觅渡教育集团治理有偿家教管理制度
一、 自查自纠报告制度
1.每学年暑期聘任(用)教师培训时,每位教师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写出书面自查报告,签名承诺后留学校备查。
2.学校在学习教育和全体教师自查自纠基础上,形成学校治理有偿家教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报区文教局人事科。
二、监督保障制度
1.每学期期中,学校组织全校家长无记名参加网上调查问卷,将治理有偿家教内容纳入调查范围,全面了解真实情况。
2.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进行日常监督。
3.每学期组织家委会、学生座谈会了解有偿家教情况。
4.学校在教师评先评优,职务职称晋升、合同聘用等工作中把是否从事有偿家教列为师生满意度测评考核内容,并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举报查处制度
1.一旦接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举报,由学校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调查处理小组进行调查核实。
2.如情况属实,由校长室按分工找其沟通思想,晓以利弊,根据事实,依据《关于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意见》,提出处理意见,予以责任追究。如校长及学校其他主要领导、责任部门不作为,按规定由相应部门追究责任。
3.如当事人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向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考评监督小组提出申诉。
4.如调查情况与事实不符,由学校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调查处理小组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举报人,反馈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201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