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常编[2002]48号《关于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职能、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编[2003]17号《关于同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在现有编制中设置附属编制的批复》、常编[2005]9号《关于同意增核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编制的批复》、常编[2006]29号《关于同意调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的批复》、常编[2007]30号《关于同意增核市城管执法支队钟楼大队、新北大队编制的批复》和苏人函[2007]275号《关于同意常州市外国专家局等112家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批复》,明确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为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和常州市钟楼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双重管理,定编九十三名,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解决的全民所有制副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钟楼大队成立以来,在省、市、区各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以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提出的“倾心服务、为民城管,文明执法、和谐城管,长效管理、数字城管,公众参与、全民城管”32字城管品牌为指导思想,以钟楼区政府提出的“全市城管水平最好,全省最清洁,全国最有影响力”为工作目标,以钟楼大队制定的“严执法、精管理、谋发展、展形象”为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推进理念创新,持续完善管理机制,钟楼城管人用不断创新的精神和敢于决断的魄力谱写了“钟楼城管”的华彩篇章。
大队先后被江苏省建设厅授予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达标单位(区级大队全省首家)、江苏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监察先进集体、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标兵单位。2009年大队顺利通过省住建厅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星级单位考核验收,成为全省首批城建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三星单位。2010年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行政处罚权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被共青团江苏省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被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授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2013年,大队先后创建成城管系统首家省级“文明单位”,省四星级档案工作单位,省总工会职工书屋,还获得省建设工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另外大队还多次受市城管局、市支队、钟楼区政府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