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效考评工作
1.由分管副大队长张爱宏负责,各派驻中队积极应对6月份长效管理综合考评,特别是端午节放假期间的考评工作,确保不失分,对重难点问题督查、早(夜)查、双休日促销活动等考评工作应常抓不懈。
2.各中队积极处置市指挥中心的立项派遣,受理中心和各中队应建立统一的工作流程、要求,规范的格式。
3.由分管副大队长张爱宏带队,机动中队、督察股配合,组织落实好6月份道路容貌及网格内非样本点道路的互查工作。
4.关注好媒体曝光,并按照《钟楼大队应对媒体曝光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应对。
5.积极落实好上报考评信息和使用流量上传照片的奖励方案。
6.张爱宏副大队长负责落实好考评PPT学习、指导、督促工作。
7.各中队继续保障好网格内的非样本点道路的整治提升和社区(村委)网格考评明查保障工作。
二、行政执法工作
(一)市容管理
1.常态化开展市容管理巡控工作,对重点区域、时间、路段等巡控小组采取不定时巡查和专项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帮助派驻中队解决存在的市容管理问题,配合中队处理疑难杂症。
2.道路容貌专项整治
(1)各中队组织好道路容貌“回头看”工作,对存在问题的路段及时予以整改,确保无回潮和新增违章的出现。
(2)对主次干道玻璃橱窗外的张贴,各中队应及时查处和清理;针对牛皮癣等小广告,中队要加大查处力度,受理中心对立案查处的,及时跟进后续程序;小区内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张贴,中队积极配合街道进行处理。
(3)各中队进一步规范对店招店牌的管理,确保无缺字、破损等现象。针对因灾害天气造成户外广告破损,各中队在6月份整治、清理完毕。陈渡路店招整治应按照计划循序开展并落实到位;对主次干道两侧落地指示牌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推进。
(4)各中队进一步规范对沿街商铺的管理,确保无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违章出现。
(5)各中队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流动摊贩的管理力度,做到有效控制,对未确定开展流动摊贩管理重心前移工作的区域,应“一次教育,再次取缔”。
(6)对配合环卫处在辖区内对水果店进行专项整治的工作予以巩固,确保达到管理效果。
3.废摩洗整治
各中队积极组织落实好各自辖区内的废摩洗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村委(社区)做好城中村、城郊接合部、小区内部废摩洗的管理工作,登记好当事人信息资料。
4.重点问题
(1)根据市指挥中心的重点问题的调整,副大队长张立恒与市指挥中心做好对接,并对大队重难点汇总表进行调整,各中队应根据大队《钟楼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重难点问题汇总表》上列出的区域及管理要求、标准。各中队必须高度重视重点问题,每个重点问题都要有专人负责,并安排工作能力强、认真负责的队员按规定时间定人定岗。
①、针对荷花池中队的西新桥三村及周边、人防桥及周边、八角井市场及周边;南大街中队的南大街、莱蒙步行街四周;永红中队的江苏理工学院周边(钟楼段)、广成路、清潭市场周边、为民市场、木清路、清潭二社区;五星中队的飞龙菜场周边、花园新村及菜市场周边、勤业市场(勤业路)周边;新闸中队的荷园新闸市场周边、新庆路及新怡华超市周边;北港中队的北港老街;西林中队的凌家村(安徽街)等十七个延时保障区域,涉及到的中队安排好人员进行专人定点和定时巡查,确保管理效果;
②、按长效管理综合考评的要求组织落实好怀德苑小区内摊店的管理,确保达到预期管理效果。
(2)由分管副大队长张立恒带队,机动中队、督察股配合,组织落实好6月份重点问题互查。
(3)机动中队错时、分时相结合,全覆盖巡查重点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一律上报给分管领导,对确实是队员责任的,按照派驻中队目标考核和星级队员考核进行处理。
5.流动摊贩重心前移
(1)各中队针对各自开展流动摊贩管理重心前移工作的区域,进行流动摊贩管理重心前移工作,对多次教育拒不改正的流动摊贩,发出核查通知书,受理中心及时关注文书进展情况,确保上半年执行一批,综合股负责进行跟踪报道。
(2)督察股、受理中心、机动中队根据各自职能对中队开展流动摊贩重心前移工作进行督促管理,并将管理效果纳入派驻中队目标考核和通报。
6.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大队《关于对重点(反复性)问题和流动摊贩开展专项整治的方案》的整治要求,6月份各中队应对前期的整治效果予以巩固。
