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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小微权力”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严肃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区民政局制定《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确保各类扶贫项目有效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方案》安排,此次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实施范围主要是排查近年以来各级财政安排的社会救助领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包括城乡低保人员的救助和农村“五保”供养等生活补助资金、救灾资金、慈善救助资金、其它扶贫资金等。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为规范资金流程、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重点查处侵占挪用扶贫资金、虚报冒领、私分补贴资金和补偿款、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谋取私利、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由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察局、区审计局、镇、开发区、各街道配合参与,成立由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专项治理相关工作。专项治理工作时间从2017年4月25日开始,至2017年9月30日结束。通过组织准备、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处理整改四个阶段,对我区扶贫领域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由区民政局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深入查找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厘清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及牵头部门责任。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情况,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通过查处与整改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建章立制,筑牢制度的“笼子”。(陈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