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效考评工作
1.由分管副大队长张爱宏负责,各派驻中队积极应对3月份长效管理综合考评,确保考评不失分,特别对重难点问题督查、早(夜)查、双休日促销活动等考评工作应常抓不懈。
2.各中队积极处置市指挥中心的派单,对派单的问题及时整改,按要求办理,并确保核查不出问题。
3.由分管副大队长张爱宏带队,机动中队、督察股配合,组织落实好3月份道路容貌互查工作。
4.关注好媒体曝光,并按照《钟楼大队应对媒体曝光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应对。
5.积极落实好上报考评信息和使用流量上传照片的奖励方案。
二、行政执法工作
(一)市容管理
1.常态化开展市容管理巡控工作,对重点区域、时间、路段等巡控小组采取不定时巡查和专项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帮助辖区中队解决春节长假带来的市容管理问题,配合中队处理疑难杂症,恢复到市容管理的正常水平。
2.道路容貌专项整治
(1)各中队组织好道路容貌“回头看”工作,对存在问题的路段及时予以整改,确保无回潮和新增违章的出现。
(2)对主次干道玻璃橱窗外的张贴,各中队应及时查处和清理;针对牛皮癣等小广告,中队要加大查处力度,受理中心对立案查处的,及时跟进后续程序;小区内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张贴,中队积极配合街道进行处理。
(3)各中队进一步规范对店招店牌的管理,确保无缺字、破损等现象。对工业路、林机路、陈渡路等道路出现的破损广告及时进行清理,将陈渡路的店招纳入户外广告整治计划并予以落实。
(4)各中队进一步规范对沿街商铺的管理,确保无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违章出现。
(5)各中队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流动摊贩的管理力度,做到有效控制,对未确定开展流动摊贩管理重心前移工作的区域,应“一次教育,再次取缔”。
3.废摩洗整治
各中队积极组织落实好各自辖区内的废摩洗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村委(社区)做好城中村、城郊接合部、小区内部废摩洗的管理工作,登记好当事人信息资料。
4.重点(反复性)问题
(1)各中队应根据大队《钟楼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重难点问题汇总表(1季度)》上列出的区域及管理要求、标准,组织落实好各自重点(反复性)问题。
A.针对花园新村及花园菜市场周边、西新桥三村周边、飞龙综合市场周边、勤业市场(勤业路)、江苏理工学院周边、清潭二社区、清潭菜场周边、荷园新闸综合市场周边、新庆路及新怡华超市周边、八角井市场周边、合欢路工业园南门(格力博)、北港老街、南大街及莱蒙步行街周边、凌家村(安徽街)等十四个延时保障区域,涉及到的中队安排好人员进行专人定点和定时巡查,确保管理效果;
B.按长效管理综合考评的要求组织落实好怀德苑小区内摊店的管理,确保达到预期管理效果,反复性问题不派单。
(2)由分管副大队长张立恒带队,机动中队、督察股配合,组织落实好3月份重点(反复性)问题互查。
5.流动摊贩重心前移
(1)各中队针对各自开展流动摊贩管理重心前移工作的区域,进行流动摊贩管理重心前移工作,对多次教育拒不改正的流动摊贩,发出核查通知书,受理中心及时关注文书进展情况,确保上半年执行一批,综合股负责进行跟踪报道。
(2)督察股、受理中心、机动中队根据各自职能对中队开展流动摊贩重心前移工作进行督促管理,并将管理效果纳入派驻中队目标考核和通报。
6.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大队《关于对重点(反复性)问题和流动摊贩开展专项整治的方案》的整治要求,3月份各中队应对前期的整治效果予以巩固。
(1)各中队应根据辖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对各派驻中队上报的重点反复性问题区域需要进行专项整治的,由分管副大队长张立恒带队根据预案进行专项整治。
(3)对各派驻中队上报的流动摊贩集中区域需要进行专项整治的,由分管副大队长张立恒带队根据预案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关注林机路)。
(4)对各派驻中队上报的辖区“钉子户”需要进行专项整治的,由分管副大队长张立恒带队根据预案进行专项整治。
7、其他行政执法类工作
(1)各中队值班队员要确保主次干道夜间市容市貌的整洁有序,大队通宵值班人员应重点关注南大街酒吧一条街市容情况(夜间通宵班需巡查区域由大队领导按照季节管理特点予以调整)。
(2)各中队针对举报较多和问题较多的区域加大巡查力度,特别是在市北中学门口、荷花池公寓门口、西二村菜场三岔路口、金色新城菜场门口、人民公园BRT通道内外、江南商场门口、西瀛里酒吧一条街、会馆浜菜场后面、花园菜场东门口、勤业菜场探头下、莱茵花园三期工地前、飞龙菜场门口、格力博宿舍门口、梧桐苑东门、星港农贸市场门口等区域,各中队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对上述地段加强管理。
(3)督察股在3月份有针对性地对上述区域进行重点督察,对定岗情况予以通报。
(4)机动中队在3月份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反复性)问题和流动摊贩集中区域进行巡查,对存在问题的进行效能派单。
(5)各中队加大对多次违章拒不改正的固定店面出摊的查处,受理中心加大该类违章当事人的执行力度。
(二)工地管理
1.做好工地信息的更新、完善。
2.继续加大对工地日常管理巡查力度,整改和处罚并重。
