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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5年度钟楼区政府法制办部门决算
索 引 号:014119467/2016-00108
组配分类:财政决算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6-09-23 发布日期: 2016-09-2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能1、指导全区的政府法制工作,负责政府的法律事务。2、组织清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3、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和评议考核。4、负责行政执法投诉工作,拟定有关行政执法投诉的工作制度,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执法的投诉,并提出处理意见。5、办理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和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对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等人员法
2015年度钟楼区政府法制办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指导全区的政府法制工作,负责政府的法律事务。

2、组织清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3、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和评议考核。

4、负责行政执法投诉工作,拟定有关行政执法投诉的工作制度,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执法的投诉,并提出处理意见。

5、办理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和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对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等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工作。

6、草拟行政复议工作的有关制度,办理区政府的复议、应诉事项。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政府法制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本部门决算编制涵盖决算单位范围:区法制办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领导,科学谋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5月11日,组织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徐伟东出席会议并对2015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为全区的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区法制办就全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情况作出分析并形成《关于近期钟楼区政府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情况分析报告》,向区委区政府作了专题报告。区政府一年两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得到了充分肯定。

(二)强化责任到位。在全面总结全区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上,我区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和《中共常州市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意见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钟楼区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2015年全区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责任进行细化与量化,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并以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对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落实,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强化学法培训。建立健全各项学法制度,3月份,拟定了《钟楼区2015年度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计划》,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每年学法不少于15天,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以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开展专题法制讲座等形式,进一步学习新修改的《立法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和市政府相关重要规章文件,进一步增强全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意见》,建立领导干部庭审旁听制度。10月14日上午钟楼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刘伟良诉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一案,全区行政机关行政负责人三十余人参与旁听,接受了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

二、健全机制、严格程序,着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纳入到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范畴。2015年,全区共召开7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达36项,其中包括《钟楼区推进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钟楼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和2015年目标任务”、区行政权力目录清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等,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邹区镇积极推进重大事项听证制度,在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物价调整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方面的重大事项,都及时召开听证会。

(二)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规范性文件是保障依法行政的基础,它直接决定着行政行为的正确与否。为了统筹安排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快法治钟楼建设,根据《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市政府2015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区政府2015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积极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2015年,共核查各级各部门发文918件,办理上级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8件。积极提升立法公众参与度,将钟楼区永红街道清潭三社区设为立法联系点,畅通联系渠道,调动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征集各方面立法建议项目,增强科学民主立法的广度和深度。

(三)成立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建立以法制人员为主体,吸收8名专家和律师成立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围绕重大行政决策、合同起草审查、重大建设项目、重点矛盾纠纷完善工作机制,为区政府及区属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充分发挥“参谋”和“智囊”的作用,为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出谋划策。

三、深化改革、完善体系,全面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区审批办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展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通过清权、减权、制权,改革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行为的干预度,充分激发市场和民间活力,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2015年及时梳理政府职权,建立政府行政权力清单,目前已公布行政权力事项1327项,区法制办根据公布的审批事项及行政权力事项,积极落实“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权力事项更新调整工作。

(二)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整合便民服务中心和行政服务中心资源,积极组建政务服务中心,4月份,钟楼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作为区政府派出机构已正式挂牌运行,新组建的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模式,进一步规范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大重点领域、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力度,利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信息发布渠道,完善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2015年区政府及其部门已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政务信息200余条;区政府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0件。五星街道于今年上半年开通了“五星街道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及“智慧社区政务公开平台”,创新促进街道政务工作更广推进。区司法局通过司法行政网和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司法行政职能和工作动态等,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

(三)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能力。如:区人社局人才引进步伐加快,就业创业成效显著,上半年,完成引进“龙城英才计划”C类优先支持项目5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15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576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281人。区商务局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企业外贸经营权登记备案”和“企业加工贸易审批”等项目办理时,做到在资料齐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即来即办。区安监局强化服务理念,邀请市安委会专家库专家对60余家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逐个检查,查找安全隐患,上门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个转企”工作,上半年全区已实现“个转企”50户。区房管局住房保障进一步扩面,公共租赁住房保障23户,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41户,做到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应保尽保。区卫计局上半年实行卫生许可审批程序、现场审核量化标准、规范化用语和文书归档资料四个统一,上半年,新发卫生许可证360张,协助区疾控中心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10507张。

四、加强监督、严格把关,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常州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的要求,各部门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截止2015年,全区共实施行政处罚62件,罚没款87.4万元,并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区完成拆除违章建筑400多件,拆除总面积21232平方米;办理照顾生育证597张,其中城市单独218张;办理房产登记10件;婚姻登记共计4870件(其中结婚登记3690件,离婚登记1180件)。区政府法制办利用法制监督系统,严格证件申领、注销、年审等环节,确保执法证件管理规范化。2015年共对全区835名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实现了在线注册。从总体情况看,全区各行政执法主体认真履行职能,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在各项执法过程中做到了执法主体合法,程序正当,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努力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15年6月,由区法制办牵头,区人大、区检察院、区法院、区监察局等部门组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小组共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共抽查全区10家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60余份,案卷类型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通过评查,我区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总体良好,同时仍存在不少问题。评查组要求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评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真正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达到查找问题、纠正不足、规范执法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目的。区城管局、区安监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房管局等单位评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单位。

