿的安全管理,坚持早晚班看护制度,食品卫生制度和药物管理制度,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及自我保护知识教育,防止幼儿触电、烧伤、走失、砸伤、摔伤、溺水、中毒、吞食异物的事故发生,以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制度。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一次,每季度测量视力、体重,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幼儿视力及对体弱儿、肥胖儿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建立卫生消毒,幼儿隔离制度,积极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第三十条  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第三十一条  保证幼儿随时饮水,培养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但不得限制次数、时间。

第三十二条  做好幼儿的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冬季防寒饱暖工作。

第六章   保教工作

第三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及《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从事幼儿园保育教育和教学科研全面的启蒙性工作,相应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也可作其他不同的划分或综合性教育,各领域的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

第三十四条  幼儿园教育的组织与实施。

1.幼儿园的教育是为所有在园幼儿的健康成长服务的,要为每一个儿童,包括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提供积极的支持和帮助。

2.幼儿园的教育活动是教师以多种形式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的教育过程。

3.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是教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过程,教师要根据《纲要》(试行),从本地、本园的条件出发,结合本班幼儿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灵活地执行。

4.教育活动目标要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和《纲要》(试行)所提出的各领域目标为指导,结合本班幼儿的发展水平,经验和需要来确定。

5.教育活动内容的选择应遵照《纲要》(试行)第二部分的有关条款进行,同时体现以下原则:

(1)既适合幼儿的现有水平,又有一定的挑战性。

(2)既适合幼儿的现实需要,又有利于其长远发展。

(3)既贴近幼儿的生活来选择幼儿感兴趣的事物和问题,又有助于拓展幼儿的经验和视野。

6.教育活动内容的组织应充分考虑幼儿的学习特点和认识规律,各领域的内容要有机联系,相互渗透,注重综合性,趣味性,操作性,寓教育于生活、游戏之中。

7.教育活动的组织形式应根据需要合理安排,因时因地、因内容、因材料灵活地运用。

8.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应通过环境的创设和利用,有效地促进幼儿的发展。

9.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一日活动。

10.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

(1)以关怀、接纳、尊重的态度与幼儿交往。耐心倾听,努力理解幼儿的想法与感受,支持、鼓励他们大胆探索和表达。

(2)善于发现幼儿感兴趣的事物、游戏和偶发事件中所隐含的教育价值,把握时机,积极引导。

(3)关注幼儿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反应,敏感地察觉他们的需要,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应答,形成合作探究式的师生互动。

(4)尊重幼儿在发展水平、能力、经验、学习方式等方面的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努力使每一个幼儿都能获得成功和满足。

(5)关注幼儿的特殊需要,包括各种发展潜能和不同发展障碍,与家庭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11.幼儿园教育要积极探索0—3岁儿童的保育教育以及小学教育相互衔接。

第三十五条  幼儿在园一日活动需达到的具体目标:

8:00—8:30    来园

1.教师热情、主动地接待幼儿和家长,并做好个别幼儿的工作,使幼儿有良好的心理状态(情绪愉快,精神饱满)

2.观察幼儿健康状况并了解晨检情况。

3.启发幼儿对人有礼貌,会使用礼貌用语。

4.教会幼儿将衣帽放在固定的地方,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

5.督促幼儿抹桌椅、门窗,做好值日生工作,培养劳动习惯。

1.检查运动场地,活动器具的安全卫生和幼儿服装,鞋带。

2.注意活动的密度,适度和安全。

3.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集体和小型多样的体育活动。

4.教育幼儿遵守活动规则和注意收拾管理运动器具。

8:25—8:55   早操(穿插晨间谈话)

1.音乐选择恰当,编排动作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趣味性、情节性、体现师幼互动。

2.教师精神饱满,动作准确、到位,注意表演与交流。

3.要求早操动作规范、整齐、注意个别辅导。

4.培养幼儿活泼愉快的情绪和集体荣誉感,培养幼儿的自信心。

9:00—9:30    教学活动一

1.充分挖掘生活、游戏中的有利因素以幼儿为主体,有目的、循序渐进地培养幼儿各方面的素质,使幼儿萌发科学创新的愿望,关心周围的事物和环境。

2.认真执行活动计划,活动形式生动、有趣,并能根据偶发事件,灵活调整,注重随机教育。

3.创造条件让幼儿运用各种感官,认识事物,发展智力,培养能力。

4.调动幼儿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面向全体,注意个别差异,因人施教,使每个幼儿都能得到提高。

9:30—9:45    自选和自由活动

1.创造自由和自选活动的环境,按自己的意愿和兴趣进行游戏,感受愉快。

2.让幼儿友好愉快地与同伴交往,培养幼儿的独立能力。

3.教育幼儿遵守基本的行为准则,萌发良好的道德情感。

9:45—10:40    户外活动、室内创造性游戏活动。

1.保证游戏时间,因地制宜地为幼儿提供条件。(物质、场地)

