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队、股室,受理中心: 为了提高大队工作效率,保障信息传递畅通,根据大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综合办公平台使用管理制度》,现下发给你们,请组织全体队员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附:《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综合办公平台使用管理制度》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
2015年3月6日
附件:
综合办公平台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大队工作效率,保障信息传递畅通,根据大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队各部门综合办公平台的使用管理。
综合办公平台集案件受理、案件办理、信访办理、公文公告、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制度汇编、人员装备信息、档案管理、图书室建设等为一体。也是实施行政执法、队伍管理、队伍发展、宣传工作等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管理职责
1.综合股负责统一管理,内设专人作为管理员,各部门负责人应指派专人对本部门综合办公平台使用进行管理。
2.大队管理员对综合办公平台要及时进行维护管理,防止发生系统失效;根据不同工作、不同岗位、不同团队的性质,确定权限与设置部门要求。
3.各部门管理员因调动、离职或违反大队纪律的,须及时调整、取消或暂停其权限。
4.队员在使用综合办公平台过程中如发现问题的,应立刻联系大队管理员,由管理员牵头解决,相关队员予以协助,确保问题及时解决。
5.各部门管理员上班第一时间必须登陆综合办公平台,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和处理各类案件、文件。
6. 为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全体队员都有对综合办公平台统维护的义务。
第四条 日常使用
1.综合办公平台正常运行期间,大队所有案件受理、案件办理、信访办理、公文公告、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制度汇编、人员装备信息等信息传递,除特殊情况外,均在网上进行。
2.各部门上传的各类案件办理、信访办理、公文公告、计划总结、会议记录等均需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综合办公平台。
3.各部门在使用综合办公平台期间,应对平台信息进行及时更新,确保信息资料的时效性、准确性、实用性。
第五条 对大队各类制度、公文、报告、考核、档案等有价值的内容、信息,在发布的同时,发布人应进行备份,以避免信息丢失。
第六条 发生急办或重大信息,除在综合办公平台上发布外,还应及时采用其它通讯方式进行沟通、传递。
第七条 严禁在综合办公平台上发布不健康的内容和带有病毒的文件、图片等。
第八条 保密原则
1.队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并及时更新,及时修改系统初始密码,不得将用户名和密码外泄给他人使用。
2.任何人不得随意让无关人员查看综合办公平台中的内容,更不许下载涉密的内容。
3.凡是涉密的内容如需发布,须报大队主要领导严格审查、设定查看权限。
4. 如发生泄密的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 大队定期组织综合办公平台管理员培训(每季度一次)。
第十条 本制度由综合股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