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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19571/2015-00001
组配分类:
机构主要职能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钟政办发〔2015〕21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15-04-13
发布日期:
2018-02-0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钟政办发〔2015〕21号
根据《中共钟楼区委、钟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钟楼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钟委发[2015]5号)文件精神,设立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承接的职责
1.区属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及管理职责。
(二)划转的职责
1.将原区卫生局的职责和原区人口计划生育局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职责划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将原区卫生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卫生执法职责、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将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承担的编制全区人口发展规划职责划给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加强的职责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协调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2.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
(三)指导规范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四)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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