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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钟楼区委统战部预算信息公开内容
一、区委统战部主要职责
(1)在区委领导下,组织贯彻上级有关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通过调查研究,向区委和上级统战部门及时反映我区统一战线的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在我区的执行情况;协调我区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为区委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民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精神;支持、帮助区民主党派基层委员会和支部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3)了解、掌握、协调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在我区的贯彻执行情况;对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加强与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的联系,协助市、区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区委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规划和组织对党外人士及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
(5)调查研究我区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做好知识密集型中介组织中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6)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和侨胞、侨属的统战工作。
(8)负责开展统一战线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9)负责指导各局党委、街道党工委统战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委统战部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区委统战部设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1个下属事业单位,为民主党派服务中心;共有行政编制6个(含民宗局2个),实际在编6人(含民宗局2人);事业编制2个,实际在编1人。
三、区委统战部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统战工作的重要机遇年、提升年。全区统战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分工方案》精神,紧扣区委九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的目标任务,践行“同心”思想,凝心聚力、服务大局,在新的征程上推动统战工作新发展。
一、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凝聚社会思想共识
当前,统战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如何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改进和创新统战工作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凝聚人心。中央、省委、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及《条例》中明确指出,要解决这些难点重点问题,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格局,进一步凝聚社会各界思想共识。
1. 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央、省委、市委要求,成立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优化统战系统资源配置,发挥整体效能。
2. 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实施办法》的《责任分工》。按照市委《责任分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委《责任分工》方案,以推动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3. 进一步加强“四个纳入”措施。要推动各级党委自觉履行对统战工作的领导职责,将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将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研究、宣传和教育纳入宣传工作计划,纳入干部教学内容,进一步增强全区统战思维。
4. 建立健全各领域统战工作机制。要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的有效机制,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要完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机制,团结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抵御各种势力利用宗教活动进行渗透。要建立健全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动合作,努力争取人心。要创新“两新”组织统战工作机制,尤其要探索建立留学人员、新媒体中的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等三类团结对象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联席会议制度。
二、牢牢把握“两个健康”主题,进一步促进全区非公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5. 把握统战特性,深入持久开展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和“四信”教育实践活动。要牢牢把握“两个健康”主题,持续推进和加强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统战工作,凝聚全区科学发展强大合力。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爱岗、敬业、创新、诚信、守法、贡献”的总体要求,突出凝聚改革共识和发展合力,着力完善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机制,持续开展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和“四信”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巩固和提升活动成果。
6. 注重培育发展,不断壮大非公经济代表人士队伍。要坚持把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发展、培养作为扩大统战对象、巩固统战阵地的重要抓手。在镇、开发区、各街道商会全覆盖基础上,合理组建行业商会,不断发展壮大非公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将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寓于经常性培训中。适时组织商会论坛,举办民营经济大讲坛和高级经营师培训班以及新一代企业家培训班等。通过长期的培养选拔,使这些代表人士成为各级商会组织的领导核心,成为支撑全区非公经济统战工作的骨干力量。今年,要抓住区工商联及基层、行业商会换届契机,按照换出生机、活力、形象的要求,进一步选优配强各级工商联组织的领导班子,增强各级工商联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执行力。同时要切实加强商会建设,统筹协调辖区各级商会管理,进一步加强青年企业家商会建设,着力培养一支能够担当钟楼未来发展历史重任的新生代企业家队伍。
7. 坚持服务创新,努力促进非公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始终坚持将服务作为开展非公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深化“在联字上做文章,在服务上树形象”的工作思路,积极顺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和民营企业的新期盼,切实把民营企业需求作为信号,把民营企业满意作为追求,把民营企业兴旺作为己任,积极拓展服务外延,着力提升服务内涵和成效。在人才、信息、培训、法律、金融和健康保健等服务基础上,大力推进企业和谐文化建设行动,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今年,争取创成市级和谐文化建设标兵企业至少1家、示范企业至少3家。坚持需求导向,强化导向服务,积极搭建政企院企对接、银企合作等平台,探索院企产学研对接、专业化纳税维权等新的服务举措,确保服务更有抓手、更加具体、更富成效。
8. 弘扬光彩精神,切实增强非公经济人士社会责任意识。要始终坚持把发展光彩事业作为统战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作为展示非公经济人士履行社会责任、展示形象风采的重要手段,全力弘扬光彩精神,不断宣传光彩政策,引导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确立“义利兼顾 以义为先”的理念,自觉投身光彩事业。在稳步推进同心共建光彩行动的同时,突出加强光彩引领和探索,引导非公企业充分结合行业特征和产业特色,参与相应事业发展,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实现企业发展和回馈社会的统一。
