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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钟楼大队2016年11月份工作计划
索 引 号:467291884/2016-00031
组配分类:规划计划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16-11-01 发布日期: 2016-11-0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2016年11月份工作计划一、考评工作(一)常规工作1.由副大队长张爱宏负责,各派驻中队积极应对11月份长效管理综合考评,对重点问题专项考评、现场考评(早夜查、双休日促销活动及流动摊贩考评)、立项派遣、公众参与等考评工作应常抓不懈。2.由副大队长张爱宏负责,继续做好市指挥中心对邹区镇的城乡一体化考评。3.副大队长张爱宏负责、各派驻中队配合,做好区指挥中心的区级联考。(二)重点
钟楼大队2016年11月份工作计划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2016年11月份工作计划

一、考评工作

(一)常规工作

1.由副大队长张爱宏负责,各派驻中队积极应对11月份长效管理综合考评,对重点问题专项考评、现场考评(早夜查、双休日促销活动及流动摊贩考评)、立项派遣、公众参与等考评工作应常抓不懈。

2.由副大队长张爱宏负责,继续做好市指挥中心对邹区镇的城乡一体化考评。

3.副大队长张爱宏负责、各派驻中队配合,做好区指挥中心的区级联考。

(二)重点问题

1.各派驻中队高度重视重点问题的管理区域和时间(大队根据情况确定范围和管理要求),并合理安排工作能力强、认真负责的队员按规定时间定人、定岗,确保每个重点问题都要有专人负责,做到从源头管理、无缝管理。

(1)南大街中队:莱蒙步行街、吾悦广场四周及内部(市重点)

(2)荷花池中队:八角井市场及周边(市重点)、人防桥周边、西新桥三村及周边

(3)五星中队:花园新村及菜市场周边(市重点)、飞龙菜场周边(市重点)、勤业市场(勤业路)

(4)永红中队:军工路(市重点)、江苏理工学院周边(钟楼段)、为民小菜场周边、清潭二社区、清潭菜场周边(草堂路)

(5)新闸中队:新庆路及新怡华超市周边外出摊、侨发农贸市场周边

(6)北港中队:北港老街(市重点)、星港市场门口及星港花苑周边(市重点)、玫瑰路、梧桐苑小区东门入口及周边

(7)西林中队:安徽街(市重点)、常金桥下(美吉特-供电公司怀德路段)、泰盈八千里周边

(8)邹区中队:东方大道以及泰富时代广场周边

涉及到的中队安排好人员进行专人定点和定时巡查,确保管理效果。

2.由副大队长顾再良带队,机动中队、督察股配合,组织落实好11月份重点问题督查。

3.机动中队错时、分时相结合,全覆盖巡查重点问题和早、夜市容,对发现的问题一律要求中队限时整改,并上报给分管领导,对确实是中队和队员责任的,按照派驻中队目标考核和星级队员考核进行处理;同时将发现的问题在任务分解表上进行登记汇总。

(三)其他工作

1.关注好媒体曝光,并按照《钟楼大队应对媒体曝光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应对。

2.关注好文明规范执法,确保不扣分。

3.积极落实好上报考评信息和使用流量上传照片的奖励方案。

二、行政执法工作

(一)市容管理

 1.常规工作

(1)各中队根据“市容管理提升年”的工作步骤做好市容管理提升工作为全年工作收尾做准备。

(2)日常工作

①各派驻中队做好网格内的样本点(非样本点)道路容貌的整治提升工作。

②邹区市容管理工作

A.副大队长顾再良、大队长助理奚扬军牵头,邹区中队负责,其他各部门配合按照邹区镇市容市貌整治计划的要求,逐步有序地推进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B.按制定好的计划有序地对常金路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全面配合好邹区镇做好312国道的整治提升工作。

C.凌家塘市场分队按照《凌家塘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及协调会工作部署有序推进岳杨路、江凌路、振中路、建凌路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有效果、不回潮。

2.重点工作

(1)流动摊贩管理

①各派驻中队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流动摊贩的管理力度,做到有效控制,对未确定开展流动摊贩管理重心前移工作的区域,应“一次教育,再次取缔”。

②各派驻中队针对各自开展流动摊贩管理重心前移工作的区域,进行流动摊贩管理重心前移工作,对多次教育拒不改正的流动摊贩,发出核查通知书,受理中心及时关注文书进展情况。

③督察股、受理中心、机动中队根据各自职能11月份针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督察,并将管理效果纳入派驻中队目标考核和通报。

