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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钟楼区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467/2016-00089
组配分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政办发〔2016〕30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6-07-28 发布日期: 2016-08-0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镇、开发区、各街道,区各有关单位:为了规范土地执法行政处罚中违法用地上建筑物的没收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市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6〕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区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 长:芮春祥 区政府党组成员、建设局局长副组长:陈增祥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汪炽平 钟楼国土分局局长成 员: 胡 灼 邹区镇副镇长杨 剑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钟楼区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钟政办发〔2016〕30号
 

镇、开发区、各街道,区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土地执法行政处罚中违法用地上建筑物的没收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市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6〕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区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芮春祥    区政府党组成员、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陈增祥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汪炽平    钟楼国土分局局长

成  员: 胡  灼    邹区镇副镇长

杨  剑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郑树新    新闸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沈建忠    五星街道经发中心主任

陈卫良    永红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毅    西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  伟    南大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  锋    荷花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沈雪峰    区发改局副局长

汪志群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光春    区建设局副局长

邱志欣    区城管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吴志明    区环保局副局长

金  峰    区房管局副局长

潘叶锋    钟楼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  怡    钟楼规划分局副局长

施冠军    钟楼国土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钟楼国土分局,由施冠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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