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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通报表彰了全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县(市、区),在全省2016年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中,我区被表彰为全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为抓手,深入落实“三位一体”保护基本农田、探索弹性出让推进供给改革、着力节地挖潜盘活存量土地、立足降本增效开发低效用地,不断创新国土资源利用方式,节约集约“双提升”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节约集约用地良性互动,土地利用多项核心指标位于全市乃至全省前列。截止到2016年底,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面积降至174亩/亿元,建设用地地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至3.3万元/亩;“十二五”至今,年均盘活存量土地2500亩以上。(周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