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街道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今年是“六五”普法考核验收之年。为推动“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实施,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全面展示我区“六五”普法工作成果,顺利迎接省、市对我区“六五”普法的考核验收,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根据市局要求,组织“六五”普法台账和成果资料的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
其中,本次期末检查验收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街道(社区)、学校必须准备好电子台账,企业提倡电子台账。
二、报送内容
1.反映我区构建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政协支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普法机制所取得的成效;
2.我区各级开展的宪法法律宣传活动及所营造的良好氛围;
3.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农民工)等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取得的成果(包括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公正司法);
4.“法律六进”活动取得的成果;
5.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尤其是“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
6.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的创新成果;
7.法治文化建设取得的成果。一是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包括在法治公园、法治街区、法治广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等阵地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二是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包括拍摄的法治类电视剧、电影(微电影)、专题片,制作的法治动漫,法治文艺节目、剧本、故事、摄影、漫画、书画作品等;三是法治文化队伍建设,包括队伍组建、运作情况,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情况,日常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的情况,以及队伍建设中好的经验做法等。
8.按照省、市“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报送形式
本次报送“六五”普法台账和成果资料分电子版和实物两大类。有关普法(法治建设)内容的文稿、笔记、报道(简报)、照片、视频等资料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其中文件、文稿、报道(简报)、笔记等资料的电子版以PDF格式为宜。实物包括各类普法宣传品(普法活动所发放的具有普法标识、用语的宣传品等)、各类普法培训教材和光碟、各类普法宣传书籍、资料(包括与宣传法律有关的宣传资料)等。电子版资料采用光盘、U盘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实物采用直接报送或邮寄方式。电子版和实物均需填写“六五”普法台账和成果资料目录(见附件2)。
四、报送要求及方法
1.报送的台账和成果资料应能反映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作用及成效,展示普法、法治建设的成果。
2.文稿包括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有关普法(法治建设)的文件,区领导关于普法(法治建设)的讲话和批示,普法工作制度和创新举措,市级以上会议交流的工作经验,推广的经验做法,市级以上媒体(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简报、刊物等)宣传报道的经验做法,发表的普法和法治建设论文等。
3.普法照片(视频)属于重点征集内容。包括市级以上领导视察、指导普法(法治建设)工作的照片,获得与普法(法治建设)相关的荣誉(奖牌、奖杯、证书)照片和各地各部门普法活动照片。各机关、单位照片要能够反映本机关、单位职能及特色,以动态普法和执法(司法)服务为主;基层照片(视频)要充分反映出当地在普法(法治建设)中的特色和亮点,展现街道、社区和农村田头普法的生动场景。照片(视频)要求画面清晰、色彩鲜艳、构图美观,力求场面生动,要有较强的现场感与艺术性,必要时可进行补拍。视频文件需要附相关文字说明,电子版照片文件名以“单位+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格式整理报送。
4.《钟楼区“六五”普法迎接市检查台账资料工作责任分解》(见附件1)中,需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和单位共同提供相关台账资料的,以部门(单位)的职能进行划分。涉及提供考核指标中的具体对象、基本情况、相关数据的,请标注出相关内容。
5.各部门各单位台账和成果资料(请注明作者)经本部门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由普法联络员或指派人员报送。
6.报送的“六五”普法台账和成果资料时间跨度为2011年1月起至2015年6月止。报送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6月8日止。
7.请各部门各单位予以支持配合,按时完成报送任务。此项工作纳入“六五”普法考核先进推荐工作。
8.报送的普法台账将集中分项充实进全区“六五”普法台账之中,报送的部分成果资料将由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进行汇编,并开展成果展示活动。包括制作一部“六五”普法成果宣传片。
9.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大道88号 1239室;邮政编码:213023;联系人:吴妮娜、陈彦旻;电话:88890281
附件:1.钟楼区“六五”普法迎接市检查台账资料工作责任分解
2.“六五”普法台账和成果资料目录
钟楼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钟 楼 区 司 法 局
2015年5月25日
附件1
钟楼区“六五”普法迎接市检查
台账资料工作责任分解
一、区委办
1.党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明确一名常委具体分管。——领导分工内部文件或会议纪要。
2.常委会专题研究普法相关工作。——研究普法工作会议记录(每年至少1次);
3.区委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基本健全,运用法律手段指导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制度文本、纪要。
4.区委有关普法和法治建设有关文件。
5.区委领导有关普法和法治建设讲话稿、调研文章。
二、人大办
1.人大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专项检查——会议记录、图片资料(不少于2次)。
2.专题审议“六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不少于2次。——会议记录。
3.全面实施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文件、历年考试情况;
4.事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经过人大审议并形成决议。——决议文本。
5.区人大有关普法和法治建设有关文件。
6.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有关普法和法治建设讲话稿、调研文章。
三、政府办
1.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规划》、《考核体系》的文本。
2.政府建立行政决策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文件,公示栏或上墙公示内容照片、截图。
3.本级政府部门或单位法治工作获得本系统市级以上表彰。——表彰文件、奖杯(奖牌、证书)图片等资料。
4.政府网设置法治宣传教育栏目。——网页截图。
5.区政府有关普法和法治建设有关文件。
