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区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部门预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和综合协调全区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研究制定全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和统计调查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规范街道、基层调查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
2、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和规范全区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违规行为。
3、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的调查工作,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5、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址勘查业、水利和环境及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7、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管理和工作指导,归口管理部门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税收、外经外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资源环境、社会保障、妇女儿童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8、组织实施全面小康监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五大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民营经济、新兴产业统计方面的工作。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收集提供全市两市五区及苏南部分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资料,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9、统一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检查、审定、管理各部门发布的、新闻媒介引用的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数据。
10、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及运行规则,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制定全区统计干部继续教育规划,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区统计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综合扎口管理全局主要统计数据,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和综合分析,对外发布统计各类信息,及时为上级统计部门和地方领导提供统计服务;负责统计法制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局文秘、档案管理工作,做好人事组织年报、综合年报以及政务信息和月度工作要事的上报工作;管理和维护全局网络系统,指导基层网络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及大型普查数据处理和数据管理工作;做好全局后勤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业科
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能源和科技统计等统计报表制度,确保统计方法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专业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汇总,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督促基层工业企业有序开展统计工作,加强对相关业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做好重点企业工业投入等相关工作;参加有关普查、专项调查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分析活动,定期撰写统计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三)服务业科
组织实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贸易、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统计报表制度,确保统计方法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全区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监测;加强专业数据分析、评估,为全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制定规划和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社会事业科
组织实施全区农业、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人口变动情况、劳动力和群众安全感等抽样调查工作;配合区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妇女儿童规划纲要的统计监测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分析评估,为地方领导提供统计服务。
现实有在职行政编制人员5人,在职事业编制人员7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区统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法治先行,全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着力深化统计改革,大力推进创新创优,加快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一)工作思路
做好2016年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十三五”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认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发生了重大变化、钟楼区域产业发展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工作繁重艰巨,机遇挑战并存。为此,区局提出2016年“123456”统计工作目标思路:
“1”即保持第一方阵:在全市统计系统综合考核和区综合部门同组别目标考核中保持领先位次。
“2”即突出两大重点:抓好统计基础业务工作和统计改革创新工作。
“3”即实现三个提高: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4”即营造四大格局:营造统计(数据)大生产、大服务、大宣传和大执法工作格局。
“5”即实施五大监测: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十二项主要经济指标对比监测,企业“一套表”实施情况监测,现代化实现程度监测,5000万以上重点项目统计改革推进情况监测。
“6”即强化六项保障:强化队伍建设,强化调查研究,强化基础工作,强化统计执法,强化部门统计,强化氛围营造。
(二)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第一个重点,深化统计改革,抓好各项重点调查工作。一是继续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改革。GDP统一核算将严格按照统计专业性指标和部门相关性指标评估测算。同时,将改革现行以累积为基础的专业统计调查制度,建立以分季为基础的专业统计调查制度,实行分季GDP核算,完成从GDDS向SDDS过渡。为此,要加强基础数据的跟踪监测,坚持推进“上下衔接”、“专业联动”、“部门协作”的一体化核算工作,强化核算与各部门、各专业、各镇(街道)联动协作,确保GDP核算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全区经济总量。二是大力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将采取“两步骤”方法:5000万以上项目全部纳入企业联网直报一套表平台进行申报,500-5000万项目继续在维邦平台进行申报。区局将密切关注投资数据的衔接,加强调研,积极跟进,在上级统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做好5000万以上重点项目入库申报、业务知识培训、基层基础建设、数据审核上报等各方面工作,确保工作推进平稳有序、数据评估科学合理,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的平稳过渡。三是全面深化服务业统计改革。以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单位和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月度统计调查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完善大服务业统计体系,探索将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和规模以下服务业单位月度调查数据纳入GDP核算基础数据,提高源头数据质量。认真做好电子商务统计调查工作,探索做好新兴产业、新型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调查。加强生产性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产业和健康养老产业等现代服务业统计,依托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逐步实施对覆盖服务业全行业全产业的统计调查,客观真实反映各类服务业新型业态基本情况和发展趋势。
第二个重点,加强统计监测服务,积极反映新常态下的新特点。树立主动理念、改革理念、争先理念,自觉站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高端来谋划统计工作,全面提升统计反映发展、评价发展、宣传发展、促进发展的能力。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着力健全统计监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统计预测预警功能,为党政领导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一是强化经济社会发展运行监测。围绕区委区政府区域经济发展目标定位,加大对主要经济考核指标监测力度,重点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比对分析、历史数据的趋势分析、部门指标的相关分析、微观调查数据的动态分析和经济增长的质量效益分析,逐步形成比较系统全面、相对稳定的经济运行评价指标体系和趋势判断方法,提高经济运行监测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前瞻性,为各级各部门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信息服务。二是强化重点行业产业企业监测。按照真实反映情况、有效服务决策的原则,进一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监测,增加行业覆盖面、产业监测面、企业走访面,增强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代表性,及时准确反映全区重点行业产业企业经营状况和发展趋势,及时跟踪行业统计、产业统计与市场相关产品的趋势变化,加大统计指标关联数据的监测分析,增强对经济运行走势的准确研判和适时预警的能力。三是强化现代化进程监测。根据现代化进程监测的新要求,构建“以反映钟楼实际为目标、以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为核心,以部门分工负责为保障”的监测工作体系,细化落实数据采集、汇总审核、比对分析、业务指导、上下沟通、资料报送、数据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整合部门统计资源,增强监测工作的联动性,提高监测服务效能,充分发挥统计监测评价的导向激励作用,全面系统反映钟楼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将新常态下全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工作成果反映出来。
