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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钟楼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504/2006-00001
组配分类:规划计划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人劳[2006]14号 发布机构:人社局
产生日期: 2006-12-28 发布日期: 2006-12-2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开发区、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局下属各事业单位、各科室:现将《钟楼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附件:钟楼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主题词:法制 规划 通知 常州市钟楼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2006年12月28日印发 附件:钟楼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2001年至2005年,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按照省、市、区关于“四五
关于印发《钟楼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钟人劳[2006]14号
 

开发区、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局下属各事业单位、各科室:
  现将《钟楼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钟楼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常州市钟楼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2006年12月28日
附件:
  钟楼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1年至2005年,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按照省、市、区关于“四五”普法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顺利完成了第四个五年规划,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治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各街道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得到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在推进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从现在起至2010年,是我区实施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期。为了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根据钟楼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和市、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和法治常州建设进程要求,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促进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实现“两个率先”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劳动保障法治环境。
  “五五”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围绕建设法治常州的目标,努力适应社会各类群体对劳动保障法律知识的需求,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区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经营管理者的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五”普法的工作原则:
  (一)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区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为促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服务。
  (二)形成合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内部有关机构的法制宣传教育职能,统一安排,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加强与劳动保障系统外有关组织机构的联系,充分发挥他们在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三)分类指导。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把服务群众、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等不同普法对象,在普法的要求、内容、方式等方面分别作出有针对性的安排。
  (四)突出重点。“五五”普法期间,要以劳动保障部门中承担行政职能的工作人员(包括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干部)、农民工、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主要对象,围绕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关心的劳动保障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与劳动保障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同时,通过多种普法方式,全面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求实创新。要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两个率先”的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全社会对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客观需求,探索内在规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劳动保障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宪法意识,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进一步将宪法精神贯彻到劳动保障工作中,培育民主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的相关法律法规。着力加强对规范、约束政府行政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立法法》等重要法律,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努力提高劳动保障领导干部依法管理劳动保障事务的能力,进一步规范决策和管理;努力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和服务能力;努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促进劳动保障事业不断发展。
  (三)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劳动法为统领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要继续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尤其要适时做好国家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及新出台的劳动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要根据各个时期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特别要大力宣传正确处理实施劳动法与发展经济的关系;正确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保护投资者积极性的关系;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优化投资环境的关系。要引导用人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用工行为;引导广大劳动者掌握劳动保障法律知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四)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治实践的过程实际上是通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普及法律知识和增强法治观念的过程。在劳动保障领域中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是依法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促进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促进各地劳动保障经办机构依法办事,促进各类用人单位依法用工,鼓励广大劳动者参与公共管理,依法维权。劳动保障部门要坚持推进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参与到法治实践中来,推动学法用法深入基层,扩大普法覆盖面。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把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要求贯穿到实际工作中,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继续推进工作人员年度学法培训工作,每个工作人员年度学法应不少于4 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学习不少于15天。要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轮训制度、执法人员和仲裁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要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观念。
  (三)加强对用人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培训教育。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关键在用人单位。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特别是曾经发生过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促使其准确掌握、严格遵守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树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正确处理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四)加强对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广大劳动者中不同对象的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立体化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引导他们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要注意探索开展农民外出务工行前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对有组织的外出务工农民,要开展免费劳动保障法律培训,免费提供维权手册等普法材料,对自发外出务工农民,要通过新闻媒体、公益广告等途径为其提供法制学习培训服务,促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
  (五)不断创新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方法。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基层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使之成为“五五”普法的重要载体。要充分发挥影视、网络、报刊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发挥其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易于为群众接受的优势。不断完善劳动保障网站建设,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受众范围。利用好宣传周、宣传月、纪念日等形式,突出法制宣传重点,丰富法制宣传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效果。采取以案说法、专家咨询专栏等方式,让市民通过身边事学法、懂法、掌握法,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要结合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法律法规执行中涉及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的主要问题,采取培训班、座谈会、研讨会和专题讲座等形式,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法律咨询。
  四、工作步骤
  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规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06年)。劳动保障部门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 007年至2010年)。劳动保障部门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根据市、区的要求,组织对全区劳动保障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五、组织保障与监督指导
  (一)成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负责提出工作计划与方案建议,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各劳动所也要建立相应机构,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得到落实。
  (二)充分整合有效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进劳动保障“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广量大,光靠普法机构是远远不够的,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都有责任、有义务参与这项工作,特别要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仲裁以及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等方面的宣传作用,推动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化。
  (三)加强普法工作队伍能力建设。劳动保障部门要注重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培训劳动保障普法骨干,努力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选择把握最佳宣传教育时机,善于发现和培养好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好的经验和做法,扩大宣传教育效果,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四)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激励督促机制。探索推进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组织全区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进行年度普法学习考试,要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布置和检查有关机构完成普法工作任务情况,建立健全激励与督促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对工作成绩显著的进行表彰。
  (五)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督促指导。劳动保障部门年度普法计划及上年度普法工作总结要及时报送上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及时沟通信息,研究普法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我区劳动保障系统“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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