2.在游戏中保持幼儿轻松、愉快的情绪。

3.丰富幼儿生活经验,引导幼儿主动开展游戏。

4.发挥幼儿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5.启发幼儿用废旧物品或半成品自制玩具,合作性自主游戏。

6.教育幼儿自觉遵守游戏规则,鼓励大胆交往。

10:50—11:00    盥洗

用正确的方法洗手,教育幼儿不玩水,节约用水。

11:00—11:30    进餐

1.饭前不组织幼儿剧烈运动。

2.不在饭前饭后训斥幼儿,使幼儿保持愉快的情绪。

3.分饭菜一视同仁,照顾个别体弱儿。

4.介绍饭菜营养,既了解饮食与营养的简单知识,又能增进食欲,吃饱吃好。

5.保持桌面、地面整洁,养成良好的进餐习惯。

6.饭后能帮助整理餐具,做好值日生工作。

11:40—12:00    散步

1.饭后漱口,用自己的毛巾擦嘴,擦脸。

2.组织幼儿适当休息,听音乐、故事,散步等。

3.教育幼儿饭后不做剧烈运动。

12:00—2:15    午睡(根据季节调整)

1.定期洗晒被褥。(每月洗一次,每周晒一次,夏天席子每天抹一次)。

2.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切忌凉风直吹幼儿头部,保持室内整洁、安静。

3.检查幼儿睡姿。夏天给幼儿盖好肚子,冬天盖好肩部。

4.培养幼儿按顺序穿脱衣服、鞋子并放置整齐。

5.老师不得擅自离开睡室或和幼儿一起午睡、做私事。发现幼儿情绪有异常,要及时了解清楚,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对慢睡的幼儿要多关心照顾。

2:15—3:00    起床、午点。

1.帮助有困难的幼儿穿好衣裤,检查幼儿仪表。

2.教育幼儿相互帮助穿衣服,梳头。

3.培养幼儿自己整理床铺的能力。

4.组织饮水。

5.午点要求同上。 

3:10—3:50     各类游戏活动或教学活动(要求同上)

4:00—5:00     离园

1.检查幼儿仪表。

2.与幼儿一起总结一天的生活,便于幼儿回家与父母交流。

3.组织有趣的、安静的操作性活动,巩固幼儿所学知识与技能。

4.教育幼儿遵守纪律,安定幼儿的情绪,个别交流。

5.热情接待家长,积极主动交流幼儿在园情况。

6.注意接送安全,严格按本园要求执行,幼儿不熟悉的或未接过的一律不允许接,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7.不得将所剩幼儿交与其他人管理,保证每位幼儿被安全接走。

8.整理教室,关好门窗。按要求做好班级消毒工作。

第三十六条   幼儿园坚持德育为素质教育的核心,认真贯彻有关法规文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德育工作机构,德育工作队伍和德育工作网络,使德育工作步入规范科学的轨道。

1.德育工作坚持以幼儿为主体,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幼儿园教育为主阵地,各科课程有机渗透。

2.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幼儿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严禁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等损害幼儿健康的行为。

3.幼儿园在各个活动过程中,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4.幼儿园主动与社会、家庭配合,团结协作、合力育人,建立幼儿园、家庭、社会为一体的德育工作网络。

5.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举行升旗仪式,接受爱国教育。

第三十七条  幼儿园使用普通话,幼儿能听懂和会说普通话。

第三十八条  严格执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维护作息时间表,周工作安排表和园务目标操作的严肃性,任何班级不得擅自停课。

第七章   教科研管理

第三十九条  认真做好教科研工作,强化“科研兴园,科研育师”的意识。

1.“科研型”教师必须具备的素质。

实事求是的精神   乐于奉献的品质

相互合作的愿望   立志改革的决心

乐观向上的情绪   推陈出新的观念

自主创新的能力   多层吸纳的意识

勇于实践的胆识   开发潜能的水平

2.“创造性”教科研组长的要求。

(1)从事课题研究兴趣浓;

(2)查阅文献,理论联系实际水平高;

(3)科学研究思维活跃,具有前瞻性;

(4)分析、发现、解决问题能力强;

(5)会使用各种研究方法。资料的收集、整理,相关数据的统计,论证科学;

(6)业务技能高;

(7)实施时分工合理,作风民主。

3.科研型教师综合素质训练方法。

(1)每周一次教科研理论方面的学习,撰写一篇教科研心得。

(2)每学期读一本教科研专著。

(3)每两周一次教科研专题活动。

(4)每两周一次教科研课题汇报或评价。

(5)每人选择一个幼儿就课题形成详实的个案,选择一个课题研究过程形成完整的资料。

(6)每学期撰写一篇教科研课题方面的论文。

4.做好科研课题的服务工作。

(1)在教师讨论,查阅文献,相互观摩,学习理论的基础上,全员协助确立教科研总课题及子课题。

(2)收集有关课题的图文资料(文献、测查、音像等)

