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部门动态>>城管局>>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垃圾和扬尘管理工作,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11月22日,西林城管中队对小区建筑垃圾清运提出要求并形成通知,约谈物业负责人。
约谈会议现场,西林中队要求物业做到“四必须二到位”。“四必须”即一是建筑垃圾必须由建设单位按规定要求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后,方可进行处置和清运;二是施工单位清运建筑垃圾必须委托具备建筑垃圾清运资质的单位处置;三是清运过程中,必须按照准运证注明的时间、线路、倾倒地点要求;四是清运过程中必须遵守公安交巡警部门规定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二到位”即:一是具备资质渣土营运的车辆车厢密闭装置设置到位,严格按标准要求设置,密闭盖板。二是保洁人员和保洁工具要到位。实行全过程跟踪保洁,及时清理散落零星建筑垃圾。(王逸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