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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建立“双告知”制度
发布日期: 2017-12-28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推进2018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检查效果,12月27日,区人社局建立了劳动保障双随机检查“双告知”制度。

“双告知”制度是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开展双随机检查过程中,先给单位出具双随机检查监督告知书,告知单位检查事项和执法监督方式,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中增加劳动保障信用风险告知内容,告知用人单位如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将存在因严重失信而被列入劳动保障诚信“黑名单”的风险,从而让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应尽义务,更好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双告知”制度是新形势下对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是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的具体举措,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实现权责对等。(贺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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