(3)协助制定集体、班级、班组及个人课题规划。

(4)关注课题的每一个实施步骤。

(5)帮助实施与课题密切相关的测量表。

(6)核对、核实检验过的数据资料。

(7)指导撰写课题实验报告、总结、论文。

(8)根据要求投寄课题论文。

(9)组织编印成果专集。

5.科研课题资料的操作。

(1)课题申报表的填写。

(2)总体和分阶段的研究方案及研究计划。

(3)理论学习资料体系,研究对象基本情况测查。

(4)与课题有关的各项活动的开展与记录。

(5)课题研究大事记。

(6)课题特色活动方案。

(7)研究对象各种能力在课题实施的不同时期测查对比情况。

(8)家长问卷及相关情况调查;

(9)课题研究的阶段性心得、总结、论文、报告、课件等相关成果资料;

(10)上级部门对课题的认定和鉴定。

6.科研的评比内容。

(1)比比谁的学历提高快;

(2)比比谁的基本功训练效果佳;

(3)比比谁的技能早过关;

(4)比比谁的心得、论文、总结、活动设计等获奖、发表多;

(5)比比谁辅导的幼儿获奖层次高;

(6)比比谁的发言交流质量高;

(7)比比谁的幼儿个案典型有深度;

(8)比比谁在家长中威信高;

(9)比比谁的课堂教学方法妙;

(10)比比谁的课题资料精。

第八章    后勤管理

第四十条  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高效、超前为保教工作、科研工作、家长工作、社会等工作服务。

第四十一条  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开源节流,杜绝铺张浪费。

第四十二条  加强门卫管理,保证幼儿在园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

第四十三条  严格食堂管理,规范执行所需物品购进手续,不得擅自做主,确保幼儿饭菜可口、安全,营养均衡,杜绝浪费。

第四十四条  规范收费行为,严肃收费纪律,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收取相关费用。

第四十五条  教材的征订由幼儿园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订购。

第四十六条  加强园舍、园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充分使用好教学设施、设备,发挥效益。

第四十七条  加强档案资料建设,认真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归档和挖掘作用。

第四十八条  加快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保育、教育、科研方面的作用。

第九章   考核项目与标准

第四十九条  加强对教职工保育、教育、科研工作的检查和考核,注重平时检查,完善过程资料,考核项目与标准如下:

1.“班级作品栏”评比:(100分)

(1)按计划完成、评价,保证数量、质量(20分);

(2)形式丰富,有特色(30分);

(3)整洁、美观、体现幼儿能力(20分);

(4)具有创造性(30分)。

2.“自制教玩具”评比。(100分)

(1)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实用性强(20分);

(2)品种丰富,幼儿感兴趣(20分);

(3)充分利用自然材料,制作精巧、安全、美观、卫生(20分);

(4)自主探究,一物多玩,体现创造性(20分);

(5)及时更换,增添(20分)。

3.“晨操”评比:(100分)

(1)进出场有秩序(20分);

(2)教师表情、动作到位,注意个别辅导(30分);

(3)幼儿动作规范、整齐有力、情绪饱满,达到锻炼的目的(30分);

(4)注重保教结合,配合默契(20分)。

4.“区域、创造性游戏”评比:(100分)

(1)主题设计合理有创意,符合幼儿年龄特征(20分);

(2)内容丰富多样有趣(20分);

(3)自然材料充足、齐全、干净(20分);

(4)及时更换,调整(20分);

(5)幼儿动口、动手、动脑,自主探究意识强(20分)

5.家长活动”评比:(100分)

(1)家长参与率高(20分);

(2)环境布置,主题展示面向全体,体现幼儿能力(20分);

(3)内容丰富有特色,保教结合默契(20分);

(4)注重家园交流,家长积极参与,体现家园合力(20分);

(5)家长评价高(20分)

6.“环境布置”评比:(100分)

(1)注重幼儿主体性,参与性(20分);

(2)突出主题,内容鲜明(20分);

(3)自然材料及时更换,不断更新(20分);

(4)美观、清晰,有特色(20分);

(5)体现创新,展示能力(20分)。

7.“午睡情况”评比:(100分)

(1)培养幼儿有序穿脱与摆放(20分);

(2)室内通风,空气清新(20分);

(3)根据季节确保寝室的消毒,防蚊虫工作到位(20分);

(4)关注幼儿午睡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20分);

(5)值班人员严守要求,对幼儿爱护体贴(20分)。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条  幼儿园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幼儿园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经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在执行中解释权属园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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