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开发区、各街道,区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土地执法行政处罚中违法用地上建筑物的没收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市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6〕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区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芮春祥 区政府党组成员、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陈增祥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汪炽平 钟楼国土分局局长
成 员: 胡 灼 邹区镇副镇长
杨 剑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郑树新 新闸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沈建忠 五星街道经发中心主任
陈卫良 永红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毅 西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 伟 南大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 锋 荷花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沈雪峰 区发改局副局长
汪志群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光春 区建设局副局长
邱志欣 区城管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吴志明 区环保局副局长
金 峰 区房管局副局长
潘叶锋 钟楼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 怡 钟楼规划分局副局长
施冠军 钟楼国土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钟楼国土分局,由施冠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