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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我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卫生室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现场检查了学校卫生室药品的储存条件、相关设施设备、人员资质、使用药品的购进票据、验收记录、使用记录、首营企业资质材料等,同时查看了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室药品安全承诺书的签订情况。督查组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落实好药械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一要建立健全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制;二要严格按照《江苏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卫生室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要点》开展药品安全管理;三要因常见疾病防治需要而组织学生群体服药时,必须上报教育部门批准,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进行;四要规范使用学生自备药品;五要制定建立用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防控用药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规范学校卫生室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使用等行为,深入巩固近年来学校卫生室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成效,为广大中小学以及儿童群体用药安全保驾护航。(任云霞 杜沈蓥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