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州市钟楼区法制办部门收支预算
一、主要职责
(一)指导全区的政府法制工作,负责政府的法律事务。
(二)组织清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和评议考核。
(四)负责行政执法投诉工作,拟定有关行政执法投诉的工作制度,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执法的投诉,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办理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和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对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等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工作。
(六)草拟行政复议工作的有关制度,办理区政府的复议、应诉事项。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政府法制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法制办隶属于钟楼区政府办,下设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科),行政法规科(法制协调科)。现有在职行政编制人员3人,社会化用工2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注重谋划全局工作,深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化解行政争议,完善复议诉讼工作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四、2016年度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6年度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预算金额41.1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度支出预算金额41.12万元。
1.从功能科目分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金额36.06万元。(2)医疗卫生支出预算金额1.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医疗保障支出。(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金额3.4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2.从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预算金额30.1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金额11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度钟楼区法制办“三公经费“预算金额3.78万元,较2015年度预算金额减少0.4万元,其中: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0.7万元,较2015年度预算金额减少0.3万元;2016年度会议费预算金额0.6万元,较2015年度预算金额减少0.4万;2016年度培训费预算金额2.48万元,较2015年度预算金额增加0.48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6年度钟楼区法制办无政府采购预算。
附件:常州市钟楼区法制办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