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效考评工作
(一)常规工作
1.由分管副大队长张爱宏负责,各派驻中队积极应对3月份长效管理综合考评,对重难点问题督查、早(夜)查、工地管理、双休日促销活动及流动摊贩考评等考评工作应常抓不懈。
2.张爱宏副大队长负责,各中队配合,做好区指挥中心的区级联考。
3.由分管副大队长张爱宏负责,继续做好市指挥中心对邹区镇的城乡一体化考评。
(二)其他工作
1.关注好媒体曝光,并按照《钟楼大队应对媒体曝光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应对。
2.积极落实好上报考评信息和使用流量上传照片的奖励方案。
二、行政执法工作
(一)市容管理
1.常规工作
(1)各中队认真组织学习《以“四化”理念引领市容提升》,领会文章精神,同时就文章的目的、意义、步骤等结合中队实际进行讨论,张立恒副大队长负责,综合股配合将文章以列表的形式进行分解,并下发中队进行学习、领会、落实。
(2)日常工作
①各中队做好网格内的样本点(非样本点)道路的整治提升。
②继续做好乱张贴、店招店牌、店外出摊、乱堆放、落地指示牌的管理工作。
③邹区市容管理工作
A.明确邹区市容管理的范围的标准描述,即:三集镇(邹区主镇区、卜弋集镇、泰村集镇)、三市场(凌家塘市场、灯具市场、物流市场)、两路段(S340省道、312国道)、一园区(殷村职教园区)。
B.邹区中队在乱张贴、乱涂写、乱倒生活垃圾上加大管理力度、采取各种方式和办法争取取得成效。
C.张立恒副大队长牵头,奚扬军大队长助理配合,邹区中队负责,其他各部门配合按照邹区镇市容市貌整治计划的要求,逐步有序地推进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2.重点工作
(1)流动摊贩管理
①各中队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流动摊贩的管理力度,做到有效控制,对未确定开展流动摊贩管理重心前移工作的区域,应“一次教育,再次取缔”。
②各中队针对各自开展流动摊贩管理重心前移工作的区域,进行流动摊贩管理重心前移工作,对多次教育拒不改正的流动摊贩,发出核查通知书,受理中心及时关注文书进展情况。
③督察股、受理中心、机动中队根据各自职能对中队开展流动摊贩重心前移工作进行督察管理,并将管理效果纳入派驻中队目标考核和通报。
(2)疏导点设置
北港中队、五星中队就疏导点设置进行前期的摸底、调研,拟定方案。
3.重点问题
(1)各中队高度重视重点问题的管理区域和时间(大队根据情况确定范围和管理要求),并合理安排工作能力强、认真负责的队员按规定时间定人定岗,确保每个重点问题都要有专人负责。
①南大街中队:莱蒙步行街、吾悦广场四周及内部
②荷花池中队:八角井市场及周边、人防桥周边、西新桥三村及周边
③五星中队:花园新村及菜市场周边、飞龙菜场周边、勤业市场(勤业路)
④永红中队:江苏理工学院周边(钟楼段)、为民小菜场周边、清潭二社区、清潭菜场周边(草堂路)
⑤新闸中队:新庆路及新怡华超市周边外出摊、侨发农贸市场周边
⑥北港中队:北港老街、玫瑰路、星港市场门口及星港花苑周边、梧桐苑小区东门入口及周边
⑦西林中队:常金桥下(美吉特-供电公司怀德路段)、泰盈八千里周边
⑧邹区中队:东方大道以及泰富时代广场周边
涉及到的中队安排好人员进行专人定点和定时巡查,确保管理效果。
(2)由分管副大队长张立恒带队,机动中队、督察股配合,组织落实好3月份重点问题督查。
(3)机动中队错时、分时相结合,全覆盖巡查重点问题和夜市容,对发现的问题一律要求中队限时整改,并上报给分管领导,对确实是中队和队员责任的,按照派驻中队目标考核和星级队员考核进行处理。
4.专项整治
(1)根据“市容管理提升年”这一工作重点及《2016年市容管理提升实施方案》,大队及各中队按制定的计划有序开展市容管理提升工作。
(2)大队组织常态化巡控和专项执法推动中队各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3)各中队根据支队、大队下发的《关于开展市区落地式标识标牌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常城管执法﹝2015﹞7号)、《关于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夜间露天烧烤和店外出摊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夜间市容及露天烧烤专项执法实施方案》、《关于对重点问题和流动摊贩开展专项整治的方案》等方案有序开展各类整治,巩固提升市容管理。