(2)平台投诉举报管理

①根据市指挥中心平台投诉举报管理的要求和大队受理中心建立的日预警机制,其中达到2次的要及时提醒责任中队并报分管领导,同时在每月通报单独列项列表通报。以月为单位,达到3次举报的问题短信报大队长康跃俊、教导员陈荣华和分管领导;3次以上的每有1次都要短信提醒。

②中队、部门领导要及时关注大队涉及中队、部门的平台投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主动排查、及时处置。

(3)疏导点设置

北港中队、五星中队有效管理好星港市场、花园市场疏导点。

3.专项整治

(1)大队组织常态化巡控和专项执法推动中队各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2)各派驻中队有序开展店招店牌、落地式指示牌、电子显示屏等各类专项整治。

(3)各派驻中队继续开展好夜间烧烤出摊、流动摊贩的专项整治工作。

(4)各派驻中队继续开展乱张贴、乱涂写的专项整治工作,每月查处案件(开具核查通知书)不得少于3起。

4.工作要求

(1)各派驻中队结合“市容管理提升年”这一工作重点,抓好基础工作,特别是薄弱部位、薄弱环节、薄弱时间的基础提升。

(2)各派驻中队按照大队《关于下发夜间及通宵值班要求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落实好夜间及通宵值班。值班队员要确保主次干道夜间市容市貌的整洁有序,通宵值班人员应重点关注南大街酒吧一条街、勤业路、清潭西路(陈渡桥-陈渡菜场)、宝龙广场市容情况(夜间通宵班需巡查区域由大队按照季节管理特点予以调整)。

(3)各派驻中队针对举报较多和问题较多的区域加大巡查力度,特别是新闸菜场、星港菜场、格力博宿舍、大严家村、东横街、荆川里、理工学院、勤业小学附近、邹傅路等区域,各派驻中队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对上述地段加强管理。

(4)各派驻中队应充分利用好微信群和工作日志,通过检查工作日志来监督队员的工作情况、工作效能;对队员反映的情况中队应实际处理,对队员工作不到位的地方要及时作出布置和要求。

(二)违法建设

违法建设管理总体要求:理清思路、创新办法、规范程序、规避风险、防微杜渐。

1.积极落实好违法建设巡查奖励制度和倒查追责制度。

2.现行违建

(1)各派驻中队对发现的现行违章,配合街道及时制止。

(2)规划中队做好督办、催办。

3.举报已建违建

(1)对反映的已建违法案件及时立案查处。

(2)继续落实违法建设调处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先行调处;对情况复杂、中队难以处置的上报大队由规划中队组织、大队领导参与予以调处。

4.历史立案未处理完毕案件

(1)规划中队继续进行清理,规范案件目录,完善案卷调查证据,并按照标准建立电子档案。

(2)符合通案条件的及时通案,符合暂缓和中止条件的予以暂缓、中止。

5.重点案件

(1)规划中队对移交、举报、领导督办、多次信访等的重点案件进行办理。

(2)规划中队继续完善重大违法建设案件一览表,对列入的案件按照分类情况的不同落实到各派驻中队和部门,部门正职为第一责任人。规划中队负责牵头、引导、督办,对需要协调的给予中队帮助。做到一案一议、一案一办、一案一责任人;确保所有案件件件有标准、件件有结果。

6.五年行动方案

(1)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文件,在街道统计的过程中做好解释工作,遇到问题做好指导工作,处理不了的及时报告。

(2)规划中队负责、各中队配合做好城管系统的违法建设数据上报,其中已通案的和不在建成区范围的不要上报。

(三)工地管理

1.大队长助理奚扬军牵头,建管中队负责,各中队组织学习《钟楼大队工地管理实施办法》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2.继续加大对工地的巡查力度,结合关于开展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诚信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对运输车辆抛洒滴漏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整改和处罚并重,确保整改彻底到位。

3.继续利用好移动摄像头对偷倒建筑垃圾的取证,对拍摄到的违章行为按程序进行查处,做好移动摄像头的财产保全;大队长助理奚扬军负责,与交警做好对接,按照《百日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4.组织落实好《建筑垃圾处置备案制度》的推进工作,建立装修单位档案,并通过开展约谈、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做好前期教育、宣传工作。大队长助理奚扬军负责对各派驻中队的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到位、处置不力的中队按派驻中队目标考核的要求予以扣分。

5.约谈多次被举报夜间施工的甲方,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对2016年10月份工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做法组织做好通报,并上传至办公平台,抄报大队领导。

6.加强与环卫的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并制定联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道路抛洒滴漏污染道路问题,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7.加强支队与大队工作的对接,对支队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理。

8.继续加大对工地类违章案件的办理力度。

(四)餐厨废弃物管理

1.继续做好餐厨废弃物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辖区内无偷运餐厨废弃物、无乱扔乱倒餐厨废弃物行为的出现。

