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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新闸中心小学教师专业成长激励办法
索 引 号:467284625/2015-00008
组配分类:教师管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新闸中心小学
产生日期: 2015-02-06 发布日期: 2015-02-0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新闸中心小学教师专业成长激励办法
常州市新闸中心小学教师专业成长激励办法
 
 

新闸中心小学教师专业成长激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激发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鼓励教师在教学岗位中做出优异成绩,促进教师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的提高,特制订新闸中心小学教师专业成长激励办法。

1、对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五级梯队”成员和校级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经考核认定后,按照区、校有关《评选管理办法》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

2、凡是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五级梯队”成员;校级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被学校确定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教师,学校将创造条件让他们在实践中接受锻炼,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3、对培养对象实行备案管理,建立成长档案袋。

4、在分配教学任务、承担科研课题方面,应优先考虑重点培养对象,为他们创造脱颖而出的条件,给他们压担子、提要求。

5、优先安排培养对象外出参加学术会议、进修或访问;优先安排晋升职称指标。

    6、学校尽力为培养对象的课堂教学、论文发表等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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