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钟教【2015】 10号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落实《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常州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的规划要求,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我局拟对常州市清潭实验小学第二校区原址翻建。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清潭新村1号,临近清潭路和长江中路,规划总占地面积7476.9平方米。地块现为建设用地。
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3262.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97.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65.06平方米。容积率1.38,绿地率31.5%,机动车车位51辆。
3、项目预算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3598.17万元。
4、筹资方式:建设资金由常州市钟楼区教育文体局自筹,为常州市钟楼区财政拨款。
现对常州市清潭实验小学第二校区原址翻建项目提出立项申请,请予以批准为感!
常州市钟楼区教育文体局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