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区委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的巡视整改意见,进一步加强对镇、开发区、各街道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起自查、互查、专项抽查相结合的财政内部监督体系,现将2016年度财政检查计划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主要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财政财务收支核算、经费支出情况、现金管理情况、银行存款对账情况、往来款,尤其是对外借款、财政票据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等。检查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检查,也可针对某个专题内容进行专项检查。
二、检查方式和计划安排
1.自查方式和计划安排
镇、开发区和各街道财政分局以分局为单位,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工作,检查人员由财政分局内部自行组织,检查的时间范围一般为当年当月,检查结束后针对发现问题简要报告并提出整改办法,自查报告自行归档留存(详见附件1)。
2.互查方式和计划安排
镇、开发区、各街道财政分局之间每两个月开展一次互查,互查工作由区财政局排出计划表,各财政分局按照计划执行,人员由各财政分局自行组织,区财政局派员参与部分单位的互查工作,检查的时间范围一般为当年,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延伸上年情况。检查完毕由各分局填写检查报告表并报局备案(详见附件2)。互查计划安排见下表:
时间安排
互查财政分局
备注
四月
邹区——开发区;五星——新闸;
南大街——荷花池;永红——西林
六月
邹区——五星;开发区——新闸;
南大街——永红;西林——荷花池
八月
邹区——新闸;开发区——五星;
南大街——西林;永红——荷花池
十月
邹区——永红;开发区——西林;
五星——南大街;新闸——荷花池
十二月
邹区——西林;开发区——永红;
五星——荷花池;新闸——南大街
如年终时间冲突,可顺延至下年一月。
互查具体时间安排可由各分局根据工作安排自行约定,但一般不得顺延。
3.专项检查方式和计划安排
区财政局每三个月组织一次对各财政分局的专项检查,检查工作按计划进行,人员由财政局组织,根据需要可以抽调其他财政分局人员共同参与,检查时间安排如遇与其他专项检查时间重叠可合并进行。检查时间范围一般为上一年至检查截止日,根据需要可以向前延伸。检查结束检查组应向局提交财政检查报告(详见附件3),区财政局可根据情况出具检查建议书。专项检查计划见下表:
专项检查安排
三月
镇、开发区、各街道省委巡视组反馈情况专项检查
具体时间提前通知
开发区、五星、荷花池“三公经费”开支专项检查
九月
邹区、永红、南大街“三公经费”开支专项检查
新闸、西林“三公经费”开支专项检查
三、检查工作其他要求
财政自查、互查和专项检查工作是财政系统的内部工作检查,各财政分局应按照检查计划安排和检查工作内容,做好相应的工作,检查过程的相关资料应注意归档,留下检查痕迹。检查期间应提供工作条件和便利,并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检查结果应作为各财政分局的整改目标和方向及时加以利用。
常州市钟楼区财政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