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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全区财政监督工作,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在健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保护财政干部等方面的作用,区财政局针对当前财政监督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在总结往年财政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规范对基层财政分局及局内部专业科室日常业务操作流程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级财政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就当前而言全区各级财政监督的重点工作是务必做到“六加强”:一是要加强对财政收入的征收监督;二是要加强对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指导监督;三是要加强对重大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监督;四是要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流程监督;五是要加强对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的管理监督;六是要加强对内部日常业务的规范监督。
《意见》要求,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各级财政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把“大监督”理念转化为具体监督措施。要始终把财政资金、财政人员的安全运行、规范管理和提质增效作为全区各级财政监督的基本任务,逐步建立从财政收入到财政支出,从预算编制到预算公开,从政府采购到资产管理等全覆盖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通过各级财政部门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以及常态化、常规化的财政监督检查,及早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纠正日常财政工作中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同时查找制度、机制、体制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最终建立健全保证资金、人员双安全的长效机制。(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