(三)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区法制办与区检察院建立“两法衔接”相关工作制度,初步形成了案件移送、案件咨询、监督移送、执法通报、案件跟踪等衔接机制。5月份我区召开 “两法衔接”工作会议,深入分析了新常态下做好 “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全面落实“两法衔接”工作的各项任务。区法制办全年牵头组织召开两次“两法衔接”工作例会,明确了全区“两法衔接”工作中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规范,学习了“两法衔接”工作的基本操作规范、移送标准和程序,2015年共移送案件7件。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案水平,建立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绩档案。我区上半年成立区市场监管局,为了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队伍,区法制办通过“三合一”法制监督平台完成对区市场监管局104名人员的行政执法证申领;对区安监局、区人社局共8件重大行政处罚进行网上备案管理;对4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网上动态调整工作。区监察局共发出督办意见10件,实现了对行政权力的在线动态监督。自觉接收人大政协监督,2015年两会期间,区政府办理人大批评、意见和建议28件,见面答复率100%,反馈满意率96.4%,办成率81%;办理政协提案75件,见面答复率100%,反馈满意率100%,办成率76%。区财政局6月初,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内容,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首次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五、畅通渠道、积极引导,妥善处理复议诉讼案件

(一)提高行政复议水平。我区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执法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积极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2015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3件(其中,未补正视为放弃1件,不予受理1件,受理21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100%,主要涉及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不服处理告知行为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行为。与往年相比案件数量和复杂程度都有大幅度的上升,这一方面体现了民众对法治信仰的渴望,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另一方面也需要我们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执法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和水平,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推进行政诉讼工作。我区高度重视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根据《常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认真落实《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区政府负责人积极带头出庭应诉,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2015年,区政府组成部门作为行政诉讼被告(包括一审、二审)的案件共19件,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教文局、西林街道办事处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区政府为被告行政诉讼案件共7件。2015年钟楼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4.74%。

(三)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作用,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加强与区法院的联系,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专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进行研讨,总结经验,研究对策,推进行政调解深入开展。加强行政调解员队伍建设,各街道、各部门均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环保纠纷等专业调处工作站。2015机关共调解案件342件,调解成功率94%,积极有效地化解了争议,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强宣传、强化培训,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了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全区依法行政进程,根据《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规定,2015年10月举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集中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基础知识测试,测试通过率为100%。通过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全区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为树立行政执法新形象,确保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夯实了基础。

第二部分 法制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法制办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法制办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4.5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39万元,增长32 %。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54.5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4.55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13.39万元,增长32 %。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

(二)支出总计54.5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7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与上年相比增加12.23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

2.医疗卫生(类)支出2.1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与上年相比增加0.75万元,增长52 %。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3.住房保障(类)支出4.6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与上年相比增加0.41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法制办本年收入合计5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55万元,占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法制办本年支出合计5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9万元,占81 %;项目支出10.16万元,占19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法制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4.5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39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法制办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54.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39万元,增长32 %。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

法制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63万元,支出决算为5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其中: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33.53万元,支出决算为3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

2.其他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

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93万元,年初没有预算。

4.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0.83万元,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法制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3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1.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2万元、津贴补贴22.9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9万元、住房公积金2.97万元、提租补贴1.6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7万元。

(二)公用经费3.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47万元、邮电费0.01万元、差旅费0.2万元、培训费0.44万元、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工会经费0.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法制办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39万元,增长32 %。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

法制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63万元,支出决算为5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其中: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33.53万元,支出决算为3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

2.其他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

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93万元,年初没有预算。

4.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0.83万元,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法制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5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1.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2万元、津贴补贴22.9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9万元、住房公积金2.97万元、提租补贴1.6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7万元。

(二)公用经费3.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47万元、邮电费0.01万元、差旅费0.2万元、培训费0.44万元、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工会经费0.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5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法制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8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0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6万元,完成预算的18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员增加。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指导工作等,2015 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310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指导工作。

法制办2015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降低培训标准。2015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个,组织培训118人次。主要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7万元,比2014年增加3.22万元,增长32 %。主要原因是:

(1)办公费0.78万元,比2014年增加0.22万元。

(2)邮电费0.01万元,比2014年增加0.01万元。

(3)差旅费0.2万元,比2014年减少0.12万元。

(4)维修(护)费0.06万元,比2014年增加0.07万元。

(5)培训费0.44万元,比2014年减少0.21万元。

(6)公务接待费1.86万元,比2014年减少3.08万元。

(7)工会经费0.66万元,比2014年增加0.27万元。

(8)印刷费1.95万元,比2014增加1.95万元。

(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5万元,比2014年增加1.11万元。

(10)劳务费6.06万元,比2014年增加3.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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