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队、股室,受理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夜间市容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夜间露天烧烤和店外出摊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本着“市区联动、条块集合、以区为主、属地规划、标本兼治”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制定《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夜间市容及露天烧烤专项执法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组织全体队员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附件: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夜间市容及露天烧烤专项执法实施方案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
2015年5月7日
附件:
夜间市容及露天烧烤专项执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夜间市容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夜间露天烧烤和店外出摊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本着“市区联动、条块集合、以区为主、属地规划、标本兼治”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本辖区内夜间市容及露天烧烤开展市容专项执法活动,具体方案实施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康跃俊
副组长:张爱宏、张立恒
组 员:陈鑫平、周雪斌、蒋迪、吕建耀、黄冶农、奚扬军、赵奕、刘伟成、陈平、于亚民、史俊平。
二、整治范围
(一)整治区域
主次干道两侧,公园、市场、广场、商业中心等周边。
(二)违章类别
占道灯箱(杆牌)、占道经营、流动摊贩、露天烧烤等。
三、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1.制定方案 对中队上报长期不服从管理的违章行为,制定相应的专项执法预案。
2.指挥协调 对辖区范围内的违章行为进行统一指挥、协调,确保开展好相关专项执法工作。
3.牵头落实 按执法预案,组织力量进行专项执法工作。
(二)派驻中队
1.结合大队专项执法实施方案制定本中队巡查及专项执法细则。
2.按照要求进行前期摸底调查、拍照取证、宣传教育。
3.对拥有固定店面的当事人或固定住址的流动摊贩经营者,按照一般程序查处。
4.对屡教不改且态度恶劣的当事人或拒不提供当事人信息的流动经营者上报大队,统一组织专项执法。
(三)督察股
负责对派驻中队夜间巡查记录及执法台账进行检查,对定人定岗情况进行督察。
(四)机动中队
负责对上述整治区域进行效能考核派单。
(五)受理中心
负责后期案件的催办、处理、办结等。
(六)综合股
负责后勤保障及宣传报道工作。
(七)公安保障
1.联合巡查 按照公安城管联合巡查队伍的工作机制及工作计划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
2.专项执法 大队派驻民警全程参与大队组织的专项执法活动,保障执法活动正常开展;对执法现场发生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和大型专项执法活动,钟楼特警大队和各街道派驻所配合大队进行处置。
四、整治步骤及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5月7日—5月12日) 各中队通过日常及夜间值班巡查,结合平台受理举报,摸清当前辖区占道灯箱(杆牌)、占道经营、流动摊贩、露天烧烤等违章出现的时间、路段、数量等基础信息,并建立信息库。
2.宣传发动阶段(5月12日—5月16日) 执法队员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提前介入,逐个上门进行宣传教育,发放温馨告知书或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当事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登记。
组织烧烤店和龙虾经营户开展集中约谈,告知管理要求和违章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整改违章行为。
3.全面整治阶段(5月16日—5月30日) 对经宣传教育后仍拒不改正的当事人,开具核查通知书或组织专项执法活动。
4.长效管理阶段(6月1日后) 派驻中队加强夜间市容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不定期组织专项执法活动。
督察股、机动中队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好督察及效能考核工作。
五、工作要求
1.专项执法必须按照大队《行政执法预案制度》的相关要求制定预案,执法过程中行动统一,服从指挥,确保自身及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暴力抗法的违法当事人坚决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