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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下午,在怀德桥派出所调解室,社区“熠星”社情民意团、派出所民警及调解员就芦墅苑11幢顾女士和正一物业之间的矛盾召开协调会。
不久前,芦墅苑小区11幢顾女士向物业反映公共落水斗破损,希望物业出面修理,但诉求一直未落实,之后顾女士拨打12349自费修理,还就费用问题与物业发生争执。而后,顾女士的电动车车胎在车库内无故破损,怀疑是物业故意为之,觉得自身安全没有保障,遂向社区与派出所求助。“熠星”社情民意团积极联络,召集矛盾双方在怀德桥派出所调解室中进行了调解,在社区王主任和民警吕宁的劝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当场道歉并赔付落水斗与补胎费共计210元,顾女士支付正一物业管理费227元,由夜间保安将发票送至顾女士家中。
此次“熠星”社情民意团的工作效率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和赞扬,为缓解居民和物业的矛盾,创建和谐社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张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