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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下发《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派驻中队加分项目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467291884/2016-00008
组配分类:业务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城行大〔2016〕7号 发布机构:钟楼城管执法大队
产生日期: 2016-01-31 发布日期: 2016-01-3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各中队、股室,受理中心:为进一步加强派驻中队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评估各派驻中队创新工作成效,结合支队、大队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派驻中队加分项目考核实施办法》,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请各部门组织队员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附件: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派驻中队加分项目考核实施办法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 2016年1月29日附件:常州市
关于下发《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派驻中队加分项目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钟城行大〔2016〕7号
 

各中队、股室,受理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派驻中队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评估各派驻中队创新工作成效,结合支队、大队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派驻中队加分项目考核实施办法》,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请各部门组织队员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附件: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派驻中队加分项目考核实施办法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

                            2016年1月29日

附件: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

派驻中队加分项目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派驻中队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评估各派驻中队创新工作成效,结合支队、大队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陈荣华

副组长:康跃俊  石  磊  张爱宏、张立恒  顾再良

组   员:史俊平  刘伟成  于亚民  陈  平  杨斌宇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股,由石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单位与内容

(一)考核单位

派驻街道(含邹区镇)8个执法中队。

(二)考核内容

管理创新、宣传报道、比赛奖励、专项加分、其他奖励等。

三、加分项目及标准

(一)管理创新

围绕本职业务和整体工作,建立创新性、实效性、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办法等,受大队肯定并采用的,得5分;受局肯定的,得8分;获区级(含区级)以上肯定的,得10分。

(二)宣传报道

1.《城管简报》、钟楼微城管采用的得1分。

2.区政府网站、《新钟楼》、《常州城管》、市城管局、市支队网站(含市局、市支队微信公众号)等采用的得3分。

3.市级媒体采用的得5分。

4.省级媒体采用的得8分(国家级、省级媒体常州版计入市级媒体)。

5.国家级媒体采用的得10分,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得20分。

(三)比赛获奖

1.在参加大队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执法技能竞赛等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得3分,二等奖得2分,三等奖得1分。

2.参加支队及以上比赛个人获奖的加5分,团体比赛获奖的加15分(团体奖项按人员计平均分)。

(四)专项加分

1.中队查处的乱张贴(乱涂写),凡立案并处理的,得1分。

2.主动介入违法建设调处,并取得成功的,得5分;主动发现违章并拆除的,得2分。

(五)其他奖励

1.做好人好事、为民办实事、拒请拒收、见义勇为的,得1分,但必须有锦旗、证书、表扬信或媒体报道等凭证(村委、社区、市场的锦旗、证书、表扬信等原则上不纳入得分范围)。

2.对大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队,经大队领导研究后予以加分,加分标准由大队领导决定。

(六)同一项目涉及到重复得分的,取其中分值最高的。   

   四、奖励制度

具体奖励标准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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