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
注册号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常钟市监罚字【2016】S040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标签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常州市信特超市有限公司晋陵分公司
320483000203075
殷博中
当事人于2016年5月11日销售的青橄榄,包装标注生产日期:2016年2月23日,保质期为二个月,包装背面标示:“有舒筋活络之效。据《本草纲目》记载:开脾健胃、生津止渴、化痰止咳、治咽喉痛、去脂减肥、清热解毒等”。经营西域王阿克苏红枣,其生产日期为打印在贴纸上再另外加贴到包装袋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5日
2
常钟市监罚字【2016】S044号
经营标签未标明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的食品
钟楼区南大街觅味居副食品超市
320404600255492
徐景娥
经营沙爹牛肉粒,食品配料表标示未标示沙爹粉的原始配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13日
3
常钟市监罚字【2016】S045号
经营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食品
江苏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常州南大街分店
91320400668374002P
詹恒吉
经营半岛小渔村牌熏烤鱿鱼丝,配料表中标示:琥珀酸二钠,但实际未添加琥珀酸二钠。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