第三个重点,精心组织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一是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后续工作。围绕常住人口和城镇化率两项核心指标,认真做好调查事后质量抽查,数据审核、评估、汇总,最终发布工作,确保调查数据准确反映新钟楼人口分布和城镇化的新格局新趋势。二是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将于2015年正式开始,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准确反映全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三是做好各项常规统计调查。认真贯彻各项统计调查制度,严格调查标准,完善数据质量全过程控制体系,高质量完成各专业年、定报,提升常规统计效率。
第四个重点,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切实加强统计法治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坚持把提高数据质量放在重要位置,真正做到“不出假数”。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结合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法制宣传周,高频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依法统计意识;加强统计普法与业务培训结合力度。二是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高效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重点开展对数据质量薄弱地区、薄弱行业的统计执法。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高标准开展“统计诚信示范企业”建设,对企业的数据信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着力培育一批统计诚信示范企业,发挥诚信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对严重失信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公示,确保从严治统,保障统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三是加大统计法治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统计执法队伍培训,邀请省局领导对市、县、乡、部门统计执法人员进行统计法规、执法程序等培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加大普法、执法经费投入,健全执法硬件装备,保障统计法治工作顺利实施。四是规范和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要依法管控源头数据,严格执行联网直报各项规定,恪守“四条红线”,强化联网直报即报即审制度,确保企业源头数据质量。要加强统计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建立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切实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保证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确保统计设计、统计实施、统计管理等各环节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第五个重点,巩固四大工程,扎实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制定基层统计工作规范。面向基层统计机构和“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编撰发放《镇街统计工作规范》和《统计业务操作指南》,为统计工作连续性提供保障。二是强化镇(街道)规范整改和落实。认真组织实施镇(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通过“四有三化”夯实基础,规范业务,继续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和环境。全面推广镇街道建立“四上”企业“一企一档”,绘制“四上”企业分布地图,提高镇街道统计办对辖区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完善镇(街道)统计工作考核标准细则。加强对镇(街道)统计业务、统计规范化建设考核。通过考核各地区统计专业数据质量和数据报送效率及各镇街道统计规范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激励各县区、乡镇提高统计工作积极性,提升统计工作水平。四是加强企业统计规范管理工作。进一步拓展统计规范化示范点评级范围,建立健全联网直报企业示范点管理、申报验收、档案管理、奖励等长效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建立源头数据分类采集标准,推动联网直报单位按标准要求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形成完善的数据来源,使数据说得清、说得明,反映企业发展实际。
第六个重点,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一是推动部门全行业统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全行业统计对GDP统一核算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并明确分管领导,努力保障部门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管理制度,定期整理统计资料,实行统计资料的档案化管理。统计资料在对外公布、提供时,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对调查对象的单项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与政府综合统计部门重复的统计数据,以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准。各单位定期公布的统计数据,要按规定报送同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报送要及时、准确、全面。三是强化对部门统计的业务指导。按照《江苏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加大对部门统计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督促各部门统一组织、管理和协调本部门的统计调查工作,切实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
(三)做好2016年统计工作的保障措施
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树立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面对新常态,新变化、新挑战,统计部门和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升发展标杆、提升工作标准、提升思想境界,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维护统计工作良好形象,为统计事业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廉洁统计。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把预防和惩治统计数据弄虚作假,作为统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管人、管钱、管物、管数”方面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与强化统计职能紧密结合,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统计执法大检查,努力塑造统计部门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社会形象,用真实的数据、快捷的信息和优质的服务,赢得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认可。要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廉洁光荣,不比待遇比奉献、不比条件比工作、不比权利比服务,形成树立平常心、有定力、有静气、不好高骛远、不这山望着那山高、甘于清苦、乐于奉献的统计工作精神和氛围。
2、加强作风建设,打造诚信统计。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切实做到“从严治统、以实兴统”,使“严”和“实”成为统计工作最鲜明的特征。认真落实机关作风、统计行风建设,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加强与基层和企业、项目的日常联络,实时了解掌握基层工作情况和企业的生产经营动态情况,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预测预警,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针对性。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活力统计。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谋划全局、科学决策、推动工作的能力。紧紧围绕统计改革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学习培训,采取培训班、业务轮讲、专题讲座、讨论交流等形式,坚持理论培训和实践历练并举,不断完善统计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增长实践才干。要多渠道、多方式培养年轻干部,多给年轻人压担子、扶梯子,让一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担当重任,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统计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4、加强执行力建设,打造效能统计。强化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各级统计部门领导干部、中层负责同志和统计工作人员,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切实提高执行力。要细化统计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每项重点改革任务和重要工作事项,都要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
四、2016年度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6年钟楼区统计局坚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局和区委区政府对统计工作的各项要求,本着既保证统计事业改革发展支出的需要,又要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
(一)基本情况
钟楼区统计局为正科级行政机关,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部门预算包括:钟楼区统计局本级和代管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常州市钟楼区综合抽样调查队。
(二)收支预算
2016年常州市钟楼区统计局本部门(含调查队)预算收入总额185.36万元。
本部门(含调查队)支出预算总额185.36万元,按功能科目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25万元,其内容主要包括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劳动报酬和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用于部门各项工作及社会化用工的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缴纳在职人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医保方面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退休人员退休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9.2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度钟楼区统计局“三公经费“预算金额13.47万元,较2015年度预算金额减少17.03万元,其中: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4.4万元,较2015年度预算金额减少5.6万元;2016年度会议费预算金额1.28万元,较2015年度预算金额减少7.72万元;2016年度培训费预算金额7.79万元,较2015年度预算金额减少3.71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6年度钟楼区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95万元,用于本部门办公设备购置,以保障机构日常运转,采购组织形式为集中采购,采购物品为:便携式扫描仪。
附件:常州市钟楼区统计局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