3.继续加大对夜间施工、偷倒建筑垃圾等查处力度。约谈多次被举报夜间施工的甲方,组织对偷倒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专项整治,并开展好宣传活动。
4.继续加大对工地类违章案件的查处力度。
5.对2月份工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做法组织做好通报。
(三)违法建设
1.积极落实好违法建设巡查奖励制度。
2.试行《钟楼大队违法建设查处实施办法》,指导中队开展好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3.各中队对举报、信访、巡查等发现的现行违章,配合街道进行立即拆除;对反映的已建违法案件及时立案查处。
4.规划中队对移交、领导督办、多次信访的重点案件进行办理(清潭新村179-3、小茅山案件、金地假日广场案件、玫瑰苑案件等)。
5.规划中队继续对案卷进行清理并归档,并按照标准建立电子档案。
6. 规划中队建立并完善重大违法建设案件一览表,逐件处理,有效化解矛盾。
7.规划中队配合软件公司研究规划案件的受理、处理与平台案件管理的统一,在案件受理上要力求技术化、现代化、软件化,达到正规化管理水平。
8.各中队继续落实违法建设调处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先行调处;对情况复杂、中队难以处置的上报大队由规划中队组织、大队领导参与予以调处。
9.对受理平台上的举报、信访等违法建设案件,大队领导每周碰头进行督办。
(四)餐厨废弃物管理
1.继续做好餐厨废弃物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辖区内无偷运餐厨废弃物、无乱扔乱倒餐厨废弃物行为的出现。
2.对新增餐饮企业做好资料的登记、核实、更新和完善工作。
(五)当事人信息库建设
1.受理中心应继续做好当事人信息库特别是流动摊贩数据库建设,对流动摊贩的资料进行及时更新、完善,并将此工作作为工作制度来要求各中队进行明确。
2.各中队继续做好各自辖区内工地、个人、五小行业、三类、餐饮单位等当事人信息的更新、完善。
3.各中队对流动摊贩管理重心前移过程中登记的当事人信息及时上传,并就管理情况及时更新。
三、队伍管理
(一)星级队员评比
1.督察股继续从队容风纪、文明执法、廉政建设、责任管理、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对所有部门和队员进行考核。
2.各中队继续做好效能自查工作,形成每月扣分、扣星汇总并上报督察股;
3.由教导员陈荣华带队,督察股配合,组织落实好3月份督察互查。
(二)派驻中队目标考核
1.综合股汇总落实好2月份派驻中队目标考核工作,并下发考核通报。
2.受理中心、督察股、规划中队、机动中队做好3月份派驻中队的考核工作,形成书面考核意见移交综合股。
(三)各类会议
1.组织召开每周的工作例会。
2.组织召开2月份中层例会及督察会议。
(四)督察工作
1.督察股根据督察内容(仪容仪表、队容风纪、行为规范、车辆管理、内务秩序、办公秩序、工作台账、工作纪律等)确定每月的督察重点,通过严格督察提高中队队伍管理水平。
2.督察股按《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在编队员考核办法》做好在编队员的考核工作,并就督察情况写入督察通报。
3.督察股对各派驻中队建立的重点(反复性)问题台账进行专项督察,并就督察情况写入督察通报。
4.督察股对各派驻中队夜间值班情况进行督察,特别是对讲机和文书等装备携带情况应进行专项督察,并就督察情况写入督察通报。
5.督察股对各部门开展的自我培训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并就督察情况写入督察通报。
6.督察股对各部门督察员开展中队自我督察情况进行督察,并就督察情况写入督察通报。
7.督察股对各中队开展流动摊贩管理重心前移工作的进度表进行专项督察,并就督察情况写入督察通报。
8、督察股就大队各部门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就督查情况写入督察通报。内容主要包含两点:一是是否根据中队实际情况制定;二是落实情况如何。
四、党工团活动
1.制定大队2015年文体活动计划并逐步开展各类活动。
2.继续组织落实好职工俱乐部的训练、友谊赛等事宜。
五、其他工作
1.继续落实好大队领导带班制度。
2.继续落实好大队领导定岗制度。
3.邀请市档案局、区档案局领导来单位指导五星级档案室创建工作;做好2014年下半年度档案移交、归档工作。
4.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中队规范店招店牌、违法建设等拆除工作,确保拆除现场安全。
5.综合股负责对大队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配合督察股做好安全生产台账检查工作,对各部门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纠正并指导中队开展好安全教育工作。
6.综合股配合督察股对各部门自我培训的台账进行检查,指导中队开展好部门自我培训工作。
7.组织落实好大队《2015年度工作要点》文字组织工作。
8.继续搭建“钟楼微城管”微信公众号宣传框架,谋划2015年微信宣传方向。
9.组织落实好《城管简报》第三期的出版工作。
10.依据3月份宣传计划,开展好各类宣传活动。
11.继续完善综合办公平台,并对内容进行更新、完善。
12.继续关注好媒体曝光等问题,综合股及时做好问题的回复。
六、及时按要求处置各类举报、投诉、信访。
七、其他各类工作的开展。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
201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