6.区政府领导有关普法和法治建设讲话稿、调研文章。
四、政协办
1.对“六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会议记录、图片资料(不少于1次)。
2.区政协有关普法和法治建设有关文件。
3.区政协领导有关普法和法治建设讲话稿、调研文章。
五、纪委
区党政班子成员中发生违纪违法案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报告或相关数据、基本情况。
六、法院
1.依法应当公开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收费事项、监督措施全部公开。——相关文件、工作总结、责任书等。
2.落实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错案责任追究的情况。——报告、总结相关内容。
3.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情况。——通知、培训内容、课时安排时间表、工作总结等(每年不少于60课时)。
4.区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诉讼直接败诉率情况数据。——报告、总结相关情况和数据。
5.法治文化建设情况(相关文件、图片、资料)。
七、检察院
1.区党政班子成员中发生违纪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情况和数据。
2.依法应当公开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收费事项、监督措施全部公开。——相关文件、工作总结、责任书。
3.落实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错案责任追究的情况。
4.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通知、培训内容、课时安排时间表、工作总结等(每年不少于60课时)
八、组织部
1.研究、部署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相关情况。——《规划》,年度计划、总结,领导干部学法意见等。
2.对部门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的部署、实施,有效开展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活动内容资料、总结资料。
3.认真落实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文件、历年考试情况和数据;
4.全区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情况。——文件、总结、培训台账(每年1天6课时以上)。
5.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文件、领导述法材料。
九、宣传部
1.区委中心组安排学法。——年度中心组学法计划、学法内容(每年不少于2次)、学法笔记。
2.区报刊(内刊)每周都有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内容,每年不少于2个专版。——版面截图。
3.广播、电视每周法治宣传教育题材的内容不少于30分钟。——广播、电视栏目时段表、栏目截图。
4.各级政府网及各门户网站开辟法治宣传教育栏目。——网址清单、截图。
5.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每年举办综合性学法报告会不少于2次。——制度文件,法治报告会台账。
十、政法委
1.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意见、年度计划、总结。
2.村(居)及其他组织,加强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文件、开展活动情况。
3.刑事案件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公众安全感达到93%以上;常住人员中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发生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情况。——相关报告,市、辖市(区)相关数据及基本情况。
4.被评选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市”或“全国法制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连续5年被评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先进的、被评为“江苏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情况。——表彰文件、奖牌(奖杯、证书)照片及相关材料。
十一、农工办
1.研究、部署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相关情况。——《规划》,年度计划、总结,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及农民学法意见。
2.选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典型并建立联系点。——联系点具体名单和地址。
3.对部门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的部署、实施,有效开展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活动内容资料,计划、总结资料。
十二、党校
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把法律知识教育纳入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参训人员相关数据、课时安排时间表及课程内容。
十三、发改委
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等综合评价体系。——《规划》、《考核体系》的文本。
十四、经信局
1.研究、部署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意见,年度计划和总结。
3.对企业、职工和部门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的部署、实施,有效开展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活动台账,计划、总结资料。
4.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不少于6天36课时的法律知识继续教育,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8课时。——文件、培训台账。
5.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文件。
6.企业生产经营中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情况,发生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情况。——相关文件、报告,我区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基本情况。
7.企业实行厂务公开、集体合同等民主管理制度,达到80%以上。——相关文件、报告。
8.企业法治文化纳入企业文化建设情况。
十五、教文局
1.研究、部署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及青少年学生学法意见,年度计划和总结。
2.选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典型并建立联系点。——联系点具体名单和地址。
3.对有关青少年法律法规和部门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做出部署,有效开展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活动台账,计划、总结资料。
4.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意见,年度计划、总结;
5.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课程设计,每学年法治教育的内容在课程设计中不少于10%。——课程设计安排及法治课程内容。
6.普通中小学(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00%配齐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每学年开展集中法治教育4次以上。——人员名单、聘用证书、活动照片、内容等。
7.学校把法治文化纳入校园文化建设情况。
