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制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依法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协调民族关系、增进民族团结。
(三)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清真饮食网点的督查指导、规范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经商人员的管理。
(四)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事务管理,帮助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检查督促执行情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区民宗局与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无内设机构。
(二)区民宗局有2个编制,实际在编2人。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民族工作、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统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扎实的作风,务实的态度,切实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在依法行政、宣传工作、主题活动、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实现突破,为在新常态下的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依法行政,确保安全稳定。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全区民族宗教干部、民族宗教界人士以及信教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提高民宗干部依法行政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扎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
(二)整合优质资源,做好民宗宣传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开展全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深入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抓住各大节点和传统节日、利用社区广场天天乐等文化交流平台,开展民族文化交流。精心挑选组织优秀节目参加全市第三届“和之声”文艺汇演,展现钟楼民族文化特色。
(三)强化服务管理,打造亮点特色。深入学习贯彻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民族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落实好党的民族优惠政策,继续为少数民族子女升学、就业、提升形象等做好服务工作。积极推动《关于回族等十个少数民族居民发放清真食品补贴的实施意见》的试行,做好社区民族工作,充分发挥各街道少数民族工作联络站、少数民族联络员的作用,继续推进“促进民族团结,共建和谐家园”主题活动。加强全区清真网点的规范管理,努力提升全区清真网点的经营质量和整体水平。
(四)抓好队伍建设,深化规范管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级民族宗教学习培训班;加强联络员、信息员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工作的学习、交流和培训;有针对性的组织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分管领导、民宗助理、机关干部开展民族宗教知识、政策法规培训;以教风建设年为抓手,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和谐场所,争做文明教职人员”和宗教慈善周活动。要根据辖区民族宗教工作的特点,结合新形势下民宗领域的热点和难点开展调研,积极探索符合钟楼特点、具有钟楼特色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模式。
第二部分 区民宗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钟楼区民宗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区民宗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区民宗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8.3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78万元,增加73.64%。主要原因是部门机构改革成政府工作部门,人员经费单独建账,其中:
(一)收入总计8.3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30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4.78万元,增加73.64%。主要原因是部门机构改革成政府工作部门,人员经费单独建账。
(二)支出总计8.30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其他宗教事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35万元,增加123.58 %。主要原因是部门机构改革成政府工作部门,人员经费单独建账。
2.住房保障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0.43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部门机构改革成政府工作部门,人员经费单独建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区民宗局本年收入合计8.30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0万元,占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民宗局本年支出合计8.3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08万元,占49.16 %;项目支出4.22万元,占50.84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民宗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30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78万元,增加73.64 %。主要原因是部门机构改革成政府工作部门,人员经费单独建账。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民宗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8.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8万元,增加73.64 %。主要原因是部门机构改革成政府工作部门,人员经费单独建账。
区民宗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8.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门机构改革成政府工作部门,人员经费单独建账。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宗教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门机构改革成政府工作部门,人员经费单独建账。
2.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门机构改革成政府工作部门,相关经费有所增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门机构改革成政府工作部门,人员经费单独建账。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门机构改革成政府工作部门,人员经费单独建账。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民宗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0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4.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民宗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8万元,增加73.64%。主要原因是部门机构改革成政府工作部门,人员经费单独建账。区民宗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8.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门机构改革成政府工作部门,人员经费单独建账。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民宗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0万元,其中: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区民宗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6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7万元,完成预算的334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划调整后,服务对象增加,公务接待略有增加。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民宗条线人员,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等,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45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民宗条线人员,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等。
区民宗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全年召开会议数量比计划减少,且开会基本未产生费用。
区民宗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0.14万元,完成预算的1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划调整后,服务对象增加,培训活动略有增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0.25万元,增长7.14 %。主要原因是部门机构改革成政府工作部门,人员经费单独建账。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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