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开发区、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现将《2016年钟楼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2016年钟楼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
示范工程创建方案
为推进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推进2016年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的通知》(国卫妇幼妇卫便函〔2016〕17号)、省卫计委《2016年江苏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积极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新修订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方向和“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宗旨,全面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与管理水平,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通过实施妇幼健康优质示范工程,强化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妇幼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积极争创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和国家示范单位,努力打造“领导重视好、规范管理好、服务质量好、指标落实好、人民满意好”的妇幼健康服务。
三、实施歩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4月—6月)。根据省、市级下发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评估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具体创建方案,对2016年度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进行专题部署。
(二)自查创建阶段(2016年6月—2016年7月)。按照《江苏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评估指标体系(2016年版)》(见附件)开展创建活动并完成自评估,7月底前向市卫计委报送自评报告,提出申报意见。
(三)市级评估阶段(2016年8月)。市级卫生计生部门进行市级评估检查。
(四)省、国家级评估阶段(2016年9月—2016年10月)。省、国家进行评估、抽检复核。
(五)工作总结阶段(2016年11月--2016年12月)。区政府对年度创建工作进行总结、通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妇幼健康服务优质服务示范工程是提高妇幼健康服务管理技术水平的重要举措,区政府成立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全面负责创建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联动推进,为全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创建活动提供切实的组织保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区卫生计生系统各单位要将创建活动开展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强化创建活动效果,推动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改善妇幼健康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群众满意度。
(三)营造氛围,建立机制。各单位在创建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典型示范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的妇幼健康服务氛围,围绕“五好”活动目标,进一步强化职责落实,着力建设长效机制,促进优质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全区妇幼保健事业蓬勃发展。
附件1:钟楼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创建江苏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2016年版)
附件1
钟楼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何海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吴 伟 区卫计局局长
成 员:杭建兴 邹区镇副镇长
黄文英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金龙 新闸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姚素亚 五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吕萍香 永红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龚 敏 西林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冯 洁 南大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鸣 荷花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沈雪峰 区发改局副局长
叶 舟 区教文局副局长
周 霞 区民政局副局长
吴群智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波 区人社局副局长
余知健 区卫计局副局长
胡金芳 区妇联主席
徐 琦 区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由余知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创建江苏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任务分解表(2016年版)
一级
指标
二级
三级指标
评估对象
评估方法
任务分解
1.政府主导(130分)
1.1政府主导妇幼健康工作(90分)
1 将妇幼健康工作纳入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妇幼健康事业五年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20分)
政府及有关组成部门
1、查阅政府制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2、查阅政府办公会纪要;
3、查阅政府调研工作记录及照片;
4、查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核实落实情况;
5、查阅妇幼健康服务管理部门或机构入帐单等;
6、查阅编制委员会、财政局相关文件及拨付凭证;核对收款凭证;
7、查阅机构整合资料并实地查看。
区政府办
区财政局
区卫计局
区妇保计生中心
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2 将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健全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项目落实率、避孕节育服务落实率、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婚前医学检查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10分)
3 党委政府每年对辖区妇幼健康工作召开专题研究会或者开展专题调研,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决策,指派有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订年度创建方案,分解指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10分)
4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区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划;县级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整合到位;乡级技术服务机构整合到位率达到40%以上。(30分)
5 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编制数(/百万人口)符合规定。(10分)
6 辖区政府对妇幼健康投入水平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设立专门创建工作经费。(10分)