9. 深化团结和谐,努力为我区非公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当前统一战线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责任尤为重大,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是关键,要以这五大关系的和谐来推动整个社会和谐。要把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平安稳定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首要任务,定期排查、妥善处理、确保稳定。推进“促进民族团结、共建和谐家园”主题活动。扎实开展以“争创文明和谐宗教场所、争做文明宗教教职人员”为主题的“双争”活动。坚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和开展多种形式的联谊活动,做好做实加强与港澳台海外政界、商界、专业界人士等各界朋友、华侨华人、留学生的广泛联系的统战“品牌”活动,进一步集聚和拓展海外联络资源,充分发挥好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在服务中心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三、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积极作用,稳步推进我区多党合作事业发展
10. 进一步支持民主党派参与政治协商尤其是政党协商。政党协商是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精神,制订相关文件,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发挥政党协商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的牵引作用,以政党协商带动其他协商。各级党委要切实把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协商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帮助民主党派扩大明政渠道,帮助民主党派代表人士着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议政建言能力,引导他们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协商议题的“懂行人”,力争参政参在关键处、议政议到点子上,力求提出的对策建议更有分量。支持民主党派通过履行职责和教育培训积累经验,不断加强协商能力建设。
11. 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职能。民主监督是党派存在价值的体现。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的有关政策措施,使民主监督真正发挥作用,不流于形式。要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按《条例》规定的内容、条款,进一步狠抓落实,要加强民主监督保障机制建设,健全知情明政机制,通过完善政党协商,加强政府、司法机关与民主党派的对口联系工作。完善特约人员选聘制度和民主党派负责人联系交友制度等措施,不断创造民主监督的良好环境。要进一步发挥民主监督特邀人员、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实职人员以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人才的优势和作用。要注重个体与团队的互补和优化,整合各类资源,集聚团队智慧,提升民主监督能力。
12. 进一步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组织、制度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帮助他们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引导民主党派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在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上发挥作用。引导民主党派统筹协调、规范、提升传统的社会服务工作,增强科学性,探索新的服务项目和内容,充分发挥我区民主党派律师志愿服务团成员在行政执法部门担任的特邀监督员作用,不断提升党外民主监督能力。组织民主党派开展“党派服务品牌展示”活动。
13. 进一步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党的统一战线一项长期性、战略性、基础性工作,需要各级党委的重视和支持,需要各方面的齐抓共管、共同努力,真正把中央和省委市委统战工作会议和《条例》精神落到实处。
要提升思想认识,创新工作理念,增强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尤其要提升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
要完善机制,健全考核评价体系,营造党外代表人士优良工作环境。要建立完善工作体系和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制定结合实际的落实措施、政策制度,进一步细化“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密切配合”的责任体系;完善组织部、统战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共同分析研究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推进党外领导干部的配备。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突出,群众认可”的基本标准,加大党外代表人士的选拔任用力度。对具备担任领导职务条件的党外人士,积极推荐、合理使用。要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要研究制定党外代表人士的评价指标,从量化、细化考核内容入手,准确调整考核内容,综合运用单位推荐、组织推荐、民主评议、群众测评、党委讨论决定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对党外代表人士进行全面深入地综合评价。
要强化培养教育,拓宽使用渠道,提升党外代表人士综合素质。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要突出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增强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共识和政治素质。要加大实践锻炼力度。将挂职轮岗、干部交流、实职安排、政治安排等实践形式融入培养过程,尽可能为党外代表人士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和施展才华的舞台。要加大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完善发现机制,贯彻好“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的政策规定,坚持早发现、早储备、早培养,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四、切实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统战履职能力
《条例》明确要求,统战部门要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的重要职责,这对加强统战部门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4. 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区统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政策,不断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坚持从严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引导统战干部始终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树立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良好的政治形象、业务形象、作风形象,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统战干部队伍。
15. 加强调查研究。要通过调查研究,多方收集信息,深入研判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协调统一战线中方方面面的关系,解决制约统一战线自身发展的“瓶颈”问题。
16. 创新统战工作方式方法。要研究开展新的社会群体统战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尤其在互联网时代,善于利用新媒体开展联谊交友,不断挖掘新渠道、培养新载体,稳妥开展网络统战工作。要注重形式和效果的统一,整合统战优势资源,组织开展“梦想·同心苑”系列活动,“着眼于形成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的同心圆”。
四、区委统战部2016年预算收支编织的相关说明及基本情况,包括本部门预算编制涵盖预算单位范围、资金来源、支出功能科目及主要收支内容
1、本部门预算编制涵盖预算单位范围:区委统战部
2、区委统战部预算资金来源 (1)财政拨款 106.42 万元 3、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6.91 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15 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6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 7.69万元
4、主要收支内容 (1)基本支出 58.92万元
(2)项目支出 47.50 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度钟楼区委统战部“三公经费“预算金额5.9万元,较2015年度预算金额减少0.6万元,其中: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5.9万元,较2015年度预算金额减少0.6万元;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费用均为0,没有增减。
2016年度会议费预算金额1.3万元,较2015年度预算金额减少0.2万元;2016年度培训费预算金额0万元,较2015年度预算金额没有增减。
六、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6年钟楼区委统战部无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附件:
2016年钟楼区委统战部预算公开补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