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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楼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467/2016-00069
组配分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政办发﹝2016﹞11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6-02-26 发布日期: 2016-02-2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镇、开发区、各街道,区各有关办局、直属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钟楼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2月26日 钟楼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切实做好新常态下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招商引资工作质效和水平,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经研究,决定建立钟楼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组织机构区政府区长为总召集人,分管副区长为副召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楼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钟政办发﹝2016﹞11号
 
 

镇、开发区、各街道,区各有关办局、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钟楼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


钟楼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做好新常态下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招商引资工作质效和水平,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经研究,决定建立钟楼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织机构

区政府区长为总召集人,分管副区长为副召集人,成员单位为区发改局、经信局、教文局、科技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商务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金融办、法制办、规划分局、国土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区政府法律顾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研究审定全区招商引资工作重大政策;研究审定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重要经贸活动安排;协调解决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重大问题;协调落实招商引资中需各部门协同配合的重要事项。联席会议难以确定的重大问题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研究。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商定的主要事项。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区发改局:对项目是否符合钟楼发展定位,以及投资规模、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分析、论证和审核;指导完成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批准立项、核准、备案等工作。

区经信局: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投资规模、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分析、论证和审核。

区科技局:对高新技术、创新创意等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分析、论证和审核。

区财政局:对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项目合作协议等提出意见建议。

区建设局: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对落地项目指导帮助办理各类建设手续。

区商务局:收集掌握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动态,全面分析项目可行性,深入了解投资方背景,全过程参与项目洽谈、论证、签约等。

区市场监管局:对项目投资方的证照情况进行审核,为落地项目办理登记手续提供业务指导。

区环保局:组织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规划分局:对项目的规划条件要求、选址意见等进行分析、论证和审核。

国土分局:对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供地政策等进行论证、审核,对落地项目指导帮助办理供地手续。

区金融办:对项目投资方的资信情况进行审核。

区法制办及区政府法律顾问:对区招商引资工作各项决议、优惠政策、项目合作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

区教文局、民政局、卫计局等对项目功能配套要求提出意见建议。

区监察局:对区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议。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此外,根据招商引资项目的实际需求,区其他有关单位也要按照工作职责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议题主要包括:通报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洽谈、审定、报批、建设进展等情况,协调项目申报、建设中需解决的各类问题。

(二)督查制度

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限时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各项工作。对未按联席会议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限期完成。

(三)联络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对重大、紧急问题要及时报告。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联席会议制度是我区围绕“重大项目推进年”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提高招商引资质效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切实转变招商引资观念,按照“干部为要、项目为王、民生为本、生态为先”的工作方针,将引资、引技和引智相结合,全力夯实招商载体、优化招商环境。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不断提高专业化招商水平,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切实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跟踪服务,确保全区重大项目招引实现新的突破。

(三)注重规范,强化监管。联席会议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活动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111号)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财税、土地、环境保护等政策,规范、科学、务实地制定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在土地招商引资及土地出让中,要按照《关于下发常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经营性用地出让指导价的通知》(常政发〔2013〕98号)相关规定,认真贯彻、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出让指导价,严格审核地块上市价格,出让底价原则上不低于政府出让指导价,不低于土地综合成本。以资产或资本合作时,不低于评估市值和综合财务成本。对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将依纪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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