1.2相关部门职责及协调工作机制(20分)
7 建立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支持妇幼健康工作。(20分)
查阅各相关单位文件或相关记录。
各成员部门单位
1.3地方妇幼健康项目补助政策(20分)
8 按照规定要求制定地方妇幼健康项目补助政策,并有效落实。(20分)
1、查阅政府相关文件、财政局划拨经费的凭证; 2、随机抽查2个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进行核实。
区财政局 区卫计局 区妇保计生中心
2.经费保障(110分)
2.1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经费保障(50分)
9 妇幼健康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符合中央和省的要求。(20分)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财政局
1、查看财政局文件及拨款凭证; 2、核对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收款凭证。
10 及时足额落实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人员经费。(10分)
11 及时足额落实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公用经费及发展建设经费。(10分)
12 及时足额落实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经费。(10分)
2.2基层(乡村、社区)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经费(20分)
13 按照国家规定落实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计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经费。(20分)
1、查阅省级、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相关文件; 2、查看财政局、卫生计生委拨款凭证; 3、随机抽取1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查看工资发放凭证。
区财政局 区卫计局 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2.3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经费(30分)
14 按照国家规定资金比例,落实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20分)
15 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10分)
2.4建立收入激励机制(10分)
16 建立保障和鼓励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人员收入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10分)
查阅财政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相关文件。
区财政局 区卫计局
3.机构建设(110分)
3.1妇幼健康服务机构(75分)
17 建成1所政府举办、独立建制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常住人口50万以上的县、县级市和涉农区要求建成或十三五期间规划建成二级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机构通过第三周期等级评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符合要求。(25分)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实地查看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并查阅相关文件。
区卫计局 区妇保计生中心
18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科室设置符合国家或省级相关标准和规定,满足当地妇女儿童健康需求。(15分)
19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立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在建立妇幼健康联合体地区,应加入并有实质性合作内容)。(15分)
20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按要求配备并满足业务用房,根据国家规定配备相关设备。(15分)
21 逐步建立完善医疗设备管理制度,保证医疗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5分)
3.2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配备情况(20分)
22 依据省定标准配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用房和服务设备。(10分)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随机抽取1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地查看。
区卫计局 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23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儿保门诊规范化建设合格率80%以上。(10分)
3.3妇产科和儿科设置情况(15分)
24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妇产科(含计划生育部分)和儿科。(15分)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保健机构
随机抽取一个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区卫计局 二级以上医院
4.队伍建设(110分)
4.1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保健人员配备(40分)
25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保健人员足额配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比例要求。(30分)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到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核查在岗职工名录及工资发放表。
26 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卫生技术人员占80%以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占85%以上。(5分)
27 卫生技术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不低于15%。(5分)
4.2有专人负责基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30分)
28 每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专职负责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名,并随服务人群增加而按比例增加。(20分)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1、查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相关文件资料; 2、随机抽取1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查阅相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
29 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相应的个体及群体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规范实施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0分)
4.3重视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40分)
30 制定促进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规划,3-5年总结落实情况,并定期更新调整。(15分)
31 建立科学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绩效评价机制和薪酬制度,有保证妇幼保健队伍稳定性的政策措施。(15分)
32 建立适应妇幼健康服务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定期开展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培训。(10分)
