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审计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全区审计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和要求,确定全区审计工作重点,制定审计工作意见,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直接审计下列事项。
1.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辖镇、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2.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
3.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4.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七)组织实施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区审计局设2个内设机构:行政事业审计科、投资审计科,现实有在职行政编制人员5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对区本级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审计,全面掌握全区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加大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根据委托书及年度计划安排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健全经济责任评价体系,推动对行政权力的跟踪问效,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对以“一条鞭”形式下达的各类审计项目及时开展审计,揭示存在的困难、问题和风险,为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提供参考和依据。
(四)加强对区重点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在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工程管理、用好建设资金等方面提出审计建议。
四、2016年度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钟楼区审计局财政管理体制隶属于钟楼区财政局,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是区审计局本级。2016年度本部门预算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根据审计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人员资产情况等进行编制。
(一)收入预算:2016年度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预算金额77.3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度支出预算金额77.37万元。
1.从功能科目分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金额64.2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保障日常运转、开展审计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2)医疗卫生支出预算金额3.4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医疗保障支出。(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金额9.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2.从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预算金额70.1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金额7.2万元。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说明
2016年度钟楼区审计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金额7万元,较2015年度预算金额减少0.5万元,其中: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3.8万元,较2015年度预算金额减少0.1万元;2016年度会议费预算金额1.1万元,与2015年度预算金额持平;2016年度培训费预算金额2.1万元,较2015年度预算金额减少0.4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6年度钟楼区审计局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85万元,用于本部门办公设备购置,以保障机构日常运转,采购组织形式为集中采购,采购物品为:计算机、打印设备、传真机。
附件:常州市钟楼区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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