2.对新增餐饮企业做好资料的登记、核实、更新和完善工作。

3.各派驻中队和环卫处配合全面做好餐厨废弃物收运的宣传教育工作;对不履行餐厨废弃物管理要求的餐饮企业开具法律文书。

4.按照《餐厨废弃物专项联合整治方案》(常城管﹝2016﹞26号)的要求,开展好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对餐饮单位定期、定点管理。

(五)当事人信息库建设

1.受理中心应继续做好当事人信息库特别是流动摊贩数据库建设,对流动摊贩的资料进行及时更新、完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派驻中队目标考核。

2.各派驻中队继续做好各自辖区内当事人信息的更新、完善。

3.各派驻中队对流动摊贩管理重心前移过程中登记的当事人信息及时上传,中队和受理中心就管理及处罚情况及时上传更新。

三、队伍管理

(一)派驻中队及内设部门目标考核

1.大队目标考核领导小组根据2016年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对派驻中队及内设部门进行考核,对加分项目进行考核。

2.综合股负责,各部门配合,在11月5日前做好10月份及3季度派驻中队目标考核并发局办公室。

3.受理中心、督察股、规划中队、机动中队做好11月份派驻中队的考核工作,形成书面考核意见移交综合股。

4.综合股负责做好2017年派驻中队目标考核实施办法的修订稿(初稿)。

(二)星级队员评比

1.督察股继续从队容风纪、文明执法、廉政建设、执法效能、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对所有队员进行考核。

2.各派驻中队继续做好效能自查工作,形成每月扣分、扣星汇总并上报督察股。

3.由教导员陈荣华带队,督察股配合,组织落实好11月份督察互查。

(三)人事管理

1.综合股负责做好协管员的入职、辞职、政审等工作。

2.综合股负责做好正式队员人事档案的更新及新进队员人事档案的整理、收集。

3.督察股负责做好新进队员服装的发放,辞职队员服装的回收。

(四)各类会议

1.组织召开每周的工作例会。

2.组织召开10月份督察员会议、中层例会及半年度研讨会。

(五)培训工作

1.综合股、受理中心、督察股等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培训。

3.各部门按部门自我培训计划开展自我培训。

(六)督察工作

1.督察股根据督察内容(仪容仪表、队容风纪、行为规范、车辆管理、内务秩序、办公秩序、工作台账、工作纪律等)确定每月的督察重点,其中行为规范、仪容仪表每月都是督察重点,通过常规督察和专项督察来提高中队队伍管理水平。

2.督察股按《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在编队员考核办法》做好在编队员的半年度考核工作。

3.督察股对各派驻中队建立的中队基本信息、重点问题台账、工作计划、队务会议、自我培训、中队内部督察、效能自查、重点问题管理、市容专项执法计划及落实等进行专项督察,并就督察情况写入督察通报。

四、党工团活动

1.根据2016年《读书月及首届职工运动节方案》和《党支部活动方案》逐步有序开展各类工会和支部活动。制定运动节实施细则。

2.继续组织落实好职工俱乐部的训练、友谊赛等事宜。

3.综合股组织做好常州市职工篮球赛比赛事宜。

五、宣传工作

1.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及时宣传大队各项工作。

2.组织落实好《城管简报》2016年第十一期的出版工作。

3.南大街中队继续做好微电影在南大街步行街、莱蒙商业街等电子屏的播放,其他中队利用辖区内电子显示屏播放大队宣传片及微电影。

4.各派驻中队有序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宣传活动。

5.综合股负责,各部门配合,组织做好微电影的拍摄工作。

6.综合股负责做好网站、微博、微信的更新、完善。

六、其他工作

1.继续落实好大队领导带班制度。

2.继续落实好大队领导定岗制度。

3.做好2016年上半年档案移交、归档工作。

4.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派驻中队规范店招店牌、违法建设等拆除工作,确保拆除现场安全。

5.综合股负责对大队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配合督察股做好安全生产台账检查工作,对各部门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纠正并指导中队开展好安全教育工作。

6.综合股负责,在落实好“心灵管理辅导中心”的共建的基础上在邹区中队、永红中队建立“心灵驿站”。

7.综合股关注好各部门综合办公平台的使用,并及时予以完善。

8.综合股负责,做好党建工作室的创建工作。

9.综合股负责,落实好“党旗下的服务先锋”活动的开展。

10.探索街道着装队员的一体化管理体制的建立。

11.继续关注好媒体曝光等问题,综合股及时做好问题的回复。

六、及时按要求处置各类举报、投诉、信访。

七、其他各类工作的开展。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

               201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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