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现提名:
张鹏同志任钟楼区商务局局长;
吴伟同志任钟楼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免去钟楼区卫生局局长职务;
马旭峰同志任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高蓓同志任钟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免去王俊同志钟楼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金川同志钟楼区物价局局长职务。
请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