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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下发《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内设中队(股室)目标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467291884/2016-00007
组配分类:业务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城行大〔2016〕6号 发布机构:钟楼城管执法大队
产生日期: 2016-01-31 发布日期: 2016-01-3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各中队、股室,受理中心:为进一步加强内设中队(股室)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评估各中队(股室)工作成效,完善中队(股室)各项职能,充分发挥中队(股室)在大队各项工作的职能作用,确保顺利完成区城管局、大队交办的各项工作,结合支队、大队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内设中队(股室)目标考核实施办法》,自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试行),请各部门组织队员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关于下发《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内设中队(股室)目标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钟城行大〔2016〕6号
 

各中队、股室,受理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内设中队(股室)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评估各中队(股室)工作成效,完善中队(股室)各项职能,充分发挥中队(股室)在大队各项工作的职能作用,确保顺利完成区城管局、大队交办的各项工作,结合支队、大队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内设中队(股室)目标考核实施办法》,自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试行),请各部门组织队员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附件: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内设中队(股室)目标考核实施办法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

               2016年1月29日

附件: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

内设中队(股室)目标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内设中队(股室)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评估各中队(股室)工作成效,完善中队(股室)各项职能,充分发挥中队(股室)在大队各项工作的职能作用,确保顺利完成区城管局、大队交办的各项工作,结合支队、大队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试行)。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石磊

组   员:刘伟成、方兴兴、许翔、刘汉俊、叶炜、毛志磊、蒋昊、施广喜、殷燕军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督察股。

二、目标考核单位与内容

(一)考核单位:综合股、机动中队、规划中队、建管中队、受理中心。

(二)考核内容:组织建设、队伍管理、重点工作、廉政建设。

三、目标考核形式

(一)组织建设、队伍管理、重点工作、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由组长带队每月2次对各内设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考核办公室每季度进行汇总,并通报每季度中队(股室)考核得分情况。

(二)考核计分标准:满分100分。

(三)办公室对全年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报考核领导小组开会研究,根据考核计分标准得出各内设中队全年考核得分。

四、相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各中队(股室)要高度重视目标考核,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目标考核细则,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加强信息沟通  各考核领导小组各成员、相关股室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准确通报考核情况,确保考核顺利进行。

五、奖惩制度

(一)奖励措施

对目标考核名列前茅的中队(股室)进行表彰奖励,按年终得分高低,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二)惩戒措施

1.中队长(股长)为本单位的目标考核第一责任人,设定考核合格分数线为90分。年终考核成绩排名倒数第一的中队(股室),由教导员进行诫勉谈话,连续2年低于该合格分数线的,中队长(股长)予以免职。

2.对由于队伍管理严重混乱,影响目标任务完成的中队(股室),中队长(股长)予以降职或免职。

    附件:

1.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内设中队(股室)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2.内设中队(股室)目标考核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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