5.监督管理 (60分)
5.1执业许可管理(10分)
33 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个人依法取得相关执业许可证,并在批准的服务范围内依法执业。(10分)
查看人员及机构执业许可审批情况,选择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随机抽取1个县级医院、1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核实。
区卫计局 区卫生监督所 区妇保计生中心 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5.2出生医学证明管理(4分)
34 落实《出生医学证明》国家相关管理要求,使用信息系统完成《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4分)
随机抽取1个县级医疗机构,1个提供助产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实地查看相关资料并询问相关人员。
区卫计局 区妇计中心 邹区镇卫生院 五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3爱婴医院管理(6分)
35 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全部为爱婴医院,每年复核评估率不低于50%。(6分)
5.4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管理(30分)
36 将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纳入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规划,建立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涵盖妇幼健康各项服务功能的信息系统。(6分)
实地查看并查阅相关资料。
区卫计局妇计科 区妇保计生中心
37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与务实运用,信息系统建设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逐步实现与其他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辖区妇幼健康服务监管,提高管理效能(10分)
38 建立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报告、信息归口管理、信息资料分类归档管理、信息安全等管理制度;建立妇幼健康信息收集、上报、审核、汇总、分析、反馈、工作机制并运行顺畅。(5分)
1、查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相关制度; 2、随机抽取1个县级医院、1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阅相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 3、查阅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信息漏报调查方案、实施记录及总结。
4、查阅质量评价有关制度和评价活动记录。
区卫计局 区妇保计生中心 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39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设有专职信息管理人员,开展辖区集中培训和指导每年不少于2次,当年实施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控制与漏报调查工作。(4分)
40 建立辖区统一健全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妇女病筛查、儿童保健、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原始登记。(5分)
5.5 妇幼健康行业监管(10分)
41 建立健全妇幼健康质量检查(评价)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5分)
同上
42 依法打击“两非”和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行为。(5分)
6.制度管理(120分)
6.1妇幼公共卫生管理(25分)
43 建立并落实妇幼公共卫生相关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25分)
选择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和综合医院(不查妇幼公共卫生管理),随机抽取1个县级机构、1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地查看。
6.2基本医疗管理(20分)
44 按照临床医疗质量管理要求,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各项措施,加强手术和麻醉医疗安全管理。(10分)
45 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近2年无二级以上医疗事故。(10分)
6.3机构内部管理(20分)
46 建立完善机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医疗安全。(20分)
6.4 健康教育管理(20分)
47 制定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相关政策。制定辖区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10分)
1、查阅相关制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健康教育材料,活动通知、宣传材料、活动影像资料等相关资料;
48 组织相关部门(包括媒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面向社会的妇幼健康教育活动。(5分)
49 根据本地区妇女儿童健康问题编写、制作并发放妇幼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医疗保健机构内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如:新婚学校、孕妇学校、父母学校、人口学校或健康课堂等。(5分)
2、选择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随机抽取1个县级医院、1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阅各种宣教活动计划、课程安排、讲义及工作记录。
6.5助产技术服务管理(25分)
50 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主要制度及技术规范健全。(5分)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选择提供助产服务的妇幼保健院,随机抽取1个县级医院、1个提供助产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地查看相关资料并询问相关人员,每个机构抽查5份剖宫产病例。要求主要制度上墙。
区卫计局 区妇保计生中心 邹区镇卫生院 五星街道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
51 机构内部定期开展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及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5分)
52 建立有效策略促进自然分娩并有效落实。严格掌握剖宫产医学指征,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率逐年降低或稳定在合理水平。(5分)
53 以临床检验、风险评估为重点,定期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质量核查。(5分)
54 医疗保健机构按要求及时上报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个案。(5分)
6.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10分)
55 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有关主要制度及技术规范并开展评估。(5分)
选择提供计划生育服务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随机抽取1个县级医院、1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地查看相关资料并询问相关人员。
56 建立促进安全避孕、减少非意愿妊娠的工作模式并有效实施。(5分)
7.辖区管理(100分)
7.1辖区妇幼保健工作考核评估(25分)
57 建立妇幼健康服务绩效考核和分级服务制度,制定辖区年度妇幼保健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及评估标准,执行省定妇幼健康项目分级服务、分级管理规定。(15分)
1、查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评估标准及年度实施方案; 2、查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督查记录; 3、到本年度接受督导检查的机构核实,查阅反馈记录及整改措施。
