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钟教〔2015〕29号
邹区镇、开发区、各街道文体站、各文体类社会组织: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关于开展体育类社会团体评估工作的通知》(常体发〔2011〕82号)通知精神,进一步开展全区文体类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增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服务广大群众的能力。经研究,决定对获得区2A、3A等级的文体类社会组织进行奖励和扶持。具体办法见附件。
钟楼区教育文体局 钟楼区民政局
2015年7月30日
附件:
钟楼区2A以上文体社会组织扶持办法(试行)
一、扶持办法
对获得区2A、3A等级的文体社会组织,且业务主管部门为钟楼区教育文体局的文体社会组织由钟楼区教育文体局进行奖励,标准为2A奖励二千元,3A奖励三千元;对获得区2A、3A的文体社会组织且业务主管部门不为钟楼区教育文体局的2A、3A文体社会组织由钟楼区教育文体局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
二、经费来源
奖励经费从区群众体育专项经费中列支。
三、其它扶持政策
在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获得2A以上评估等级的文体类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