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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常州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市水利局副局长丁光浩带领验收组到我区,进行河长制工作市级阶段验收。区副总河长、副区长苗润,区河长办专职主任陈华芹、专职副主任王一迅,以及区河长办相关工作人员参加验收。
丁光浩带领验收组查看了我区河道管护和整治现场,随后召开区河长制工作阶段验收会议。在会上,验收组听取了区河长办的工作汇报,查阅河长办台账资料。经过讨论,验收组高度肯定了我的的河长制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一是打好基础,突出河道水质治理。要做好现阶段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治理工作,严厉打击乱建乱占、乱排乱放现象。以此为基础,重点治理河道水质,共建岸美、水清新河道;二是明确责任,增强综合协调机制。由政府牵头,以“一河一策”为抓手,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部门联动、追根溯源,共创河长制工作新举措;三是严格考核、持续管理系统升级。要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考核监督体系,以上级文件精神为保障,根据工作要求、地方特色,实时完善本级河长制管理系统,共谱河长制工作新面貌。(陆凌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