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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467/2017-00014
组配分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政办〔2017〕3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7-01-19 发布日期: 2017-01-2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办法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钟政办〔2017〕3号
 

镇、开发区、各街道,区各办局:

 

为进一步规范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区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切实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在发布政府信息、提供网上服务、开展互动交流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关于印发“中国常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2〕14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中国·常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3〕110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镇、开发区、各街道,区政府相关部门(见附件)。

 

二、考评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各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凡是不涉密、可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公布。信息被区门户网站采用的,每条计3分;被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的,每条加6分。

 

(二)民生服务信息。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重要窗口。各单位应主动报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服务类信息。信息被区门户网站采用的,每条计3分;被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的,每条加6分。

 

(三)工作动态与热点信息。各单位应主动报送领导重要活动、具有指导性的工作创新成果和经验、需要公众知晓或参与的工作动态信息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报送信息以原创为主,具有2个工作日的时效性。信息被区门户网站采用的,每条计3分(每月录用超过20条后不计分);被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的,每条加3分。

 

(四)政策解读信息。各单位应密切关注区及上级地方性文件法规、重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根据职能和范围主动报送权威性解读稿件。政策解读信息不得简单摘抄文件内容,一般应在文件出台或实施后的一个月内报送。信息被区门户网站采用的,每篇计5分;被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的,每篇加10分。

 

(五)专题专栏信息。各单位应主动围绕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策划制作专题专栏。在区门户网站制作专题专栏,每个计5分(一般每部门每年累计制作次数不超过2次);被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的,每个加20分。根据专题专栏日常维护与信息更新情况,每年总评分时加1~10分。鼓励各单位报送有自身工作特色的专题专栏信息。

 

(六)网上办事。各单位要把为公众、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服务作为政府门户网站的重要职责,主动开展方便快捷的网上办事服务。要按照《江苏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10〕140号)的规定,实现行政权力事项办理全业务全流程网上运行。办理事项发生变更时能及时在区门户网站公布的,每条加3分;考评小组将对各单位网上办事的保障情况进行巡检,不按规定及时报送变动更新情况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七)在线访谈。各单位应围绕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重点、当前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积极开展在线访谈活动。在区门户网站做在线访谈的,应根据年初和月度确定的访谈计划,至少提前一周确定访谈提纲、发布访谈预告。在区门户网站举办图文在线访谈,按计划举办的每次计10分;被市政府门户网站录用的每次加10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举办视频访谈,每次计40分。

 

(八)在线调查。各单位应围绕市、区重要工作部署和自身重点工作,开展网上调查活动,为决策提供参考。在区门户网站做在线调查并提供调查情况分析报告或解读的,每次计5分;被市政府门户网站录用并提供调查情况分析报告或解读的,每次加10分。

 

(九)意见征集。各单位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报送的意见征集被区门户网站采用的,每次计5分;被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的,每次加5分;提供意见征集反馈报告或政策制定情况说明的,每次加10分。

 

(十)新闻发布会。各单位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作主发布,并由市政府门户网站视频直播的,每次计60分;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专栏制作发布实录的,每次计10分。自行举办的政府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等形式的新闻发布活动,在区门户网站上发布视频、文字实录,每次计5分;被市政府门户网站录用的,每次加5分。

 

(十一)日常保障。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区门户网站管理,区政府办将根据苏政办发〔2011〕75号文件规定,通过日常巡检的方式对各单位负责的栏目进行监督检查。一是接受和处理网上公众对各单位提出的投诉、建议、咨询、举报,在10个工作日内是否答复;二是各部门负责的栏目内容是否及时更新;三是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是否健全;四是向区门户网站提供的内容保障信息是否经过严格审查把关。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将在每月的区门户网站内容保障通报中通报并扣分,被通报单位按要求整改且上报整改情况的1次扣1分,未按要求整改或未上报整改情况的1次扣2分;被市电子政务工作简报中通报的一次扣10分,未按要求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的,加扣10分。网站管理和内容保障过程中出现重大过错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酌情加大扣分。

 

三、考评办法

 

(一)各单位报送的信息被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的,再按市同等分值加分。

 

(二)内容保障工作采用计分方法进行考评,按月向镇、开发区、各街道、各部门通报。

 

(三)考评对象中的镇、开发区、各街道每年至少完成一次“在线调查”或“意见征集”,各部门每年至少完成一次“在线访谈”,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内容保障工作年度考评不达标。

 

(四)内容保障工作将作为常规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五)根据年度统计得分情况,区政府办将对内容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未列入考评范围的其他部门,能积极参与内容保障工作的年终将给予表彰。

 

四、附则

 

(一)本办法自2017年2月1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对象

 

 

 

                      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9日

 

 

 

 

附件  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对象

 

1.镇、开发区、各街道;

 

2.发改局、经信局、教文局、科技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建设局、城管局、农业局、商务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审计局、环保局、安监局、房管局、统计局、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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