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区司法局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4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构建“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目标,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为抓手,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升司法行政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快建设服务型、实战型、法治型机关,增强司法行政执法、管理、服务的公信力,为全面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加快转变职能,打造服务型、实战型、法治型司法行政机关
(一)深入推进“四个覆盖”工作体系建设。以群众问题能反应、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体系;以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促进全社会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以提高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体系。
(二)完善行政执法机制。推进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执业管理由重事前审批更多地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执业失范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统一和规范社区矫正机构设置,制定执法规范标准,构建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三)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方式。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着眼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领域,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加快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促进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
二、规范行政程序,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四)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坚持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认真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论证,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五)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决策平台建设,推行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和听证、论证、评估、审查报告格式化、规范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六)严格落实行政决策责任。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机制,明确决策主体、实施主体、监督主体、问责主体。对决策实施情况、执行效果,作出决策主体应跟踪检查;对决策执行情况和社会反应,实施主体应及时报告,适时开展后评估。对于违反决策权限和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执行权和执行责任相统一。
三、严格按照要求,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七)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建章立制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增强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把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作为加强建章立制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立、改、废相结合,着力解决制度缺失和制度障碍等问题。
(八)加强建章立制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规划管理和计划管理,坚持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修改、废止及通报等工作,有计划对规范性文件的可操作性、实效性、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内容进行评估。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实行权力阳光运行
(九)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司法行政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坚持把社会关注热点作为信息公开重点,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明确依申请公开范围,对不宜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的政务信息,通过落实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管理。推进司法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十)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制度、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行政权力和办件信息网上公开制度、行政权力运行投诉处理制度、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公众评议制度以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十一)推进执法流程管理。在全面清理司法行政权力事项的基础上,根据司法行政执法活动特点,分解细化执法流程、环节,制定执法细则,编制执法手册,推进执法流程管理。积极探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
(十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执法办案满意度评测工作,把满意度作为衡量执法公信力和执法效果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将执法考评侧重点从偏重卷宗台账向执法流程和重点环节监督转变、从偏重年终考评向日常动态考评转变,切实发挥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促进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效能的作用。
(十三)强化司法行政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出庭应诉、答辩,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的裁定。
五、加强法制队伍建设,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十四)切实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与构建“四个全覆盖”司法行政工作体系的有机统一,打造法治型机关与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相融合。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落实。
(十五)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立足本职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的宣传,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定年度法制讲座计划,建立健全集中培训制度。
(十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宣传栏、网络等手段,多渠道、全方位的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培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学法、守法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十七)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法制队伍建设。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法制机关构建,充实法制工作力量,配齐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发挥法制工作部门在依法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在规范执法中的指导监督作用,加强法制工作人员业务学习与交流,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推进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十八)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积极运用行政调解化解矛盾、解决争议。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流程和保障制度,推动建立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十九)积极拓宽民意反映和回应渠道。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健全对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及时依法作出处理的工作机制;要支持和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和执行监督机关的监督决定;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回应民意诉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