5.工作要求
(1)各中队值班队员要确保主次干道夜间市容市貌的整洁有序,大队通宵值班人员应重点关注南大街酒吧一条街、广成路、勤业路市容情况(夜间通宵班需巡查区域由大队领导按照季节管理特点予以调整)。
(2)各中队针对举报较多和问题较多的区域加大巡查力度,特别是南大街公园路BRT站南面的报亭前、怀德桥南运桥边、西三村信特超市门口、星港菜场门口、冶金厂新怡华超市门口等区域,各中队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对上述地段加强管理。
(3)机动中队在3月份对重点问题、流动摊贩举报较多区域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中队进行整改并保持长效。
(二)工地管理
建管中队、各派驻中队根据《关于下发工地管理要求的通知》和中队实际开展好工地管理和执法的各项工作。
1.进一步规范建管中队建制及管理,各中队做好工地信息的更新、完善;副大队长石磊负责,明确建管中队和辖区中队的工作职责、责任分工,制定工地管理的统一要求。
2.继续加大对工地日常管理巡查力度,结合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契机加大工地的管理特别是工地扬尘的查处力度,整改和处罚并重。
3.继续利用好移动摄像头对偷倒建筑垃圾的取证,对拍摄到的违章行为按程序进行查处,做好移动摄像头的财产保全;石磊副大队长负责,与交警做好对接,制定好2016年度偷倒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整治方案;中队层面不允许自行开展整治。
4.组织落实好《建筑垃圾处置备案制度》的推进工作,建立企事业、小区等装修档案,分管副大队长石磊负责对各中队的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到位、处置不力的中队按派驻中队目标考核的要求予以扣分。
5.约谈多次被举报夜间施工的甲方,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对2016年2月份工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做法组织做好通报,并上传至办公平台,抄报大队领导。
6.继续加大对工地类违章案件的办理力度。
7.加强与环卫的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并制定联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道路抛洒滴漏污染道路问题,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8.建管中队建立好“渣土堆场”台账资料,并及时完善和更新。
(三)违法建设
1.积极落实好违法建设巡查奖励制度。
2.各中队对举报、信访、巡查等发现的现行违章,配合街道进行立即拆除;对反映的已建违法案件及时立案查处。
3.规划中队对移交、领导督办、多次信访的重点案件进行办理。继续落实好消防案件的办理,与消防大队做好对接,约谈企事业当事人,拿出处理的办法和意见。督办案件办理上做好一案一议、一案一办、一案一责任人;所有案件不允许推诿、拖拉。
4.规划中队继续对案卷进行清理并归档,并按照标准建立电子档案。
5. 规划中队继续完善重大违法建设案件一览表,对列入的案件按照分类情况的不同落实到各中队和部门,部门正职为第一责任人。规划中队负责牵头、引导、督办,对需要协调的给予中队帮助。
6.各中队继续落实违法建设调处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先行调处;对情况复杂、中队难以处置的上报大队由规划中队组织、大队领导参与予以调处。
7.对受理平台上的举报、信访等违法建设案件,大队领导每周碰头进行督办,逐件予以清理并拿出具体处理意见。
(四)餐厨废弃物管理
1.继续做好餐厨废弃物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辖区内无偷运餐厨废弃物、无乱扔乱倒餐厨废弃物行为的出现。
2.对新增餐饮企业做好资料的登记、核实、更新和完善工作。
3.各派驻中队和环卫处配合全面做好餐厨废弃物收运的宣传教育工作;对不履行餐厨废弃物管理要求的餐饮企业开具法律文书。
(五)当事人信息库建设
1.受理中心应继续做好当事人信息库特别是流动摊贩数据库建设,对流动摊贩的资料进行及时更新、完善,并将此工作作为工作制度来要求各中队进行明确;并建立“渣土堆场”这一当事人信息库的类别。
2.各中队继续做好各自辖区内当事人信息的更新、完善。
