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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市市区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区财政局自10月起全面启动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城镇垃圾处理费代征工作。日前,代征工作已顺利完成。
此次代征工作共涉及代收单位119个,为有效开展工作,区财政局高度重视,一是明确责任归属,由预算国库科指定专人负责代征有关事项,强化代征人员责任意识;二是制定工作计划,提前谋划代征工作计划安排和保障措施,确保代征工作有序、高效推进;三是抓好代征环节,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强化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联动,切实做到应收尽收。(黄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