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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钟楼区司法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索 引 号:014119547/2015-00006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司发[2015]6号 发布机构: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15-04-15 发布日期: 2015-04-1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2015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构建“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用法治理念凝聚共识、用法治手段推动发展、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加快建设服务型、实战型、法治型机关,增强司法行政执法、管理、服务的公信力,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走上新的台阶。一、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一)推进“四个覆盖”工作体
钟楼区司法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钟司发[2015]6号
 
 

2015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构建“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用法治理念凝聚共识、用法治手段推动发展、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加快建设服务型、实战型、法治型机关,增强司法行政执法、管理、服务的公信力,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走上新的台阶。

一、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一)推进“四个覆盖”工作体系建设。以群众问题能反应、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体系;以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促进全社会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以提高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体系。

(二)完善行政执法机制。推进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执业管理由重事前审批更多地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执业失范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统一和规范社区矫正机构设置,制定执法规范标准,构建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三)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方式。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着眼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领域,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加快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促进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

     二、规范行政程序,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坚持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认真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论证,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五)强化重大决策监督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听证和风险评估制度,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明确决策主体、实施主体、监督主体、问责主体,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执行权和执行责任相统一。

(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扩充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挑选优秀骨干律师加入法律顾问队伍,顾问团围绕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建设项目、重要文件政策、重点矛盾纠纷等完善法律顾问工作保障机制,切实开展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

    三、严格按照要求,逐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七)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规划管理和计划管理,坚持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修改、废止及通报等工作,有计划对规范性文件的可操作性、实效性、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内容进行评估。

(八)加强建章立制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建章立制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增强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把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作为加强建章立制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立、改、废相结合,着力解决制度缺失和制度障碍等问题。

四、完善监督制约,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九)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司法行政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坚持把社会关注热点作为信息公开重点,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明确依申请公开范围,对不宜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的政务信息,通过落实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管理。推进司法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十)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制度、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行政权力和办件信息网上公开制度、行政权力运行投诉处理制度、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公众评议制度以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十一)推进执法流程管理。在全面清理司法行政权力事项的基础上,根据司法行政执法活动特点,分解细化执法流程、环节,制定执法细则,编制执法手册,推进执法流程管理。积极探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

(十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执法办案满意度评测工作,把满意度作为衡量执法公信力和执法效果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将执法考评侧重点从偏重卷宗台账向执法流程和重点环节监督转变、从偏重年终考评向日常动态考评转变,切实发挥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促进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效能的作用。

(十三)强化司法行政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出庭应诉、答辩,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的裁定。

五、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与构建“四个全覆盖”司法行政工作体系的有机统一,打造法治型机关与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相融合。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落实。

(十五)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立足本职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的宣传,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定年度法制讲座计划,建立健全集中培训制度。

 (十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宣传栏、网络等手段,多渠道、全方位的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培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学法、守法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十七)切实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法制机关构建,充实法制工作力量,配齐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发挥法制工作部门在依法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在规范执法中的指导监督作用,加强法制工作人员业务学习与交流,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推进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六、提高执法效能,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八)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积极运用行政调解化解矛盾、解决争议。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流程和保障制度,推动建立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十九)积极拓宽民意反映和回应渠道。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健全对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及时依法作出处理的工作机制;要支持和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和执行监督机关的监督决定;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回应民意诉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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