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州市钟楼区民政局概况
(一)、钟楼区民政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拟订全区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督查;编制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社会团体管理办法,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研究提出我区社团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组织活动,查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负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研究提出有关财务管理办法;查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实施我区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工作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上级指令性下达的退伍义务兵、军人家属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实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研究提出救灾方案;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承担国内外对本区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工作,检查监督救灾和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协调灾后重建和灾区的生产自救工作。
6、加强社会救助管理,落实本区城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贯彻实施本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及低保边缘家庭生活补助工作;实施五保户社会救助工作;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和指导慈善基金筹集工作和开展慈善救助活动;配合市慈善总会开展慈善“六助”的审核、发放工作。
7、负责对全区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积极安置残疾人就业,负责福利企业年检、申办和变更登记工作。
8、编制全区社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区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促进社会工作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9、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社区(村)居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居(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0、拟定我区行政区域总体规划,负责街道、社区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其中街道须报市民政局审批)、界线变更等审核申报工作,收集整理地名资料,管理地名档案。
11、研究草拟我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规章并负责实施;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扶持政策;负责区级社会福利机构设立、分立、合并、注销审批;指导全区各类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指导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救济、权益保障工作。
1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落实各项为老优惠政策,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组织开展老年教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活动和老年精神关爱工程建设;积极引导、支持和创办老年福利事业,举办老龄产业和为老年人服务产业;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和社会风尚;指导区老龄协会开展各项老龄活动;承办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3、负责我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宣传殡葬工作法规政策,推进殡葬工作改革;协助上级做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教育工作;协助上级做好收养登记工作。
14、负责接收和下拨民政专项经费,加强对各类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做好异地安置人员、精减人员、三属人员等民政对象、代管人员的工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钟楼区民政局现设5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双拥优抚安置科)
(2)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3)社会组织管理科
(4)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科
(5)社会救助和救灾科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重要指标
1、养老床位净增400张;设立或改造一所以上公办失能老人集中托养机构;建立一个覆盖街道层面以上的区域性老年人助餐中心。
2、上等级社会组织数占应评总数的50%以上,其中3A及以上的占上等级总数的15%以上。
3、新增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不少于20个,每万人持证人数不少于6.75个,新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2家。
二、重点工作
4、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动态调整政策,做好低保提标工作;困难群众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
5、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编制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目录,重点培育和扶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6、抓好“三社联动”示范点建设,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加快建设智慧社区,充分发挥“四级联动”平台作用。
7、加快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等级改造提升,免除五保、低保对象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8、开展困境儿童助养、寄养工作,落实生活保障和属地安置。
9、推进信息化建设,按要求录入民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数据。
三、重点项目
10、开工建设五星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11、建成常州市钟楼区玖玖江南护养中心。
12、实施养老机构安全提升工程,确保辖区内的养老机构全部达到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标准。
13、建立乡镇(街道)级孵化基地3个。
14、开展“邻里守护”老年人志愿互助服务项目。为 70岁以上独居、80岁以上空巢老人提供结对帮扶。
15、建成“心灵茶吧” 18个。
四、创新创优
16、开展现代民政示范区创建工作。
17、推广实施钟楼区城乡社区移动工作平台。
18、组织开展钟楼区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
二、2015年民政局部门收支预算及填报说明
1、本部门预算编制涵盖预算单位范围:民政、老龄办、双拥办和社区建设指导中心
2、区民政局预算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4927.1万元
3、支出功能科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806.17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6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 29.27万元 4、主要收支内容
基本支出 290.45万元 项目支出 4636.65万元
附件3
2016年常州市钟楼区收支预决算表
填报部门(盖章): 填报日期: 2016 年 2 月 2 日 金额: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资金性质
金额
功能分类
经济分类
一、上年(结转)结余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806.17
一、基本支出
290.45
二、财政拨款
4927.10
民政管理事务
250.76
二、项目支出
4636.65
三、非税收入
行政运行
89.50
三、区级财政专项资金
四、其他资金
其他民民政管理事务
161.26
行政单位离退休
61.30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退役安置
111.63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25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社会福利
779.22
儿童福利
21.52
老年福利
757.70
抚恤
627.54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
94.80
伤残抚恤
487.40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4.35
其他优抚
40.99
最低生活保障
2629.35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供养
19.48
农村五保
其他生活救助
23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拥军优属
178.89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1.66
医疗保障
行政单位医疗
6.69
公务员医疗补助
3.84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81.13
三、住房保障支出
29.27
提租补贴
11.11
住房公积金
18.16
收入合计
支出合计
附件4
2016年常州市钟楼区 “三公”等经费预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预算数
合 计
148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82000
公务用车费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
会议费
24000
培训费
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