58 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每年对辖区内提供妇幼健康服务的机构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服务、产科质量、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出生缺陷干预、妇女病筛查、产前诊断等工作至少进行2次督导检查,考核服务质量和分级服务制度执行情况。(10分)
7.2基层三级妇幼健康网络业务指导机制(25分)
59 成立辖区妇幼健康技术指导组织。(5分)
1、查阅辖区妇幼保健技术指导组织相关文件及工作记录等资料;
2、查阅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对基层业务指导制度、当年工作计划、记录及总结。
60 规范实施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5分)
61 对基层执行妇幼健康项目分级服务工作进行指导。(5分)
62 制定对基层妇幼健康业务指导制度。每年至少对每一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2次业务指导。(5分)
63 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内容考核。(5分)
7.3妇幼保健工作人员业务培训(10分)
64 落实对辖区内妇幼健康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制度,每年举办不少于2期的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人员培训班,培训班档案齐全。(10分)
1、查阅相关文件、培训资料。 2、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核实。
7.4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10分)
65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制定对托幼机构人员培训和定期督导制度,每年检查率50%以上。(5分)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托幼机构
1、查阅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相关制度及工作记录; 2、随机抽取一个由教育部门审批备案的托幼机构,实地查看并询问工作落实情况。
区教育文体局 区卫计局 区妇保计生中心
66 托幼机构落实体检、膳食营养管理、消毒等工作,保健医生配备符合要求,卫生保健复核合格率95%以上。(5分)
7.5急危重症抢救中心及急救转诊“绿色通道”(30分)
68 按照标准建设辖区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建立高危因素筛查、院前急救、院内多学科综合救治、会诊紧密衔接的孕产妇急危重症转诊和救治网络,急救转诊“绿色通道”通畅。(12分)
1、实地考察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并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2、进行急救转诊模拟考核。要有记录、资料、照片。
67 按照标准建设辖区危急重症新生儿救治中心,建立高危因素筛查、院前急救、院内多学科综合救治、会诊紧密衔接的新生儿急危重症转诊和救治网络,急救转诊“绿色通道”通畅。(12分)
69 定期开展危急重症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转诊模拟考核;开展新生儿复苏及护理培训。(8分)
8.辖区保健指标(100分)
8.1辖区妇女保健指标落实情况(34分)
70 近3年平均孕产妇死亡率低于同期、同地区的平均水平,或达到本省市“两规”目标,针对本地区主要死亡原因实施有效干预。(6分)
查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相关报表。
71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健康管理率95%以上。(6分)
72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6分)
73 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5%以上。(5分)
74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98%以上。(6分)
75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达到80%以上。(5分)
8.2出生缺陷防治指标落实情况(29分)
76 辖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0%以上。(6分)
77 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0%以上。(5分)
78 孕产妇产前筛查率达到80%以上。(6分)
79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5%以上。(6分)
80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5%以上。(6分)
8.3辖区儿童保健指标落实情况(37分)
81 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低于同年度、同地区平均水平,或达到本省市“两规”目标,针对本地区主要死亡原因实施有效干预。(6分)
82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5%以上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5%以上。(9分)
83 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65%以上。(6分)
84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5分)
85 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控制在5%以下。(5分)
86 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6分)
9.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指标和计划生育指标(100分)
9.1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指标落实情况(50分)
87 规范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按要求完成各项目目标。(30分)
查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相关资料。
88 领导重视,积极协调各方力量,保证项目有效实施,制定的项目方案完整可行。(5分)
89 项目经费按要求拨付及时到位,经费专款专用,使用合理。(10分)
90 落实项目人员的业务培训。(5分)
9.2计划生育指标落实情况(50分)
91 已婚育龄夫妇享有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项目落实率达100%,药具服务满足育龄人群需求。(15分)
区卫计局 区妇保计生中心 镇(街道)计生服务站
92 实施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年百万人口报告率达300例以上。(15分)
93 育龄群众获得规范的避孕节育服务,术后随访率达到90%。(10分)
94 出生人流比逐步下降。(10分)
10.群众满意(60分)
10.1服务环境(5分)
95 服务环境温馨,整洁,安全。(5分)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随机抽查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实地考察。
10.2服务流程(5分)
96 服务流程完善,广泛开展便民服务。(5分)
10.3服务价格(5分)
97 服务价格执行收费标准要求,规定免费的项目实施免费服务。(5分)
10.4职业道德教育(10分)
98 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为重点,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实施医德医风考评制度。(10分)
查看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调取相关记录和资料。
10.5廉政风险防控(5分)
99 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5分)
10.6院务公开(10分)
100 落实院务公开制度。(10分)
10.7服务对象满意度(20分)
101 通过多渠道接受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监督,实名投诉举报回复率达到100%。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90%以上。(20分)
随机调查一定比例的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