8.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情况。——提供相关照片、数据。
十六、公安分局
1.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基地情况和图片资料。
2.2011年至2014年全市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数据。
3.刑事案件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公众安全感达到93%以上;常住人口中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发生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情况。——相关报告,我区相关数据及基本情况。
4.对部门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做出部署,有效开展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活动台账,计划、总结资料。
5.选出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典型并建立联系点。——联系点具体名单和地址。
十七、民政局
1.全面推进和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每年就创建活动进行部署、检查考核。——申报、检查通知、考核通报、命名文件等台账资料。
2.100%的村(居)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抽检合格率达到100%。——文件、报告。
3.建立以“乡镇为主导、村居负首责”的农村普法工作机制。——文件。
十八、司法局
1.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
2.制定我区“六五”普法规划。——《规划》。
3.足额配置法治宣传教育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法宣处人员任命文件。
4.(1)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相关会议台账。
(2)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每年的《工作要点》和总结。
(3)选树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典型,建立健全联系点工作制度。——重点普法对象扎口单位树立的工作典型,建立联系点的文件。
5.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联络队伍、讲师团队伍以及志愿者队伍。——建立各支队伍的文件及队伍人员名单。
6.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按照常住人口人均1.5元/年的标准提供,财政足额安排、逐年提高,确保专款专用。——财政拨款单或支付通知,及资金流向证明。
7.(1)建有固定的法治宣传栏(橱窗)。法治宣传栏更新每年不少于12次。——每年的发文、使用更新情况统计及照片。
(2)政府网及各行政执法机关门户网站开辟法治宣传栏目。——网址、截图。
8.组织征订和编发普法教材、资料,印发普法宣传品,发放基层群众,基本满足各重点对象的学法需求。——普法教材(资料、宣传品)征定(购买、编印)清单、发票,发放的记录,教材、资料和宣传品电子稿。
9.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每年举办综合性学法报告会不少于2次。——制度文件,法治报告会台账。
10.认真组织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考试批次、试卷、得分统计。
11.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图片及相关资料。
12.建立以“乡镇为主导、村居负首责”的农村普法工作机制。每一行政村配备大学生村官普法员或法律志愿者,每季度至少上门服务一次。——文件、大学生村官普法员名单、上门服务的照片。——(区司法局、区民政局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13.重点抓好农村党员法治教育,对两委干部每年组织1天6课时以上的集中法律知识培训。每个村民小组都要有“法律明白人”。 ——文件、总结、培训相关台账(区委组织部配合提供)、“法律明白人”名单。
14.开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站,及时做好更新维护。利用微博、微信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法网网址、更新维护记录,网站、微博、微信截图。
15.区级报刊(内刊)每周都有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内容,每年不少于2个专版。
16、每年部署“12.4”活动。推进和实施“法律六进”,每年不少于2次。——相关活动台账。
17.(1)各街道(社区)建有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每月定时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咨询。——文件、区法治文化阵地统计表、照片及开展活动台账。
(2)依托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文化站、农家书屋、社区文化中心等设立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基本完善,城乡覆盖率85%以上。——文件、总结,相关数据资料。
(3)法治文化作品创作队伍健全,法治文化作品富有特色。——文件,动漫、书法、漫画、摄影、微电影等。
(4)建有一支以上法治文艺演出或故事宣讲专(兼)职队伍,每年至少组织4次以上活动。——(区局提供相关文件及活动台账)。
(5)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上法治文化活动。——文件,活动台账。
18.全面推进和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每年定期进行督促、指导。100%的村(居)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查合格率100%。——文件,检查(迎检)台账,创建相关数据(区民政局配合提供)。
19.每年被市以上有关部门采用的理论研究文章2篇以上;每年被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的经验材料2篇以上;采用的信息8篇以上(区司法局办公室提供)。——相关数据、文稿和截图。
20.(1)全区普法知晓率高于96%,群众满意度高于90%。
(2)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等重点对象受教育达到100%,监狱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受教育率达到100%,企业管理经营人员、农民及流动人口、问题青少年受教育率达到85%。——普法知晓率、满意度调查报告。
十九、财政局
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区常住人口人均不少于1.5元/年,司法行政部门确保专款专用,根据我区财力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足额安排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五年内逐年提高保障水平。——安排清单、资金流向证明(有关教育、培训、宣传的所有项目费用)。
二十、人社局
1.研究、部署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及公务员、农民工学法意见;《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
2.选出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典型并建立联系点。——联系点具体名单和地址。
3.对部门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做出部署,有效开展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活动内容资料、总结资料。
4.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机制。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年度考评和晋升考核。——相关文件,公务员培训、考试、考核台账。
5.把法治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行政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60课时的法律知识更新培训。——相关文件,培训计划、参训人员数据。
