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 为了统筹安排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快法治钟楼建设,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12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组织报送钟楼区政府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现就2016年度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镇、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
一、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实施情况,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参考市级相关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计划项目,在充分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于2016年5月10日前报区政府法制办立项。
二、报送规范性文件立项申请,应当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工作计划以及法律、法规依据等做出说明,并填写《钟楼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
三、各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申请由区政府法制办汇总、整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要求和年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需要综合论证,提出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印发执行,并负责督促落实。凡应报未报或虽经申报未获批准的规范性文件项目,一律不得列入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四、对未列入本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或者部门临时提请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在规范性文件审查中原则上不予通过。因特殊情况确需制定的,有关部门应当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批准同意后办理。
附件:1、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规范文件制定
计划的通知
2、钟楼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申报表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
附件1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6〕12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规范性
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将起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业务机构和法制机构负责人组成的起草班子,扎实开展起草工作。要按计划进度报送文件草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送的,须及时向市政府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督促指导,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按规定及时组织好审查、听证、论证等工作,确保计划有序有力执行。 二、严格制定程序。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深入调研,全面论证,广泛听取意见。文件草案要经起草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才能报送。文件草案完成后,起草部门要按规定向市政府法制办书面报送送审报告、草案文稿、起草说明和政策解读草案(一式5份),以及有关依据材料、征求意见反馈材料和部门法制机构初步审查意见,并通过常州市“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法制监督系统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栏目报送电子材料。 三、确保文件质量。要严格遵循依法、统一、公开的原则,着力提升文件草案质量。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制定出符合常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文件草案。要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程序规范、内容合法;涉及到环境保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风险的,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度依法履职考核内容。
附件:常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
附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
文 件 名
起草部门
会 办 部 门
报送时间
1
常州市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处置暂行办法
市国土局
市财政局等
一季度
2
常州市市区物业管理失信惩戒办法
市房管局
市经信委、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等
3
常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市城管局
市建设局等
4
常州市绿色矿山管理办法
市经信委、财政局、水利局等
二季度
5
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
市卫计委
市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等
6
常州市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
市侨办
市人社局、教育局等
7
常州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暂行规定
市轨道交通指挥部
市规划局、建设局、交通局等
8
常州市市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物价局、工商局等
三季度
9
常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细则
市建设局
市公安局、规划局、城管局等
10
常州市出(群)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市公安局
市房管局等
四季度
11
常州市地质资料管理暂行办法
市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等
附件2
钟楼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规范性文件
拟用名称
制定的必要性
法定职责依据
拟确立的主要
制度和措施
报送草案时间
拟出台时间
单位主管领导
起草科室及起草人
填表说明:
1.报送草案时间是指起草单位于何时将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正式报送区政府的时间;
2.单位主管领导是指本单位专门督促和指导该规范性文件项目调研、起草工作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