(1)根据支队《关于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夜间露天烧烤和店外出摊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和大队《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夜间市容及露天烧烤专项执法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夜市容和露天烧烤专项执法,确保6月份大见成效。
(2)各中队应根据辖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对各派驻中队上报的重点反复性问题区域需要进行专项整治的,由分管副大队长张立恒带队根据预案进行专项整治。
(4)对各派驻中队上报的流动摊贩集中区域需要进行专项整治的,由分管副大队长张立恒带队根据预案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关注林机路)。
(5)对各派驻中队上报的辖区“钉子户”需要进行专项整治的,由分管副大队长张立恒带队根据预案进行专项整治。
7.其他市容管理工作
(1)各中队值班队员要确保主次干道夜间市容市貌的整洁有序,大队通宵值班人员应重点关注南大街酒吧一条街、广成路、勤业路市容情况(夜间通宵班需巡查区域由大队领导按照季节管理特点予以调整)。
(2)各中队针对举报较多和问题较多的区域加大巡查力度,特别是在西二村大喜来门口、人民公园BRT通道内外、怀德桥下人行道上、江苏理工学院北门、龙湖龙誉城门口、星港菜场至星港花苑小区门口、青枫公园周边、冶金厂至正章大酒店门口的路上等区域,各中队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对上述地段加强管理。
(3)督察股在6月份有针对性地对上述区域进行重点督察,对定岗情况予以通报。
(4)机动中队在6月份重点对重点问题和市指挥中心立项派遣的整改进行核查和复核。
(5)各中队加大对多次违章拒不改正的固定店面出摊的查处,受理中心加大该类违章当事人的执行力度。
(二)工地管理
1.成立建管中队,扎口对工地进行管理,各中队做好工地信息的更新、完善。
2.继续加大对工地日常管理巡查力度,结合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契机加大工地的管理特别是工地扬尘的查处力度,整改和处罚并重。
3.继续加大对夜间施工、偷倒建筑垃圾等查处力度。约谈多次被举报夜间施工的甲方,组织对偷倒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专项整治,并开展好宣传活动。
4.继续加大对工地类违章案件的查处力度。
5.对5月份工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做法组织做好通报。
6.研究新的执法技巧,利用移动摄像头对违法建设进行拍照取证。
7.组织落实好《建筑垃圾处置备案制度》的推进工作,建立企事业、小区等装修档案,分管副大队长石磊负责对各中队的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到位、处置不力的中队按派驻中队目标考核的要求予以扣分。
(三)违法建设
1.积极落实好违法建设巡查奖励制度。
2.试行《钟楼大队违法建设查处实施办法》,指导中队开展好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3.各中队对举报、信访、巡查等发现的现行违章,配合街道进行立即拆除;对反映的已建违法案件及时立案查处。
4.规划中队对移交、领导督办、多次信访的重点案件进行办理(清潭新村179-3案件、新阳光案件、东岱养猪场案件、农工商超市案件、小茅山案件、金地假日广场案件、玫瑰苑案件等)。继续落实好消防案件的办理,与消防大队做好对接,约谈企事业当事人,拿出处理的办法和意见。
5.规划中队继续对案卷进行清理并归档,并按照标准建立电子档案,对立案但未结案案件清理并拿出处理意见。
6. 规划中队继续完善重大违法建设案件一览表,对列入的案件按照分类情况的不同落实到各中队和部门,部门正职为第一责任人。规划中队负责牵头、引导、督办,对需要协调的给予中队帮助。
7.规划中队配合软件公司研究规划案件的受理、处理与平台案件管理的统一,在案件受理上要力求技术化、现代化、软件化,达到正规化管理水平。
8.各中队继续落实违法建设调处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先行调处;对情况复杂、中队难以处置的上报大队由规划中队组织、大队领导参与予以调处。
9.对受理平台上的举报、信访等违法建设案件,大队领导每周碰头进行督办。
(四)餐厨废弃物管理
1.继续做好餐厨废弃物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辖区内无偷运餐厨废弃物、无乱扔乱倒餐厨废弃物行为的出现。