3.各中队对流动摊贩管理重心前移过程中登记的当事人信息及时上传,中队和受理中心就管理及处罚情况及时上传更新。
三、队伍管理
(一)派驻中队及内设部门目标考核
1.大队目标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新的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对派驻中队及内设部门进行考核,对加分项目进行考核。
2.综合股负责,各部门配合,在3月5日前做好2月份派驻中队目标考核并发局办公室。
3.受理中心、督察股、规划中队、机动中队做好3月份派驻中队的考核工作,形成书面考核意见移交综合股。
(二)星级队员评比
1.督察股继续从队容风纪、文明执法、廉政建设、执法效能、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对所有队员进行考核。
2.各中队继续做好效能自查工作,形成每月扣分、扣星汇总并上报督察股。
3.由教导员陈荣华带队,督察股配合,组织落实好3月份督察互查。
(三)各类会议
1.组织召开每周的工作例会。
2.组织召开2月份督察员会议、中层例会和研讨会。
(四)培训工作
1.综合股负责,制定并完善好2016年度全年培训计划。
2.组织做好中队长培训工作。
3.综合、受理中心、督察股等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培训。
4.各部门按部门自我培训计划开展自我培训。
5.各部门认真做好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和长期合同实施办法的学习。
(五)督察工作
1.督察股根据督察内容(仪容仪表、队容风纪、行为规范、车辆管理、内务秩序、办公秩序、工作台账、工作纪律等)确定每月的督察重点,通过常规督察和专项督察来提高中队队伍管理水平。
2.督察股按《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在编队员考核办法》做好在编队员的考核工作,并就督察情况写入督察通报。
3.督察股对各派驻中队建立的中队基本信息、重点问题台账、工作计划、队务会议、自我培训、中队内部督察、效能自查、重点问题管理、市容专项执法计划及落实等进行专项督察,并就督察情况写入督察通报。
四、党工团活动
1.根据2016年《读书月及首届职工运动节方案》和《党支部活动方案》逐步有序开展各类工会和支部活动。
2.继续组织落实好职工俱乐部的训练、友谊赛等事宜。
五、宣传工作
1.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及时宣传大队各项工作。
2.组织落实好《城管简报》2016年第三期的出版工作。
3.综合股、督察股、规划中队、受理中心、永红中队做好3.5学雷锋日在永红二社区的“钟楼微城管”的宣传推广活动。
4.继续做好微电影在南大街步行街、莱蒙商业街等电子屏的播放。
5.各中队有序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邹区中队做好违法建设宣传工作。
6.综合股负责,各部门配合,组织做好微电影的拍摄工作。
7.综合股负责做好网站、微博、微信的更新、完善。
六、其他工作
1.继续落实好大队领导带班制度。
2.继续落实好大队领导定岗制度。
3.继续做好2015年全年档案移交、归档工作,做好公务员人事档案的审核、归档。
4.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中队规范店招店牌、违法建设等拆除工作,确保拆除现场安全。
5.综合股负责对大队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配合督察股做好安全生产台账检查工作,对各部门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纠正并指导中队开展好安全教育工作。
6.探索街道着装队员的一体化管理体制的建立。
7.继续完善综合办公平台,并对内容进行更新、完善。
8.继续关注好媒体曝光等问题,综合股及时做好问题的回复。
9.综合股负责,拟定好《全年工作要点(2016年)》。
10.综合股、督察股、南大街等部门配合,做好巾帼示范岗及女子中队的筹备工作。
六、及时按要求处置各类举报、投诉、信访。
七、其他各类工作的开展。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
201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