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钟楼区财政局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1.切实履行宏观调控职责,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综合平衡社会财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财政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和其他有关政策;改革完善区、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指导街道财政部门开展业务工作。
3. 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管理规定。
4. 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负责编制区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全区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区本级的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区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5. 贯彻执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6.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参与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
7. 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区分库业务工作,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8. 拟订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有关部门的财务决算;负责各项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9. 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执行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出国(境)经费及非贸易外汇;监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10. 研究提出和组织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1. 执行支持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12. 执行财政支农涉农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参与农业综合开发规划与项目管理;指导全区街道财政机构自身建设工作。
13. 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14. 执行国家关于内债、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国债、地方债发行计划,制定地方有关配套性政策措施,防范财政风险。
15. 依法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全区代理记账机构业务。
16. 依法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的行为。
17. 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和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18. 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区财政局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监督检查科)、预算科(国库科) 、综合科 、会计科(国资科)。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财政收入难中求进
在受到经济增长趋缓、结构性减税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的新常态下,财政部门协调税务部门完善征管保障机制,坚持依法征收和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并重,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保持了财政运行的平稳态势。一是分解收入目标任务,强化目标责任,引导开发区、各街道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按时序推进收入进度,形成征管合力,做到目标细化、任务硬化、责任刚化。二是“抓大不放小、抓重点不遗漏”,坚持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主体税种的跟踪管理,加强欠税清缴,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三是主动应对“营改增”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认真梳理政府平台、安置房建设、政府工程、资产出租等方面产生的营业税,抓牢现有重点税源,积极做大营业税规模,争取财力分成的基数盘子。
2.发挥调控引导不懈怠,支持发展提档增质
今年以来,面对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因素的新形势,财政部门与税务、发改、经信、科技等部门密切配合,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和技术改造投入,落实税收减、免、抵政策,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财政税政策的调控导向作用,通过向上争取和预算安排等方式,全年安排各类企业扶持资金累计1.49亿元。
3.履行财政职能保重点,民生实事保障有力
一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安排资金3.64亿元,用于各项社保政策的落实,其中: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20元提高至670元,全年累计为25867户40030名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2347万元。关注困难群体,发放重残补贴789万元,特困助残金114万元,助学补贴8万元,并对全区 6320名3周岁以上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保险。安排资金443万元,发放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年优抚对象各类抚恤、补助金支出1611万元。建立尊老金制度,年内尊老金发放939万元。二是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全年财政预算内教育文化投入5.48亿元,其中:安排3150万元用于觅渡教育集团钟城新城分校、北师大项目等新校区的建设、清潭实验小学校安工程。推进文体事业发展,安排专项费用50万元,支持举办“文明社区天天乐”惠民演出2541场。三是继续加大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全区医疗卫生支出1.69亿元,其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340万元,全面实施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人均达68元,促进基层医疗单位更好地发挥基本公共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功能。继续落实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金583万元、持独生证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936万元。四是加大城市综合管理投入。安排长效管理经费1.56亿元,有效提升市容精细化监管。安排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出1220万元,支持生态环保建设。五是支持灾后重建。安排200万元,用于汛期洪水等自然灾害的灾后重建,保障经济运营及群众生活正常秩序。六是做好重点资金保障工作。灵活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多渠道筹措资金,为项目建设、置换存量债务、优化债务结构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支持。
4.创新机制强管理,财政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等工作。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区级总预算、区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监管,规范预算收支指标和资金操作流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积极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推进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的收回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四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市场化。我区今年率先进行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探索。五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处置区经信局、房管局、环卫处等单位报废资产556.08万元。六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落实偿债责任,加强债务统计监测和风险预警,有效规避风险。七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将民生保障、强农惠农、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以及各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作为财政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专项资金拨付、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
第二部分 钟楼区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钟楼区财政局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钟楼区财政局2015年度收入756万元, 支出75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259.52万元、支出增加259.52万元,增加52.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756万元。包括:
1. 财政拨款收入7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9.52万元,增加52.27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
(二)支出总计75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4.7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保障日常运转、开展财政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21.96万元,增长57.99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1.0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4.22万元,增加11.45%。主要原因是退休费增长。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22.3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与上年相比增加5.98万元,增加36.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医疗保险基数增长。
4.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长效管理目标考核。与上年相比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市城市长效管理目标考核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支农资金管理培训及项目管理。与上年相比增加5万元,增加50%。主要原因是市级拨付资金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2.8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积金和住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2.36万元,增加4.6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钟楼区财政局本年收入合计7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6 万元,占 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钟楼区财政局本年支出合计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09万元,占70.12%;项目支出225.91万元,占 29.88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钟楼区财政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756万元、支出总决算75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59.52万元,增长52.27%;支出总计增加259.52万元,增长52.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钟楼区财政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7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9.52万元,增长52.27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
钟楼区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3.47万元,支出决算为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1.59万元,支出决算为2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2.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6.08万元,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增长。
3.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6万元,支出决算为10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政法保障考核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4.26万元,支出决算为4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费增长。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76万元,支出决算为1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6万元,支出决算为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
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市长效管理考核经费。
(五)农林水支出(类)
1.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下拨支农资金管理培训及项目管理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2.65万元,支出决算为3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0.53万元,支出决算为1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7%。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钟楼区财政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0.0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96.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4.43万元、津贴补贴258.7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5.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66万元、退休费37.09万元、住房公积金33.27万元、提租补贴19.5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6万元。
(二)公用经费33.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54万元、印刷费0.73万元、差旅费0.49万元、维修(护)费1.44万元、公务接待费10.69万元、工会经费7.13万元、劳务费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钟楼区财政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9.52万元,增长52.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和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3.47万元,支出决算为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1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和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钟楼区财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0.09万元,其中: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钟楼区财政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4.2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14.28万元。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28万元,完成预算的2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业务工作增加和会议费、培训费中的工作餐费计入公务接待费科目,其中: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6万元、培训费年初预算2.5万元、会议费年初预算2.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指导工作、加班餐费和会议费、培训费中的工作餐费计入公务接待费科目,2015 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1785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指导工作、加班餐费和会议费、培训费中的工作餐费等。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9万元,比2014年减少6.03万元,降低了16.6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机关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了办公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事务方面的其他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其他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用于农业方面的其他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