2.对新增餐饮企业做好资料的登记、核实、更新和完善工作。
(五)当事人信息库建设
1.受理中心应继续做好当事人信息库特别是流动摊贩数据库建设,对流动摊贩的资料进行及时更新、完善,并将此工作作为工作制度来要求各中队进行明确。
2.各中队继续做好各自辖区内工地、个人、五小行业、三类、餐饮单位等当事人信息的更新、完善。
3.各中队对流动摊贩管理重心前移过程中登记的当事人信息及时上传,并就管理及处罚情况及时上传更新。
三、队伍管理
(一)派驻中队目标考核
1.综合股汇总落实好5月份派驻中队目标考核工作,并下发考核通报。
2.受理中心、督察股、规划中队、机动中队做好6月份派驻中队的考核工作,形成书面考核意见移交综合股。
(二)星级队员评比
1.督察股继续从队容风纪、文明执法、廉政建设、执法效能、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对所有队员进行考核。
2.各中队继续做好效能自查工作,形成每月扣分、扣星汇总并上报督察股。
3.由教导员陈荣华带队,督察股配合,组织落实好6月份督察互查。
(三)各类会议
1.组织召开每周的工作例会。
2.组织召开5月份中层例会及督察会议。
(四)培训工作
1.组织落实好大队中层正职学习外省市先进城市管理工作经验。
2.各部门按部门自我培训计划开展自我培训,有针对性地对车辆管理及使用、执法设备管理进行培训。
(五)督察工作
1.督察股根据督察内容(仪容仪表、队容风纪、行为规范、车辆管理、内务秩序、办公秩序、工作台账、工作纪律等)确定每月的督察重点,通过严格督察提高中队队伍管理水平。
2.督察股按《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在编队员考核办法》做好在编队员的考核工作,并就督察情况写入督察通报。
3.督察股对各派驻中队建立的重点问题台账进行专项督察,并就督察情况写入督察通报。
4.督察股对各派驻中队夜间值班情况进行督察,特别是对讲机和文书等装备携带情况应进行专项督察,并就督察情况写入督察通报。
5.督察股对各部门开展的自我培训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并就督察情况写入督察通报。
6.督察股对各部门督察员开展中队自我督察情况进行督察,并就督察情况写入督察通报。
7.督察股对各中队开展流动摊贩管理重心前移工作的进度表进行专项督察,并就督察情况写入督察通报。
8.督察股就大队各部门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并就督查情况写入督察通报。内容主要包含两点:一是是否根据中队实际情况制定;二是落实情况如何。
9.督察股就各中队夜市容专项整治工作的计划、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并就督查情况写入督察通报。
四、党工团活动
1.按文体活动计划逐步有序开展文体活动,继续组织落实好读书月暨征文比赛。
2.继续组织落实好职工俱乐部的训练、友谊赛等事宜。组织羽毛球俱乐部与钟楼交巡警大队;足球俱乐部、乒乓球俱乐部与理工学院开展友谊赛(5月未完成)。
3.骑行俱乐部负责,综合股配合组织落实好6月份骑行活动(5月未完成)。
4.组织落实好各项文体活动的报名、选拔等。
五、其他工作
1.继续落实好大队领导带班制度。
2.继续落实好大队领导定岗制度。
3.继续做好2014年下半年度档案移交、归档工作。
4.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中队规范店招店牌、违法建设等拆除工作,确保拆除现场安全。
5.综合股负责对大队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配合督察股做好安全生产台账检查工作,对各部门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纠正并指导中队开展好安全教育工作。
6.综合股配合督察股对各部门自我培训的台账进行检查,指导中队开展好部门自我培训工作。
7.受理中心负责、综合股配合,组织做好与钟楼法院的研讨会(5月未完成)。
8.综合股负责,各部门配合,做好公安、城管联合巡防队伍的巡防及宣传工作(一周年)(5月未完成)。
9.综合股负责、五星中队配合,继续开展城管与社区共建暨钟楼微城管宣传推广活动。
10.组织落实好城管志愿者工作及网友参与城管执法活动。
11.组织落实好《城管简报》第六期的出版工作。
12.依据6月份宣传计划,开展好各类宣传活动。
13.按劳动法规定,组织落实好在编协管员学习规章制度并签订劳动合同。
14.综合股负责、督察股配合,做好心理辅导室的筹备工作。
15.探索街道着装队员的一体化管理体制的建立。
16.继续完善综合办公平台,并对内容进行更新、完善。
17.继续关注好媒体曝光等问题,综合股及时做好问题的回复。
六、及时按要求处置各类举报、投诉、信访。
七、其他各类工作的开展。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