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区法制宣传工作要点
2013年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区委九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以“六五”普法中期考评为重点,以基层法治实践为基础,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着力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促进钟楼经济社会发展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根据十八大精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1、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主旨,服务大局,为创建“幸福钟楼”提供有力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利用全区法治文化示范点,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活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我区“转型升级突破年”的工作进程,引导广大民众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我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稳步推进普法工作,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继续做好重要宣传节点和“智慧党建”平台,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与各类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关注社会特定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方式,持续推进全民普法教育
3、继续推行公务员普法考试。结合十八大精神主旨,将今年学法要求纳入领导干部学习计划,继续依托钟楼普法网,开展全区各级机关行政、事业编制在职人员网上法律培训与学法考试,实现“六五”考核领导干部与公务员学法课时等基本要求。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效果,提升全区干部法律素质。
4、抓好青少年法制建设,着力培养遵纪守法新人。相关部门加强协作,结合不同阶段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参与性强、趣味性浓的学法用法活动,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组织好“法护春禾”活动,以多种形式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实现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5、强化企业法制理念,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联合相关部门的力量,推进“法律助企”活动,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各个环节,树立诚信经营理念,结合执法活动,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发挥“六五”普法讲师团资源优势,定期进企业开展法律培训,大力宣传企业经营与劳资关系等相关法规,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6、做好流动人口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抓住流动人口“学法、保障、维权、安居”这一关键,积极推动农民工学法活动的进行。组织义工律师进村(社区)活动,增强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的能力。结合“清心驿站”工作内容,组织社会闲散、流动人口及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普法教育,创新开展社矫系统内部“道德讲堂”,建立流动人口法治文化阵地,做好职业技能培训上岗,加大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力。
三、建立和完善联动机制,着力打造钟楼特色平台。
7、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继续推动“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切实加强各级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建设,年内区、街道、村(社区)三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达到85%。继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抓好第二批区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命名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市级、省级示范点工作,推进行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法治文化建设。
8、整合资源,拓展法治文化传播渠道。与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户外移动通信等大众媒体合作,传播我区法治文化建设成果,扩大法制宣传传播力度。依托“幸福广场——常州市广场文艺周周演”活动品牌,编排具有钟楼特色的法制文艺节目,制定活动方案,筹划组织具有地方特色和专业特色的文艺汇演,推进法治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9、总结法治文化建设经验。组织我区法制宣传工作人员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十件好事评选活动,培育推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按照《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的意见》,加强对我区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法治文化建设迈向新境界。
四、做好“六五”普法中期考评,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
10、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考评。按照市“六五”普法考评办法,制定我区迎接“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做好全市“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工作。4月上旬,各单位进行动员部署,做好中期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4月中旬,各单位组织自查。4月下旬,区法宣办将对各单位进行抽查。5月中下旬,迎接各级督导检查组的检查。
11、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根据省“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召开会议对迎接省“六五”普法中期考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完善台账资料,进行自查整改,迎接省市级检查验收。做好全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推荐优秀典型上报市、省和国家表彰。
五、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5.加强工作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的有关精神,结合全市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和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法沐钟楼,司法传情”主题活动,努力形成良性互动、普治并举的良好态势,不断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的质量水平。
16.抓好创建活动。做好第九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全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到25%。对已经命名的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复查,提高创建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