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区新闸街道、五星街道、荷花池街道,新北区三井街道、薛家镇、罗溪镇: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巩固区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成果,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常州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三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常民区[2013]1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常民区[2013]2号)文件精神,决定对两区级行政区域界线钟新线(钟楼-新北)开展联合检查工作(以下简称联检工作)。为更好的做好联检工作,经协商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为依据,切实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强化依法治界观念,积极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的稳定,确保边界地区的长治久安。
二、联检制度
行政区域界线每隔5年一次。遇到影响行政区域界线实地走向的自然灾害、河流改道、道路变化等特殊情况,行政区划界线毗邻的有关各级政府要共同对行政区域界线的特定地段随时进行联检,按规定妥善处理联检中发现的问题,并将检查结果共同上报上级行政区域界线批准机关备案。
三、联检实施部门
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按照常州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和分步实施的要求,今年联检的界线为钟新线,由钟楼区牵头,新北区配合,具体为:
(一)联检牵头单位:钟楼区民政局、新闸街道、五星街道、荷花池街道。
(二)联检配合单位:新北区民政局、三井街道、薛家镇、罗溪镇。
四、联检范围和工作内容
(一)联检范围:钟楼区的新闸、五星、荷花池街道;新北区的三井街道、薛家、罗溪镇。
(二)工作内容:按照《钟楼区人民政府和新北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和协议书附图,在实地对照检查界线,界线标志物和界桩方位物等有无变化,对检查出的问题,双方共同提出处理意见。
界线:在界线全线联检过程中,着重观察界线两侧的地貌、地物是否有明显变化,界线位置是否清晰可辨。如地貌、地物有明显变化,致使界线位置模糊不清不能辨认时,应详细记载地貌、地物变化情况(附局部变化地形图),并组织力量进行界线两侧地形的修测、补充调绘或重新标绘界线,保证界线的完整可辩。双方不得擅自改变已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如确需局部调整,应在双方达成共识后按勘界程序报批。
五、联检工作安排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20日之前,组织有关镇、街道民政助理(科长)学习有关勘界和边界线管理工作法规、文件,制定联检工作方案。同时部署下一步联检工作,并做好实地检查的人员、经费、交通工具和工作设备的准备工作。
(二)自检阶段:3月21日至4月10日,按照市民政局(常民区[2013]1号、2号)文件精神要求先行自查,自查时应在实地利用协议书、协议书附图和界桩登记表逐段逐点对照检查界线、界桩和界桩方位物的变化情况(必要时要运用测绘仪器进行测定)。
(三)联检阶段:4月11日至4月25日,由钟楼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双方共同开展联合检查,逐段逐点对照检查界线,如有不同意见,由钟楼区、新北区民政局协商解决,如仍有分歧报市区划地名处协调解决。
(四)汇总上报阶段:4月26日至5月底,联检的毗邻双方写出联检报告。钟楼区民政局负责联检记录的汇总和签字盖章,并以双方以民政局名义联合形成“联合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报常州市民政局。
六、联检工作要求
行政区域联检工作关系到边界地区人民生产、生活的稳定,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联检工作。一要充分依靠双方基层组织和群众在生产生活中自觉遵守两区人民政府联合签订的《协议书》共同做好这次联检工作;二是要加强对界线联检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安排,明确联检任务,完备各项手续,落实管理责任制;三是要认真组织好界线、界桩及其它标志物的管理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做好联合检查工作;四是加强因对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而引发争议问题的处理,实事求是,互谅互让,及时化解矛盾,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
常州市钟楼区民政局 常州市新北区民政局
二O一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