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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意识,帮助企业提高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质量,自8月起,区市场监管局结合监督检查方案,委托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事务所对辖区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标准技术内容的合法合标性进行评估。截至10月中旬,已对本辖区内13家企业13项企业标准逐项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标准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是否存在不符合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要求的其他情形等。在合规合标性评估中,有2项企标发现有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占评估企标总数的15.4%;另外,评估中还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企业标准引用已作废文件、引用标准号或章节号错误、技术指标设置不完整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将指导、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按要求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指导,督促辖区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规范化。(姚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