6.重视对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教育,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时,法治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用工企业(社区)每年对农民工开展教育活动的时间不少于4次6课时。——相关文件、总结,开展活动、教育培训的相关台账。
7.劳动合同签订率高于98%;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率高于95%;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情况。——报告、总结相关数据和基本情况。
8.企业对劳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及自查整改情况。——报告、总结。
二十一、安监局
企业生产经营中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情况,发生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情况。——相关文件、报告,我区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基本情况。
二十二、法制办
1.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活动通知、课时安排表、培训内容、培训台账等(每年不少于60课时)
2.(1)依法应当公开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收费事项、监督措施全部公开。——文件、工作总结、责任书。
(2)落实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错案责任追究的情况。——报告、总结及其它相关资料台账。
(3)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机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诉讼直接败诉的情况(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工作报告、总结。
(4)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作为、不文明,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滥用职权、违法办案,群众反映并查实的情况。——报告、总结及其它相关资料台账。
3.政府建立行政决策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有关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依法向社会公开并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相关制度文件,公示公开的照片、截图。召开听证会记录、照片资料。
4.行政执法机关建有法律知识电子触摸屏或电子显示屏。——栏目内容资料、页面截图。
5.法制工作获得本系统市级以上表彰的情况。——表彰文件、奖牌(奖杯、证书)照片及相关材料。
6.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机制。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年度考评和晋升考核。——文件、培训、考试、考核台账。
二十三、区总工会
1.劳动合同签订率高于98%;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率高于95%;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情况。——相关数据和情况报告。
2.企业实行厂务公开、集体合同等民主管理制度,达到80%以上。——相关文件、报告。
二十四、区团委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意见、年度计划、总结及组织开展活动情况。
二十五、开发区、各街道
1. 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不少于6天36课时的法律知识继续教育;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8课时。——培训计划、记录等相关材料。
2. 建立以“乡镇为主导、村居负首责”的农村普法工作机制;每一行政村配备大学生村官普法员或法律志愿者;每季度至少上门服务一次。——相关材料、数据。
3. 重点抓好农村党员法治教育,对两委干部每年组织1天6课时以上的集中法律知识培训;每个村民小组都要有“法律明白人”。——相关材料、数据。
4. 重视对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 的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教育,各地在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时,法治教育不少于4课时;用工企业(社区)每年对农民工开展教育活动的时间不少于4次6课时。——相关材料、数据。
5. 每年及时部署“12·4”等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创新活动形式;大力推进和实施“法律六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每年各不少于2次。——相关材料、数据。
6. 区建有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每月定时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依托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文化馆、文化站、农家书屋、社区文化中心等设立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基本完善,城乡覆盖率85%以上;法治文化作品创作队伍健全;书画、摄影、漫画、剧本、故事、动漫等法治文化作品富有特色;区建有1支以上法治文艺演出或故事宣讲专(兼)职队伍;每年至少组织4次以上活动;每年举办1次以上法治文化活动(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图书阅读、法治征文等形式不限)。——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和建设法治文化阵地的通知、照片、录像、工作总结等资料,法治文艺演出、故事宣讲队伍的名单、活动资料。
二十六、附加考核内容和标准
1.“六五”普法期间经费拨付达到年人均2元;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按当地户籍人口标准划拨。
2.创造原创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典型经验,并在省以上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调研成果(经验),在全国、省获奖或交流的情况。市级政府部门或单位法治工作获得本系统省级以上表彰的情况。——表彰文件、书刊截图、奖牌(奖杯、证书)照片、成果(经验)材料等。
3.参加全省性法治文艺调演、法治文化作品征集等活动,获得个人、集体一等奖或组织奖的;获得全国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一、二等奖的情况。——表彰文件、奖牌(奖杯、证书)。
4.全省法治好新闻获奖情况。——文件、奖牌(奖杯、证书)。
5.被评选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市”或“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所辖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连续5年被评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先进的、被评为“江苏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情况。——表彰文件、奖牌(奖杯、证书)照片及相关材料。
附件2
“六五”普法台账和成果资料目录
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文 号
题 名
日 期
备 注
说明:1、报送的台账和成果资料为实物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2、本表格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