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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547/2014-00011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帮教〔2014〕1号 发布机构: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14-04-07 发布日期: 2014-04-1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现将《2014年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钟帮教〔2014〕1号
 
 

2014年,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为目标,进一步落实中办发〔2010〕5号和苏办发〔2011〕52号文件各项要求,着力构建安置帮教全覆盖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确保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帮扶安置工作落到实处,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钟楼”作出新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衔接管理工作,确保刑释解教人员有效管控

1、全面强化服刑人员信息沟通。依托司法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强化服刑人员信息管理,在保证信息及时有效对接的基础上,确保监所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及其未成年子女信息录入率达95%以上、预释放人员衔接信息录入率达90%以上。江苏籍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实率达98%以上,预释放人员衔接回执发送率达95%以上。

2、全面强化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落实“必接必送”政策,重点突出对刑释解教人员中的“危安犯”、“危顽犯”、“三无人员”、涉黑涉毒涉邪等重点人员的“无缝对接”,确保重点帮教对象100%接送、一般帮教对象接送率达70%以上。

3、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工作。按照《关于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危险性评估制度的意见(试行)》(苏安教办〔2011〕6号)和《常州市刑释解教人员综合评估和分类帮教工作办法》(常矫帮办〔2010〕7号)的要求,扎实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危险性评估工作。协调公安部门加强对重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确保重点刑释解教人员管控全覆盖。

4、加强人户分离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按照省厅出台的《江苏省人户分离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暂行办法》,建立流动刑释解教人员委托帮教机制,努力实现帮教工作无缝对接。

二、进一步拓宽就业安置渠道,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5、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培训。基层安置帮教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有需求的刑释解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区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为载体,通过协调人社部门、联合有关用人用工单位等途径,组织职业技能培训,保证受训人员学到一技之长,为刑释解教人员及时就业创造良好条件。

6、推进区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苏司通〔2013〕140号)精神,按照“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推进政府投入为主,司法行政部门具体管理,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等服务管理功能为一体的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建设。

    7、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及时就业。协调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建设工作中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在社区服务的岗位就业,特别是在街道开发的面向社区居民生活服务、企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社区公共管理的就业岗位以及清洁、绿化、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就业。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精神,协调人社、民政、税务、工商、银行等成员单位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扶持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群体,进行就业援助,并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和金融服务政策,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

    三、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提高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水平

   8、扎实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帮扶工作。要按照省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关于深入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人子女排查帮扶工作的通知》(苏安教〔2013〕4号)要求,切实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来开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健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长效机制,努力帮助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解决困难和问题,引导他们提高认识、稳定心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防止流浪社会,远离犯罪。

9、探索社会化帮扶途径。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参与安置帮教工作,探索建立安置帮教协会和帮扶基金。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其他社会组织,动员职工、团员、青年、离退休人员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帮教工作。

10、加强合作“互帮共建”。按照省监狱管理局、常州市综治委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常州地区服刑人员就业培训、推介和无缝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狱〔2013〕274号)要求,充分利用“互帮共建”资源,进一步提高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推动安置帮教工作持续发展

11、继续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省司法厅完成江苏省安置帮教软件的优化升级,培训启用工作。

12、加大对安置帮教工作考核力度。2014年,继续将刑释解教人员管控、安置、帮教情况、重新犯罪情况、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经费保障情况、重点帮教对象接送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增加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帮扶情况等考核内容。

13、加大安置帮教工作投入。要加强基层安置帮教机构和司法所人员配备,要按每50名刑释解教人员配备1名安置帮教专职工作者的标准,配齐安置帮教社工队伍,确保安置帮教工作有序开展。有条件的街道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协调财政部门按照苏办发〔2011〕52号文件要求解决刑满释放人员接回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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