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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城管、智能城管是我市、区城市长效管理的亮点,对房管局在城市长效管理中涉及到的职责内容和存在争议,从这两个方面进行交流和讨论……”3月30日上午,区房管局物管讲堂活动如期开展。为进一步立足岗位做好城市长效工作,物业监管科夏炎副科长针对城市长效管理中“住宅小区”条线的工作进行了具体讲解,区房管局何文弋副局长和物管科全体同志一起参加了此次活动。
今年1月1日起,市政府进一步完善了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住宅小区按照建造年限和性质分为:一类小区,1999年(含)以后建成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含商品小区、拆迁安置小区和保障房小区);二类小区,1998年(含)以前建成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含未改造的旧城住房、企事业单位宿舍)。针对基础设施、环境秩序两方面采用了不同的扣分细则和标准进行考核。通过长效管理考评机制,小区内出现的一些问题得到了及时的处理,但也因此带来了一些争议。城市长效管理将住宅小区管理纳入考核范围,是否会影响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契约关系,是否抑制了物业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长效管理对物业管理行业市场化发展会带来怎样的影响,这些都是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探讨,但区房管局将一如既往配合好城市长效管理工作,为城市名片增光。
区房管局将继续开展物管讲堂活动,通过科室成员轮流讲演提升沟通表达能力,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徐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